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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局属各单位执行财经政策、财务收支、财产等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局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计业务受审机关指导和监督,协调和积极配合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3.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每季度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财产审计。每年对局属各部门的财产帐实情况进行审查核对,防止资产流失;
5.离任责任统计。对局属各部门领导调离、免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工程审计。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7.按审计工作需要,协调被审计单位及时报送财务收支凭证及有关资料、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证明材料等;
8.审计结束后,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并监督执行。对违纪的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9.局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根据敦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调研和后备资源调查,提出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含占补)项目计划方案,为市局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提供决策依据;
2.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和运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含占补)项目,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的编制及项目的论证、申报等工作;
3.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含占补)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等工作;
4.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5.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负责督查督办上级和本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督察督办上级和本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交办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3.对局长信箱、民生热线、软环境建设及网络反映的批评建议、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经党委和局批准后进行查办;
4.承办上级部门下达的督查任务;
5.承办本级党委受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6.对机关工作纪律、政行风、工作效能进行督查;
7.协同完成工作绩效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8.其他需要交由督查督办事项。
1、负责上传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
2、负责局内会议组织和会务工作;
1、负责全是探矿权日常管理,探矿权复核、年检及探矿权人勘查活动常态的监管。
2、负责全市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管理事项。
3、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登记、统计,并组织编制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报告和矿产资源年报。
4、在地质灾害法定值班期间,配合开发环境科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值班工作。
1、负责全是采矿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开采活动监管,并依法调处采矿权属纠纷。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等规划。
3、负责组织申报、管理矿山地质黄静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泉水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矿泉水动态监测及评价。
4、组织并委托采矿权有偿出让、矿业权方案修编及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1、负责局内信息化建设;
2、负责局内门户网站管理与维护;
3、负责局内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与维护;
1、公共机构节能、行政办的全面工作
2、车辆管理、机关庭院管理及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各种会议、活动所需的物品准备、采购、接待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用途管制发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市耕地保护工作;
2、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报件工作;
3、负责矿产、规模化畜禽养殖等临时用地备案工作;
4、负责农民建房、拨用集体土地材料的审核及备案工作;
5、编制全市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1、负责国土资源局法律法规宣传;
2、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1、国有建设用地审批;
2、国有建设用地预审管理;
3、地价管理。
1、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2、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
3、受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专线举报;
4、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
5、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6、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7、负责其它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1、受理、办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组织协调本部门业务主管机构具体办理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机关和同级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3、复查、监督、指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4、定期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调研,指导下级信访工作。
5、报送重要信访信息,反映问题并提交建议。
1、加强征地管理,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2、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
1、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土地整理工程规划设计,土地整理示范项目选择与运作;
2、土地整理评估与咨询,土地整理信息服务工作。
1987年成立党支部,刘发同志任书记,韩树春同志任副书记。
1988年,建立4个街道土地管理所;到1996年,内设职能科室8个,24个乡镇(街道)土地管理所,2个土地管理办公室,1个土地开发公司;1997年将20个乡(镇)土地管理所撤销,组建6个乡镇分局。刘发同志任局长,韩树春、吕延才、郝佩礼、张久鹏、张克敏、王福成同志任副局长。
2000年,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01年11月,敦化市土地管理局与地质矿产局正式合并,组建敦化市国土资源局。韩树春同志任局长兼党支部书记。郝佩礼、吴庆东、冷仁利、王忠刚、许京宝同志任副局长。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设4个事业站所和10个乡镇(街道)分局。
2002年,成立党总支。韩树春同志任党总支书记,张莉莉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下设十四个基层党支部。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2人。
2004年,张宝库任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同年10月,成立国土资源局党委。张宝库任局长兼党委书记,张莉莉同志任党委副书记。
2005年全面施行政务公开,对外业务全部进入政务大厅,正常业务达到一站式
2005年制定了《敦化市城镇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建立了详细的档案材料,对更新调查的基础资料进行了收集和整理。
2005年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省、州人大及省、州电视台报刊等11家新闻机构以专题形式,对我市湿地保护措施等经验进行专题报道。
2005年5月2日,官地镇老虎洞村发生地质泥石流灾害,市局领导与市政府领导一起赴现场解决问题,积极与省国土厅联系,争取国家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至今50万元,治理地质灾害。
2005年强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工作,把这一年定为项目年。及时完成了黑石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编审工作,并得到国家的批准,为全市新增耕地500公顷。对贤儒、沙河沿、沙河桥、官地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报告通过省国土厅的审批,全部进入规划设计和预编审阶段,上述项目规划整理8200公顷,总投资3亿元。
2005年在开展保护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市委评为先进党委。
2006年在黄泥河国家级土地整理的基础上,又获得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及省政府批准的黑石乡和贤儒镇的重点农田的整理项目,到年底共有9片25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重点工程土地整理开发项目,项目总规划面积达到42817公顷,新增加耕地1390.86公顷。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基本农田的产出能力,保证了建设用地的需求,实现了我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及耕地的动态平衡。
2006年在土地收益上,坚持全面铺开,低价征缴,消灭死角,逐步提高依法保障,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了《敦化市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加大了有偿使用达到一千多万元,创出建局以来的最好水平。
2006年制定了《敦化市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报告》、《敦化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敦化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2006年被延边州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6年在市国土局系统进行人事改革。制定《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关于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了国土系统的第一次大轮岗。通过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议等程序,对干部进行考核,选拔了一批德能兼备、年富力强的青年干部到中层去工作。
2006年被州政府命名为国土系统优胜单位。
2007年被州委州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2007年敦化市国土局的《储量登记发证系统》软件得到省国土厅的认证。
2007年11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新建的办公大楼落成投入使用。
2008年被中共延边州委、延边州人民政府评为上管部门先进单位。
2008年被延边州人民政府评为州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
2008年被中共敦化市委、市政府评为项目引进先进单位。
2008年被延边州人民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8年被中共敦化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平安敦化”先进单位。
2008年经敦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38号文件批准,我局所属的土地测绘队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使机构改革迈进一大步。
2008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与敦化市公安局协商,决定于12月成立敦化市公安局国土公安分局。标志着敦化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2008年对东山砂场废弃矿址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共投资400万元,工程已近尾声。8月又申报雁鸣湖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已通过国家评审,国家下拨项目治理至今为1100万元。
2008年全年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8个,即黑石乡、贤儒镇、秋梨沟村、汉章村、官地镇、沙河桥村、沙河沿镇、大蒲柴河镇富源村。建设总规模6941.25公顷,新增耕地627.49公顷,总投资10244万元。
2010年经延边州国土资源局党委研究决定任命孙德军同志为敦化市国土资源副局长、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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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地籍科、民主分局被团市委评为市级青年文明集体。
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被敦化市委、市政府评为“7、28”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孙德军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贤儒分局科员戴学民评为州级先进个人。
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贤儒分局、胜利分局被评为州级精神文明单位。
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敦化市被评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2010年《敦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已经通过省厅批准,乡级规划文本和说明已经编制完成。
2010年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相关任务,工作成果已经通过省土地调查办验收组验收,得到验收组的认可,取得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的双项优秀。
2011年1月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被延边州委、州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2011年1月通过省档案局评测,档案管理晋升为优秀等级;
2011年2月被延边州国土资源局评为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
2011年3月,张宝库同志任命为延边州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2011年4月被延边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全州文明窗口;
2011年国土收益创新高,土地出让金31262.46万元,采矿权价款328万元,土地出让金1400多万元;
2011年8月,敦化市国土资源局成功举办了延边州国土资源局系统第五届体育运动大会,并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友谊成绩,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2011年申报并批复了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1亿元,新增耕地面积40500亩;
2011年全面完成水毁耕地复垦任务,对全市2821.46公顷清毒水毁耕地和1199.06公顷重度水毁耕地进行了全面复垦。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制定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产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四)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五)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市地籍管理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研究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交易、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执行并监督国家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禁止和限制工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
(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市内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九)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和审查申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察、评价工作;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规划管理。
(十一)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科室一般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地籍科、征转科、法规科、耕保科、利用科、地质环境科、规划科、矿产科。事业单位包括监察支队、征地处、信息中心、储备中心、交易中心、整理中心、测绘院、培训中心、评估...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2001年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气象防灾减灾先进集体
2006-2010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吉林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吉林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全国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完整
.. .. .. 参考材料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 ,充分发挥土 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 预审、备案制度 。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 (投资强度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行政办公及 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五项指标要求 。 4、国家实行 (土地用途管制 )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定土地用途 ,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 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应当办理 (农用地转用 )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 (分级)审批制度 。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村庄 、集镇的建设规划 )。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划分土地利用区
最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充分发挥 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 (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 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五项指标要求。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 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土地利用区)。 10、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敦政办发〔2015〕4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敦化市城市综合管廊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敦化市城市综合管廊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敦化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设置于本市城市地面以下,用于容纳多种公共设施
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延伸至地面的附属设施)的构筑物。
前款规定的公共设施管线(以下简称“管线”),包括电力、有线电视、通信(含监控线路)、燃气、供水、排水、
中水、交通信号等公共设施管线。附属设施包括用于维护管廊正常运行的排水、通风、照明、电气、通信、安全监测
系统等。
第三条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管廊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管廊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管廊的管理应当实行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协调管理、资源共享和安全运行。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五条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管廊专项规划。管廊专项规划经市规划行政管
理部门综合协调,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管廊专项规划应当征询各管线单位意见,管线单位应当配合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和新区建设,按照管廊专项规划应当建设管廊的,应当配套建设管廊。
第七条 对已建设管廊的城市道路,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得再进行管廊的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由市市政行
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已建设管廊的城市道路,除有以下情况外,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廊专项规划的要求,不再批准管线单位挖掘道路
建设管线:
(一)无法纳入管廊的管线;
(二)管廊与外部用户的连接管线。
第八条 对已建设管线的城市道路,管线单位申请挖掘道路建设管线的,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按照建设
管廊的原则要求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可以一并申请,并依法审批。新建管线建成后5年内,不再批准挖掘道路建设管线,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管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程序办理管廊建设工程的相关手续。
管廊建设需穿(跨)越或利用城市道路及公路、人防设施、河道及堤防设施,或涉及消防安全、树木保护的,建设单
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
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管廊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发现管廊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重新组
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另有规定外,管廊建设单位应当自管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管廊移交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管廊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维护,并在竣工验收后90日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管廊管理单位应当与管廊建设单位办理管廊交接手续,发现管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书面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章 管廊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管廊管理单位负责向各管线单位提供进入管廊使用及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并收取管廊使用费和管廊日常维护管理费。管廊使用费及日常维护管理费,经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准。
第十四条 管廊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
(二)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
(三)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
(四)负责管廊内共用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建立工程维修档案,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五)组织制定管廊管理应急预案,管廊内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
(六)为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管线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配合管廊管理单位做好管廊的安全运行;
(二)管线使用和维护,应当执行相关安全技术规程;
(三)建立管线定期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查人员(数)、巡查时间、地点(范围)、发现问题与处理措施、报告记录及巡查人员签名等;
(四)编制实施管廊内管线维护和巡检计划,并接受管廊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五)在管廊内实施明火作业的,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并制定施工方案;
(六)制定管线应急预案,并报管廊管理单位备案;
(七)为保障入管廊管线安全运行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管廊内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挖掘城市道路的,管廊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管线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3日内按照规定补办道路挖掘手续。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移动、改建管廊设施的,应当经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并将设计图纸送管廊管理单位备案,管廊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管线单位,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在管廊及其周边区域,从事下列活动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应当事先向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提供管廊管理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并在施工中按照该保护方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一)排放、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
(二)爆破;
(三)挖掘城市道路;
(四)打桩或者进行顶进作业;
(五)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六)其他危害管廊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建设管线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挖掘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廊管理单位、管线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义务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管廊及其周边区域从事危害管廊安全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照《敦化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管廊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审批建设管廊、管线的;
(二)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管廊建设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2日起施行。
“五一”期间,记者随朋友到敦化市红石乡游玩,发现该乡红房子山水乐园投资引进的梦幻玻璃栈道赫然耸立在“五大莲池”之间,在距敦化市区20公里的山乡展现出诱人的魅力。这是敦化市第一条梦幻玻璃栈道。
记者带着好奇,采访了农民企业家、红房子旅游公司经理李学彦。他说:“红房子梦幻玻璃栈道的设立,是公司积极响应州、市关于旅游兴州重要指示的行动,是把中国名山大川等著名旅游景点的玻璃栈道嫁接到敦化小山乡的初始尝试,也为红房子山水乐园旅游娱乐增添了新亮点。过去,这里的旅游娱乐仅限于吃点山野农家饭菜、钓钓鱼、观赏湖光山色,远不能满足当下旅游者的愿望。”红房子虽地处市郊,李学彦却希望把全州、全省,甚至全国游客吸引过来。在较偏僻的山乡设立玻璃栈道,是年已60岁的李学彦敢想敢干敢于创新敢于突破的例证。
记者在红房子山水乐园看到,山林俊秀,屋舍俨然,莲池微波荡漾。在两座莲池之间,平地而起两座30余米高的钢铁梯楼,一条近百米的梦幻玻璃栈道将两座梯楼连接起来。这条造价50余万元的玻璃栈道是从南方引进,与张家界的玻璃栈道大同小异,游客走上去,可看到脚下莲花池、俯瞰整个山庄的青山绿水。在栈道中部,脚踏上去,玻璃瞬间碎裂出令人惊悚的纹理,让游客在山乡村落体验惊险奇观的乐趣。
记者看到,与梦幻玻璃栈道一同上马的还有高空溜索、高空滑板、浮桥、游船、摸鱼等娱乐项目。李学彦说,要打造一个小型娱乐王国。
巡游山水乐园,但见梦幻玻璃栈道之下,绿树环绕碧水,梅花鹿、狍子、野猪奔腾跳跃,鸣叫呼应;散养鸡、散养鹅徜徉于山坡林间,好一幅安宁的春天图景。
去年,红房子旅游公司荣获吉林省政府颁发的三A级景区牌匾。李学彦表示,今年,公司要再创佳绩,向四A级景区目标进发,迈上新高度。
来源:延边网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水利局是一个政府部门。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28日,被表彰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