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成立党支部,刘发同志任书记,韩树春同志任副书记。
1988年,建立4个街道土地管理所;到1996年,内设职能科室8个,24个乡镇(街道)土地管理所,2个土地管理办公室,1个土地开发公司;1997年将20个乡(镇)土地管理所撤销,组建6个乡镇分局。刘发同志任局长,韩树春、吕延才、郝佩礼、张久鹏、张克敏、王福成同志任副局长。
2000年,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01年11月,敦化市土地管理局与地质矿产局正式合并,组建敦化市国土资源局。韩树春同志任局长兼党支部书记。郝佩礼、吴庆东、冷仁利、王忠刚、许京宝同志任副局长。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设4个事业站所和10个乡镇(街道)分局。
2002年,成立党总支。韩树春同志任党总支书记,张莉莉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下设十四个基层党支部。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2人。
2004年,张宝库任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同年10月,成立国土资源局党委。张宝库任局长兼党委书记,张莉莉同志任党委副书记。
2005年全面施行政务公开,对外业务全部进入政务大厅,正常业务达到一站式
2005年制定了《敦化市城镇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建立了详细的档案材料,对更新调查的基础资料进行了收集和整理。
2005年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省、州人大及省、州电视台报刊等11家新闻机构以专题形式,对我市湿地保护措施等经验进行专题报道。
2005年5月2日,官地镇老虎洞村发生地质泥石流灾害,市局领导与市政府领导一起赴现场解决问题,积极与省国土厅联系,争取国家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至今50万元,治理地质灾害。
2005年强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工作,把这一年定为项目年。及时完成了黑石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编审工作,并得到国家的批准,为全市新增耕地500公顷。对贤儒、沙河沿、沙河桥、官地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报告通过省国土厅的审批,全部进入规划设计和预编审阶段,上述项目规划整理8200公顷,总投资3亿元。
2005年在开展保护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市委评为先进党委。
2006年在黄泥河国家级土地整理的基础上,又获得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及省政府批准的黑石乡和贤儒镇的重点农田的整理项目,到年底共有9片25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重点工程土地整理开发项目,项目总规划面积达到42817公顷,新增加耕地1390.86公顷。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基本农田的产出能力,保证了建设用地的需求,实现了我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及耕地的动态平衡。
2006年在土地收益上,坚持全面铺开,低价征缴,消灭死角,逐步提高依法保障,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了《敦化市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加大了有偿使用达到一千多万元,创出建局以来的最好水平。
2006年制定了《敦化市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报告》、《敦化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敦化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2006年被延边州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6年在市国土局系统进行人事改革。制定《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关于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了国土系统的第一次大轮岗。通过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议等程序,对干部进行考核,选拔了一批德能兼备、年富力强的青年干部到中层去工作。
2006年被州政府命名为国土系统优胜单位。
2007年被州委州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2007年敦化市国土局的《储量登记发证系统》软件得到省国土厅的认证。
2007年11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新建的办公大楼落成投入使用。
2008年被中共延边州委、延边州人民政府评为上管部门先进单位。
2008年被延边州人民政府评为州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
2008年被中共敦化市委、市政府评为项目引进先进单位。
2008年被延边州人民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8年被中共敦化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平安敦化”先进单位。
2008年经敦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38号文件批准,我局所属的土地测绘队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使机构改革迈进一大步。
2008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与敦化市公安局协商,决定于12月成立敦化市公安局国土公安分局。标志着敦化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2008年对东山砂场废弃矿址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共投资400万元,工程已近尾声。8月又申报雁鸣湖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已通过国家评审,国家下拨项目治理至今为1100万元。
2008年全年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8个,即黑石乡、贤儒镇、秋梨沟村、汉章村、官地镇、沙河桥村、沙河沿镇、大蒲柴河镇富源村。建设总规模6941.25公顷,新增耕地627.49公顷,总投资10244万元。
2010年经延边州国土资源局党委研究决定任命孙德军同志为敦化市国土资源副局长、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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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地籍科、民主分局被团市委评为市级青年文明集体。
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被敦化市委、市政府评为“7、28”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孙德军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贤儒分局科员戴学民评为州级先进个人。
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贤儒分局、胜利分局被评为州级精神文明单位。
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2010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敦化市被评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2010年《敦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已经通过省厅批准,乡级规划文本和说明已经编制完成。
2010年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相关任务,工作成果已经通过省土地调查办验收组验收,得到验收组的认可,取得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的双项优秀。
2011年1月敦化市国土资源局被延边州委、州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2011年1月通过省档案局评测,档案管理晋升为优秀等级;
2011年2月被延边州国土资源局评为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
2011年3月,张宝库同志任命为延边州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2011年4月被延边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全州文明窗口;
2011年国土收益创新高,土地出让金31262.46万元,采矿权价款328万元,土地出让金1400多万元;
2011年8月,敦化市国土资源局成功举办了延边州国土资源局系统第五届体育运动大会,并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友谊成绩,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2011年申报并批复了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1亿元,新增耕地面积40500亩;
2011年全面完成水毁耕地复垦任务,对全市2821.46公顷清毒水毁耕地和1199.06公顷重度水毁耕地进行了全面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