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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建筑业、燃气、风景名胜区、城建档案、地震、人防、爱国卫生(以下称城建行业)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并监督实施行业作业标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
(二)按有关规定,负责城建行业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部分执法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城建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参与大型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参与城市交通、供水、环保等专业行业的规划编制;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四)编制城建行业有关的年度建设项目、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城市建设方面相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区政府分工,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区政府重点工程前期准备有关工作,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以及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七)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组织全区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及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评标专家库的管理。
(九)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担保文件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承担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及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十)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负责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粉煤灰综合利用、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十二)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的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地下管线普查及相关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和开发利用,推进信息化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四)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的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补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十五)落实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编制重大科技发展项目计划;负责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的审查、申报、技术鉴定和推广应用。
(十六)拟订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七)按有关规定,负责城建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十八)承担旅顺口区城区绿化办公室、旅顺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担海水浴场监管职责;承担城市森林防火、防台防汛和除雪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管理部分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培训、考核评价。
(二十)负责建设、使用、拆除人防工程和设施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警报、通讯、设施等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通讯设施、警报畅通,负责全区“三防”知识教育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机关编制共计27名(行政编制25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爱卫办主任1名、党委专职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
(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排水的行政许可和收费工作”的职责划给旅顺口区市政管理处。
(三)将区旅游发展局承担的海水浴场管理职责划给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四)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
旅顺口龙河家园 两室两厅 面积98平米 &nbs...
不是,林山逸景小区是在向阳街
旅顺口龙河家园 两室两厅 面积98平米 65万旅顺口地中海郡 两室两厅 面积79...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建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人事科、工程建设科、城市管理科、风景绿化科、人防科(民防科)、燃气管理科、爱卫办综合科。
基于GIS的自驾车营地建设适宜性评价 ——以大连市旅顺口区为例
近年来,快速增长的自驾车出游已经成为我国散客出游的主要方式,而自驾车营地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营地选址方法、建设规范及管理制度等方面不够健全,迫切需要理论指导.将大连市旅顺口区的坡度、坡向、水体、公路、城市用地以及风景区分布确定为主要选址因子,借助Arcgis空间分析技术,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因子权重,最后,综合评定出旅顺口区自驾车营地的适宜建设空间.结果表明:(1)旅顺口区自驾车营地适宜性分布格局总体表现为南部适宜,北部不适宜;(2)高度适宜区呈现集聚态势,多集中在世界和平公园、军港公园、龙王塘等景区周围,低值区及不适宜区集中在旅顺口东北及西北大部.本项研究旨在为自驾车营地选址提供新方法.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发布单位】 81508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981-07-09 【生效日期】 1981-07-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1981年 7月 9日青岛市人大通过、市政府颁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 活,文明、整洁、优美的社会主义城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城市建设必须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实行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 加强宣传教育,依靠群众,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把城市建设好、管理 好。 第三条 第三条 市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农业 社队等单位和所有居民,均应遵守本
办公室
行政审批科
房产市场监管科
财务人事科
综合管理科
工程建设科
人防科
爱卫科
燃气管理科
物业管理办公室
供热办公室
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科
房屋征收政策指导科 2100433B
局长:刘子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建筑业、燃气、风景名胜区、城建档案、地震、人防、爱国卫生(以下称城建行业)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并监督实施行业作业标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
(二)按有关规定,负责城建行业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部分执法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城建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参与大型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参与城市交通、供水、环保等专业行业的规划编制;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四)编制城建行业有关的年度建设项目、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城市建设方面相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区政府分工,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区政府重点工程前期准备有关工作,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以及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七)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组织全区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及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评标专家库的管理。
(九)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担保文件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承担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及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十)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负责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粉煤灰综合利用、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十二)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的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地下管线普查及相关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和开发利用,推进信息化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四)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的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补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十五)落实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编制重大科技发展项目计划;负责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的审查、申报、技术鉴定和推广应用。
(十六)拟订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七)按有关规定,负责城建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十八)承担旅顺口区城区绿化办公室、旅顺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担海水浴场监管职责;承担城市森林防火、防台防汛和除雪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管理部分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培训、考核评价。
(二十)负责建设、使用、拆除人防工程和设施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警报、通讯、设施等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通讯设施、警报畅通,负责全区“三防”知识教育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