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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L/T 5700—2014 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为了使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建设方针政策,做到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新建居住区住宅及公共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改建居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00433B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
GB 50180-93(2016年版)8月1日都已经开始实施了,编号还都是一样,只是在原条文的基础上做了修改,你可以参看baidu.com/www.zzguifan.com/webarbs/b...
GB 50180-93(2016年版)8月1日都已经开始实施了,编号还都是一样,只是在原条文的基础上做了修改,你可以参看baidu.com/www.zzguifan.com/webarbs/book/...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J11-2005)修编(初稿) (2016) 二 0 一六 2 目 次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 供配电设计 3.1 负荷性质的确定 3.2 负荷容量统计 3.3 居住区供电 3.4 配套设施 3.5 配电装置接地 3.6 电能计量 4 设备选型 4.1 10 (20)kV配电设备 4.2 低压设备 4.3 计量表箱 4.4 直流电源系统 4.5 智能化要求 5 施工及验收 5.1 施工 5.2 验收 附录 居住区供电方案典型设计示例 3 1 总 则 1.0.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 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 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 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 本 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建筑的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释义)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J11-2005) 条文释义 二 00 五年九月 2 目 次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 供配电设计 3.1 负荷性质的确定 3.2 负荷容量统计 3.3 居住区供电 3.4 配套设施 3.5 配电装置接地 3.6 电能计量 4 设备选型 4.1 高压设备 4.2 低压设备 4.3 计量表箱 4.4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5 施工与验收 5.1 施工 5.2 竣工验收 附录 居住区供电方案典型设计示例 3 1 总 则 1.0.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 保障广大业主可靠电力供应的合法 权益,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 结合我省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 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释义 ]本条是标准的编制目的, 强调了居住区内供配
本导则适用于常德市(含各区、县、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改建(含老旧小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导则。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市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导则。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我市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并依据核心城区及县城供电网格化规划有序实施。居住区总体规划应包含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及电力通道的规划设计,应视居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配套建设相适应的10千伏(配)变电所用房及电力通道,结合城市发展规划预留高压变电站的站址及电力通道。
居住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以城区配网、县城配网10千伏目标网架为指导,结合供电单元内配电线路现状,量化分析负荷性质、公专用线路负载率、线路结构等关键指标,合理分配变电站10千伏间隔,结合城市主干道路建设确定10千伏线路走廊;并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结合属地电网架构现状确定供电方案,以此为依据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居住区建设方应提供住宅配电设施用地(开闭所、环网柜、箱变等),对于需要10千伏管、廊等外部通道的居住区,其建设方应取得规划、住建、市政、铁路、交通等部门10千伏中压配电线路施工建设许可。
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应用供电企业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电能计量典型设计。配电工程方案编制、设计、设备选型等环节,应优先考虑不停电作业的要求。
居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入网的设备及材料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的要求并抽检合格,且具备配网自动化接入条件,所有设备采用标准物料,并在改造工程中逐步替换非标准设备和物料。
居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10千伏电力电缆接续应减少中间接头,使用先进的制作工艺,并满足供电企业质量管控和责任追溯要求,优先选用电缆头熔接技术或更高的工艺技术。电缆应经 OWTS(震荡波)等电缆局部放电、耐压及超低频介质损耗测量技术进行状态诊断,并出具试验报告。
居民用电采用公用变电所一户一表供电,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其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管理;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负荷不大于100千伏安)用电原则采用公用变电所一户一表供电,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其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管理。居住区内电梯、消防、泵房、路灯等直接为小区居民服务、不为第三方服务的公共用电设备由专用变电所供电,由产权人或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管理;大型专用商业设施由专用变电所供电,由产权人或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管理。
居住区计量表计应采用智能电能表,并安装用电信息采集装置。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2100433B
为规范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提高施工质量,特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碾压式土石坝的施工,对于200m以上的高坝应进行专题论证。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技术措施。 土石坝安全监测及资料分析应按DL/T5259、DL/T5256的有关规定进行。 土石坝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