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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包括为保持系统稳定规定的超高压线路的故瘫切除时间,500 kw线路单相重合闸的方式和选用原则,按频率降低自动减负荷的整定原则及切除负荷容量的配里,按电压降低自动减负荷装置的装设原则和解列点的设计原则。
无功电源与电压控制包括无功电源的安排原则,无功补偿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的原则。无功补偿装里的选择,330~500 kV线路充电功率的补偿原则和高压井联电抗器的装设条件以及设置变玉器带负荷调压的原则 。
系统间联络线包括建设联络线应注意分析研究的主要方面,联网的必要条件,联络线电压的选择原则、偷电能力的确定和安全准则。交直流混合联络线的安全准则。
这个要看怎么想哈,不能简单一句话来评判两个专业哪个更好。只能说从就业方向来区分,看哪个更适合你自己。一般来说,女生选择供用电技术专业的较多,而继电保护则是男生选择的较多。从这点你应该能看出些区别了。供...
学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科目有:电工技术(包括电路、电子、电机)、微处理器及接口、电气设备、电气二次、电力系统故障及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事故处理、电力系统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技术等、电...
报告主要有电流保护 电压保护 接地保护等
电源的接入包括发电厂出线的选定原则,不同容量的电厂和机组接入相应电压电力网的原则。不同类型电厂送出线电压的选择原则。规划设计电力网结构时应特别注意的防止受端系统崩溃的一些重要原则以及电源接入系统的送电回路的安全准则。
受端系统建设包括受端系统的安全准则,无功事故补偿能力和事故后电压下降允许值。以及大城市枢纽变电所的建设原则。
有功电源的安排包括各种电源安排的原则,电源建设中基荷、腰荷、调峰和调频等不同性质电厂的安排,明确了全系统性和区域性电厂的任务以及有功备用容量的分类及其数值。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是总结中国电力系统多年工作的经验,针对当前系统发展中的问题而制定的部颁导则。它是指导电力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各专业处理有关电力系统工作中技术问题的依据。
本技术导则是在对中国五大电力系统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中国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生产运行和科学试验的经验,同时适当参照了国外大电力系统的发展情况并结合中国具体条件而制定的。
本技术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对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有功电源的安排、受端系统建设,电原的接入,系统间联络线,无功电源与电压控制,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和通信等。
对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包括对电力系统规划和设计的基本要求,受端系统、联络线和电源接入系统的安全准则以及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盆、系统自动化和电力系统通信的基本要求 。
调度自动化和通信包括对发电厂、变电所设施为满足系统调度自动化的要求,调度自动化系统为满足系统安全监控的要求,对调度中心和受其调度的主要发电厂、变电所之间通信通道的要求.通信网规划建设应综合考虑的因素和微波干线落点的原则,对通信设备的电探和备用电的要求。
本导则所规定的技术原则对中国现阶段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和运行有着极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也是指导电力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各专业协调处理有关系统技术性问题的依据 。2100433B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安生[1994]191 号)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 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 电安生[1994] 191 号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电力设计院,电科院,南京自动化所,各有关 基建、制造单位: 为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 在总结多年来继电保护运行经验 和事故教训的基础上, 部组织编写了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 经组织专家讨论,审查通过,现颁发执行。 新建、扩建、技改等工程均必须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凡涉及严重威 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改造。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均应按本“要点”的规定执 行。 科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资料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反事故措施要点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 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 电安生 [1994]191 号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电力设计院,电 科院,南京自动化所,各有关基建、制造单位: 为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 在总结 多年来继电保护运行经验和事故教训的基础上, 部组织编写了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经组 织专家讨论,审查通过,现颁发执行。 新建、扩建、技改等工程均必须执行本“要点”; 现有发电厂、 变电所,凡涉及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 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改造。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 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 均应 按本“要点”的规定执行。 科研、制造、基建、设计和运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要点”的 有关规定。 请各单位将执行“要点”中遇
2021年10月11日,《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发布。
2022年5月1日,《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实施。
2021年10月11日,《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恢复技术导则》发布。
2022年5月1日,《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恢复技术导则》实施。
2017年12月29日,《互联电力系统设计导则》发布。
2018年7月1日,《互联电力系统设计导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