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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及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培训教育等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农村会计培训教育工作;统筹各股室财政法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负责组织开展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政治活动;负责对所属党员实施教育管理,负责党员年报统计;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思想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贯彻落实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非税收入;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票据管理。
(三)预算股。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区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区预算草案;提出并拟定区对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区对乡过渡性转移支付工作;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区财政收支月报;承担区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区级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区级预算调整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的监督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债务(含外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债务的有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政府债务的举措、偿还计划;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项目的申报;办理政府债务的转贷、支付、偿还和贷款使用;负责政府债务还贷准备金监督管理;负责对政府债务的风险管理以及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预警、防范和债务风险化解;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研究制定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负责对金融机构开展政策性贷款、担保、保险等有关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兑现;拟订全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提出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区级部门收支绩效评价工作。
(四)国库股。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区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办理区乡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并汇总区本级及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总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研究和推行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区级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工作。
(五)行政股。承担行政、外事、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政法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政法部门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司法体制改革政法经费保障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配置标准、管理办法;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配置、调拨、报废等核定工作;参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有关工作。
(六)教科文股。负责掌握教育、科技、文化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拟定工作;指导分管部门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部门、单位上报预算安排的建议,审核提出部门、单位申请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分管部门、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完成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基本建设、投资、工业、交通、煤炭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负责与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对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承担有关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商品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承担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牵头运作PPP模式和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与资产实施监管;分析研究地方金融形势,考核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承办其它与地方金融相关的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申报、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并对其实施监管;参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对外谈判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农业股。负责研究全区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财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绩效考核;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卫生、药品市场监督、残联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政府采购实施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承担区级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工作;在授权范围内修订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负责区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处理区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负责区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备案管理。
(十一)监督检察股。负责拟定全区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审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评估、配置、使用、处置,并对事业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管理;负责为财政局罚没物资提供储备、管理服务。保管查抄物资、接收、保管区各委、办、局收受的礼品、负责调拨物资。
(十三)评审室。负责区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决算的具体审查工作;对区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跟踪评审工作,对项目标底(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对前期征地、拆迁补偿的费用进行审核,出具评审结论;对项目进度款的拨付、材料、设备定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对区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中专项支出项目的评审、核查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采购和财务核查等有关工作;研究拟定财政评审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财政评审操作规程;参与实施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反映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并对有关问题处理处罚取证、核实和提出初步意见。
(十四)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测算分配和使用管理;负责乡村债权和债务的清理化解;负责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有关规定精神;研究提出我区农村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配套文件;负责全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十五)会计管理股。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负责岗位会计人员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对违反《会计法》人员处罚,维护会计人员合法权利,组织会计人员表彰评比;负责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会计咨询业、会计服务业、会计信息业,规范会计服务市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务、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
(二)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决算。
(三)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
(四)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七)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管理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九)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十)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十一)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区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区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省、市、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区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A 江夏区财政局地址: 文华路42号B 武汉市江夏区法泗财政所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C 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财政所地址: 107国道附近D 武汉市江夏区湖泗财政所地址: 福桥街186
在胜利桥,电车道边。1 约17站 山东路 坐 19路 在 中山广场 换乘 403路 到 胜利桥 2 约22站 山东路 坐 19路/二十高中-建设街 在 五一广场 换乘 201路/201路区间车 到 胜...
1、廊坊市财政局地址设在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城市廊坊,河北 廊坊 新华路2号。廊坊市财政局附近的公交站:特教学校西、南尖塔、市国资委、河北工大、华腾嘉园小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市财政局、第七中学、金地小区...
2009年地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2009年地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地委、行署的领导 下,在地区文明办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哈密发展稳定大局,按照领导班 子坚强有力,道德建设卓有成效,创建活动扎实深入,文体 事业不断发展,工作环境优美整洁,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优 质服务规范周到,业务工作实际突出文明单位八条标准,加 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载体,完善机制,转变机关工作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有效地 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 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 进,共同发展。 一是在具体工作中, 我们坚持做到了三个 “始 终”,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 始终坚持
“四梁八柱”支撑预算绩效管理——以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为例
北京市东城区自2006年开始试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第一个五年的有益思考和实践.2011年7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北京市随后以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2年9月,财政部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意见》和《规划》从顶层设计角度谋划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此指引下,东城区对照设计图纸夯地基、架梁柱,立足区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调动各方智慧抓重点、谋创新,通过又一个五年的深入探索、积极作为,基本搭起了东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四梁八柱”,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若论云冈石窟诸窟中最具有鲜明特色的石窟,必首推第五和第六这组双窟。在第五窟内,因为端坐着高达17米的云冈第一大佛,在观瞻惊叹之余,往往忽略了四壁的雕凿内容。在雕满各式佛龛的内室四壁,一样精美绝伦令人留连。
第五窟为云冈中期石窟的代表之一,窟前有清顺治八年重修木构四层楼阁,称之为窟檐建筑。窟外立清同治十二年和光绪二年的满文碑。走进第五窟,分为前后两室,前室为过厅,立有两通碑刻,为清顺治八年总督佟养量撰文碑和清康熙年间大同府“重修记工碑”,在云冈石窟缺少文字记录的情况下,这些碑显得格外珍贵。
造像皆雕凿于后室。映入眼帘便是结跏趺坐的大佛像。造像之大,占据整个洞窟近三分之二。窟顶呈穹顶,平面为椭圆形,与早期昙曜五窟相似。作为云冈最大的佛像,主尊背后的火焰背光直通窟顶,虽后世给予敷泥贴金,难观北魏本来面貌,但其气势雄伟壮观却难以掩饰。
在大佛两侧各有二胁侍,一前一后。前雕立佛高达近八米,后雕菩萨高约4米。分立东西两侧,尤以西侧立佛最为引人注目。因敷泥剥落,露出北魏时期本来石雕面目,肉髻浑圆,面相清秀,细眉高鼻,双目深邃,嘴角上扬微笑。身着对领装,衣纹流畅,身躯壮实洒脱。这尊像因1977年维修时将外敷泥剥落,显露出本来的面貌。
与之对应的东侧立佛。因后世敷泥彩绘,看不出本来面目,但身形却显笨拙呆板。
关于这两尊是菩萨还是立佛。一从头顶肉髻辨别,佛皆为肉髻,菩萨戴冠,且此二尊身着佛装,与主尊无异。
东壁风化严重,多为后世敷泥彩绘。
西壁的佛龛分层排列,错落有致,造像特征大体相同,内容组合与龛形变化多种多样,杂而不乱。
1西壁下层南侧佛龛内雕双佛对坐,左侧佛像,身着褒衣博带式佛衣,头略微前倾,双目微闭,给人以无限遐思。
2.上部盝形帷幕龛中雕交脚菩萨,龛外各雕有二弟子双手合十供养,弟子身披袈裟,双手合十,长眉细目,满面笑容,恭敬神态亲切生动。龛楣方格内各雕飞天一躯在空中盘旋飞舞。
3再往上南侧圆形龛内雕坐佛,右手上举,左手持衣角,呈说法像。龛楣雕跪姿供人像,中间一供养人振臂高举。龛外的托举力士甚是威武雄壮。
4. 相邻中间盝形帷幕龛中的交脚菩萨头戴高冠,身披帔帛,龛外雕胁侍菩萨。值得注意的是龛楣方格内各雕一飞天,身姿优美,飘带飞扬,仿佛正自由翱翔于天。
5.西侧立佛身后背光千佛之上,圆拱龛内再度出现双佛对坐。佛像高髻褒衣博带式佛衣,衣纹线条流畅。南侧佛侧身倾斜似在倾听,北侧则面相清秀闭目沉吟。值得注意的是龛楣尾部为龙头,龛两侧雕方柱,柱头为束帛装束。
这种双佛对坐形象是在造像之风最高潮时期,正执冯太后摄政,出现了二圣并立的局面。为了能够与佛法有所象征,佛教《法华经》中的释迦、多宝两佛对坐正好暗示契合,体现了佛教当时为北魏皇权服务的宗旨。
.6.与之相邻北侧的盝形帷幕龛中雕坐佛,两侧雕供养菩萨。龛楣方格内亦雕飞天,上部供养天。龛外胁侍菩萨,右边手持摩尼宝珠,左边合手胸前,双目低垂,神态恬静。有意思的是龛内的供养菩萨表情活泼探身侧视,与龛外菩萨动静呼应。
南壁的雕刻相对保存较好。在明窗两侧各雕方形佛塔和诸多大小不一佛龛。拱门两侧各浮雕供养菩萨,其余皆布满佛龛。
两座佛塔均有巨象承载,塔基为须弥座,塔身五层,每层都雕有屋檐。
尤其是拱门西侧的供养菩萨,头戴宝冠,脚踏圆莲,左手持物于胸,右手托博山炉上举,身材修长,帔帛飘舞,造形生动端庄。
拱门上方出现了八佛并列佛龛,出现两层,共计有十六身式样相同的禅定坐佛,高约1尺。这两层八佛与龛楣上的七个小佛作对应,为云冈流行的七佛加古佛燃灯。这是太和十五年时孝文帝下诏将元祖的庙号废除,宗祀七庙定为:太祖道武、太宗明元、世祖太武、恭宗景穆、高宗文成、显祖献文,以及他自己孝文。两层佛龛意为献文与孝文两朝。云冈的多佛经过中期石窟的演变至此已经完全成熟,在五六窟中出现。
对于五窟内部壁面,有“未统一部署,时间不相同的大小佛龛,说明并未按原计划完成”的说法。作为迁都之前的皇家大窟,最后的收尾必然少不了上层贵族及信男善女的迎合,故而才会有所不对称的情形出现。
五窟后有条礼拜隧道,用以绕佛礼拜。总长17米,宽近2.8米,高2.85米,其壁面亦雕有飞天及供养人像。从未进入,未能仔细一观。
感谢关注,下文继续
局长:乔平岗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站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考核、评选表彰、外事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法规股。负责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细化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执法监督股。拟订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负责全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指导站、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五)信用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冈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网络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全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区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七)经济检查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区有关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有关反垄断工作。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受上级反垄断机构委托,以其名义开展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八)广告监督管理股。承担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全区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全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区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九)质量和认证认可管理股。拟订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全区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全区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区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全区品牌建设。承办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区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区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食盐专营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酒类商品、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餐饮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二)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股。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区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十四)标准计量管理股。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计量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牵头建立全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承担区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区的通报和咨询工作。承担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全区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制(修)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资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办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知识产权管理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政策措施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订和规范全区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六)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管理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及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应办理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指导全区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全区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全区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十七)财务审计股。负责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宣传与应急管理股。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修)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和股室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
(十九)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站所的党群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指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二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依权限对药品经营企业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
(二十一)化妆品安全管理股。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指导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不良反映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上级交办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以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
(二十二)价格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区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全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全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负责监督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协调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