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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56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站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考核、评选表彰、外事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站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考核、评选表彰、外事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法规股。负责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细化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执法监督股。拟订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负责全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指导站、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五)信用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冈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网络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全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区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七)经济检查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区有关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有关反垄断工作。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受上级反垄断机构委托,以其名义开展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八)广告监督管理股。承担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全区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全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区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九)质量和认证认可管理股。拟订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全区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全区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区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全区品牌建设。承办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区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区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食盐专营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酒类商品、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餐饮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二)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股。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区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十四)标准计量管理股。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计量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牵头建立全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承担区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区的通报和咨询工作。承担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全区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制(修)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资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办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知识产权管理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政策措施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订和规范全区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六)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管理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及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应办理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指导全区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全区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全区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十七)财务审计股。负责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宣传与应急管理股。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修)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和股室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

(十九)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站所的党群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指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二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依权限对药品经营企业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

(二十一)化妆品安全管理股。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指导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不良反映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上级交办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以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

(二十二)价格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区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全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全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负责监督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协调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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