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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避难仓一般可容纳3人躲避。摆放在卧室内,地震来了,哪怕是连滚带爬也能迅速躲进去,耐心地等待外界救援。”叶林说,仓内储存的物品大到坐着休息的椅子,小到收音机、垃圾袋一应俱全。事先配备的食品、药品,至少可使仓内的人赢得10天甚至更长等待救援的宝贵时间。
“仓内设计的每一个物品都有着重要作用,是救援时发现受灾群众最需要的。”叶林举例说,收音机可用来收听外界救援情况,报警器可手动或自动向外界发出“滴滴”求救声,节能的LED灯可照明。
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外界救援,“避难仓”在主仓上方增设了一个小仓,内设一个与支撑柱相连的救生钩。与主仓坚硬的外壳相比,小仓的材质特意设计成易碎的,一来可缓冲地震时墙壁砖块砸向避难仓的破坏力,二来该小仓被砸开后,露出的救生钩将方便救援人员快捷地用吊车将其整体从废墟中吊出来。
56岁的叶林,2004年起在市地震局从事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让他萌发设计“避难仓”的起因,是2008年的那场汶川大地震。“许多救援人员回到泰州,提到最多最惨的事,就是眼看着废墟下压着的人因缺水缺药而死。”叶林说。 在救灾队员震区归来的多次座谈会上,叶林收集到了很多救援工作中碰到的新问题和救援成功的案例,统计出了很多实用数据和资料。例如:地震时躲在床下的人最容易受伤,躲在角落里受伤概率低一点;药品、食品、避难器材工具等是地震被埋人员最需要的。
苦心钻研两年后,叶林设计出了具有特殊防护层的“地震紧急避难仓”:占地2平方米左右的“避难仓”高约2米,类似导弹头的外形用合金钢材制成,仓中间用一根高强度的钢柱支撑着,仓内有进出自如的小门和能看到外界的小窗,等待救援必备的呼救通讯系统、食品区、药品区、工具器材区被巧妙地设置在舱壁夹层内。
泰州日报社(记者 张虎林)电影《唐山大地震》那组镜头至今让人难忘:地震的几十秒时间内,摇晃的地面、扭曲的房门让楼房内的人无法迅速逃生。昨天,由市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叶林研制的全国首个民用“地震紧急避难仓”发明专利,正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地震时如果躲进这个有吃有喝而又坚固的“避难仓”,将会大大提高自救能力和生命的存活率。
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要设避难层,而早在1995年11月1日实施的旧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也明确“建筑高度超过1...
高层建筑一般是在设备层作为避难层
能计算为一层的建筑净空高度一般不少于2.2米。
摆放在家中的“避难仓”如何与家中环境相协调?叶林说,为确保其实用性和观赏性,“避难仓”设计出了多种颜色,外形也正在进一步优化。此外,仓内的备用食品药品可定期进行更换,好似家里的一个储物柜。“家中的贵重物品和票据也可安全地存放在里面,避免地震时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地震部门相关专家说,我国是一个震灾严重的国家,地震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全国首个民用“地震紧急避难仓”的研制成功,实现了我国民用地震防御设备的“零突破”。
叶林说,目前,“避难仓”设计至少能抵御7级左右的破坏性大地震。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把“避难仓”放在大楼爆破倒塌后的灾害环境下进行破坏性实验,检验其抗震强度。待检验合格后,批量生产的“避难仓”将逐步投放市场。“根据材质和内部配置的不同,避难仓的成本将重点控制在多数普通家庭能承受的价格范围之内。”
地震避难防盗门的设计
作品的设计分为整体三角形框架设计、结构传动设计、抗震抗变形设计、门板设计、销轴设计等。作品是由家用防盗门经过结构变型转变将防盗门门扇设计成4层板。平时4层板锁合在一起;地震来临时自动形成安全五面体供人躲避,主震后,避难者可以迅速将避难机构与第4层板脱离,开门撤离至安全地带。
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以北京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为例
收稿日期 : 2003- 12- 01; 修订日期 :2004- 01- 08 作者简介 :杨文斌 ( 1957- ) ,男 , 北京人 , 高级工程师 , 主要从事震害防御、 地震应急以及地震政策法规研究 . 文章编号 : 1004-4574( 2004)01- 0126- 06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城市防灾 杨文斌 ,韩世文 , 张敬军 ,宋 伟 ( 北京市地震局 ,北京 100080) 摘要 :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是国 际社会应对突发性事件的一项灾民安置措施 ,同时也 是现代化大城市用 于民众躲避地震、 火灾、爆炸、洪水等重 大自然灾害的安全避 难场所。应急 避难场所 是预先 经科学划 定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能提供基本生活 保障的场所。由于城 市应急避难 场所的规划 建设是 一项系统 工程 ,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本文试图就有关建设应急 避难场所 的紧迫性、国内外 现状、设计规
避难层 refuge storey 是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一般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通过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使得人们遇到危险时能够安全逃生目的。
1.1 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 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
1.1.2 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
1.1.3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
1.1.4 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
1.2 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
1.2.2 避难间与该楼层的其它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避难间除开向防烟楼梯间或其前室的门外,不得开设其他门洞。
1.3 当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3.1 设备间、竖井与避难层之间应用防火墙或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走道隔开;
1.3.2 除水泵房、供水管道外,其他管道、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避难层;
1.3.3 设备间的检查门应开向公共走道,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层。
1.4 当利用裙房屋面设置避难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4.1 主楼面向裙房屋面一侧外墙不得设置玻璃幕墙;
1.4.2 楼梯间通向避难层的走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分隔至楼板或梁底,开向走道的房间门不应超过3扇,且应设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向房间内开启。
1.5 其他防火措施应按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有关避难层的规定执行。
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防火措施的设置问题:
2.1 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应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外墙上设置的窗应为固定窗。
2.2 楼梯间不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直接开向前室(合用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3户,且应符合下列之一条件:
2.2.1 楼梯间的前室均为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
2.2.2 楼梯间的外墙上设有每五层面积不小于2m--2、并在顶层设有不小于0.8m2、沿火灾烟气方向倾斜的固定百叶窗,且其独立前室设有可开启外窗或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3 公共部位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3.1 走道、电梯厅、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
2.3.2 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
2.3.3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2.3.4 除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外,还应设消防卷盘。
2.4 户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2.4.1 除卫生间外,所有房间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厨房选用感温探测器,其它房间应选用感烟探测器;
2.4.2 厨房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并联动紧急切断阀;
2.4.3 当住宅内设置有风管的中央空气调节系统,且风管穿越户与户之间或单元之间隔墙时,户内除卫生间外的每个房间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距户门1m处应设置喷头。
2.5 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凹廊时,开向凹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阳台时,开向阳台的门、窗可设普通门、窗,但不得设置移门或侧拉门。
2.6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为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的阳台、凹廊内不应设有可燃物(包括管道保温材料)。
避难层按其围护方式大体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敞开式避难层。敞开式避难层是指四周不设围护构件的避难层,一般设于建筑顶层或平屋顶上。这种避难层结构简单,投资小,但防护能力较差,不能绝对保证不受烟气侵入,也不能阻挡雨雪风霜,比较适合于温暖地区。
(2) 半敞开式避难层。四周设有高度不低于 1. 2m的防护墙,上部开设窗户和固定的金属百页窗。这种避难层既能防止烟气侵入,又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可以进行自然排烟。但它仍具有敞开式避难层的缺点,不适用于寒冷地区。
(3) 封闭式避难层(间)。封闭式避难层(间)四周及隔墙采用耐火防护墙,室内设有独立的空调系统和防排烟系统,外墙及隔墙一般不开门窗;如开门窗,则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封闭式避难层可防止烟气和火焰的的侵害以及免受外界气候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