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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强调: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2013年1月7日,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回良玉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他强调,要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强化震灾防御基础,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全面提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会议听取了中国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关于我国2012年及近年来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了2013年防震减灾重点任务。回良玉指出,过去的十年,我国地震活动频繁,数量之多、强度之大、灾害之重历史罕见,特别是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汶川特大地震和玉树强烈地震。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党政军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奋勇夺取汶川、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重大胜利,有力有序推进和加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确立了“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战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道路。
回良玉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当前全球大震活跃的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积极破解影响和制约防震减灾工作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做好2013年工作。一要突出做好地震危险区、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的跟踪分析,加强会商研判。二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当前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抗震设防水平。三要在组织、预案、队伍、物资等各个方面全面做好抗震救灾准备,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四要加强科普宣教,普及地震灾害知识,切实提升公众防灾意识。五要强化政策支持,推进工作责任落实,为防震减灾提供有力保障。 2100433B
地震灾害防御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减轻地震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最有效和最可靠的方法之一。因此,该体系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当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地震灾害防御体系的建立,应该以提高城市、农村、各类工程的防震减灾能力为目标,以逐步完善构成防震减灾能力的各相关指标因素为举措。我们应该努力确保“高风险的城市”的地震安全;尽快改变“不设防的农村”的现状;增强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核电站和核设施工程的抗震能力和设防水平;提高震害防御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地震灾害防御的法规政策、组织管理和宣传教育保障体系。
你问的这个问题专业性很强。减小建筑的质量对抗震是有利的,这一点比较好理解。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在实际的工程设计中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震害,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其原因是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建筑物的破坏机理和...
中国地质调查局:汶川地震原因已有初步结论 新华网北京报道,2008年5月18日中国地质调查局初步监测和评价认定,汶川地震是印度板块向亚洲板块俯冲,造成青藏高原快速隆升导致的,震源深度为10千米-20千...
防御震灾是人们为防止、减轻、避免和抗御地震灾害而采取的社会行为,是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所建立起来的以预防为主的长远战略手段。 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按其工作内容和时序特征,可分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
WebGIS技术在地震灾害防御中的设计探讨
WebGIS技术在地震灾害防御中的设计探讨
钢结构的地震灾害研究
钢结构的地震灾害研究——对不同结构体系的钢结构建筑及其性能特点进行了简要介绍,对钢结构建筑在地震荷载作用下可能发生的破坏形态进行了总结,对钢结构建筑的抗震设计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⑴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⑵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⑶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⑷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原《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
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如4·14熊本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如4·20雅安地震)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如4·14玉树地震,5·12汶川地震)
新《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
中国政府网 2012年9月21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与原预案相比,地震灾害分级虽然仍然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但四级地震的定义进行了明显的修改。 从对比可以看出,新预案将在地震中“失踪”者计入了灾害分级因素中,而且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地震灾害等级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如4·14玉树地震,5·12汶川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如4·20雅安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如4·14熊本地震)
一般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2100433B
地震灾害大小的级别划分。主要分四个等级,即: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