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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书科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协助局领导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协助领导组织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完善局内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当好局领导参谋助手;协助领导抓好本局系统党群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规范文秘行为,提高办文质量,搞好文件的收发、送阅、催办、归档、印信和保密工作;加强和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好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承办本局系统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晋升、奖惩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督促和检查报建窗口的报建受理工作及各科室办证工作;加强车辆、办公用品和公共财产的管理,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规划与工程科
负责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城市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总平面设计的编制组织及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调整、土地出让、转让等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组织研究制定各项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城市建筑、城市广告、城市雕塑方案提出设计方案要求,并组织有关方案的评审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放线验查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放线验查合格单,办理建设工程正式施工手续;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验收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及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评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测绘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业务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规划成果的整理归档工作;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调本局其它科室开展工作。
(三)规划监察科
制定年度查处违法占用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努力维护我市城市建设的良好秩序;负责《城市规划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咨询和解释工作;督促检查本局二层机构的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努力提高本局规划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组织办理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定手续;法负责我市规划行政执法案件的应诉、答辩和行政复议;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防城港市测量队
完成上传下达的各项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测绘任务;经营性服务控制测量、地形地籍测量、城市规划定线与拔地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管道测量、建设工程测量、桥梁遂道测量、变形观测。
(五)防城港市规划设计院
丙级城乡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以及丙级城市规划测量、市政工程测量、限额以下地形测量、丙级工程地质勘察。
(六) 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为城市建设项目业主提供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为建设项目业主提供现场踏勘选址、技术资料、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论证、验线验基等技术服务。
(七) 城建档案馆
岗位职责:接收和保管本市长期和永久保存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对各单位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编制各种档案检索工具,为档案利用工作服务。城建档案馆
(八) 市规划监察大队
防城港市规划监察大队是受防城港市城市规划局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防城港市规划监察大队内部机构设置:规划监察大队内设城区中队、港口中队、防城中队。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测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起草有关本市城市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城市建设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
(二)承办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1227.2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组织编制审查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包括旧城改造、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消防等)和城市设计。
(四)负责审批已编制了分区规划的城市详细规划,核准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五)依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防城港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市区包括:防城城区(含河西工业区)、中心城区(含防城城南、市级中心区和公车工业区)、港口城区和企沙工业区、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近效区包括:防城镇的佛堂村、那天花范村、石岭村、三波村、丹竹江村、黄竹塘村、鲤鱼江村、大王江村;港口区的公车镇、企沙镇、光坡镇和江山乡;远效区包括:滩营乡、茅岭乡、华石镇。总面积为1227.26平公里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提出调整方案,负责对城市规划区1227.26平方公里的用地实行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的的踏勘,初审及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对城市规划区1227.26平方公里范围内地上地下的各种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的具体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性指标以及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等实施审核和管理;受理建设工程的现场验线、验查基础以及规划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
(七)依法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管理,及时纠正一切违反城市规划和法规、制度要求的行为,查处违法建设案件;以法人资格对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诉讼案件进行应诉、答辩或复议。
(八)负责全市建制镇(含建制填)以上城市规划行政和法制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城市规划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查、审批和报批;负责局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局政风行风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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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2015年1月信息价
防城港市2015年1月信息价是防城港市地区2015年1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防城港市2015年1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防城港市2018年4月信息价
防城港市2018年4月信息价是防城港市地区2018年4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防城港市2018年4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机关工勤编制4名。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设6个科(室)
承办委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和委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文书档案、后勤、信息、信访、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承担委机关并指导委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规划年鉴资料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委管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各项年度计划;负责利用外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建立建设项目库、及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管理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委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管理及有关价格的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委管行业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济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研究提出有关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本委、委属单位和委管各社团组织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审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贯彻执行市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业务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等方案的审批;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工作,负责临时建筑、广告定点审批;组织经办建设项目用地(含村镇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核工作;负责各类建筑项目用地的调整工作和土地出让、转让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建设用地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办理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电力、电讯、给排水、燃气工程等管线工程的审批手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依据批准的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市中心城区公房、私房报建审批手续;负责公共场所建筑小品和各种临时建(构)筑物和广告招牌报建审批手续;指导全市房屋拆迁许可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和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负责城建监察、建设规划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城建档案、规划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总工室)
负责研究建设规划行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城市规划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建筑建设方案审核和施工图报建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工程勘察设计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重大建设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建立“项目库”;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委托、审查工作和建设过程的信息报送工作,综合协调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建设监理制,推行建筑质量样板工程和消除质量通病工作;负责督查建设内各项技术工作的落实;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领域抗灾防震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建设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对全市建筑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修的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立项以后建设秩序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建材市场质量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管理全市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设监理、建筑构件、建筑装修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机构、招标和造价管理机构的技术资质等级的审查、核定;负责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协调处理工程概、预、结算中的问题;审查进出市内外施工队伍,负责建筑市场、装修装璜市场的综合执法稽查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推动发展对外工程和劳务工作;对全市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拨付,调剂申请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统计报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