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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省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了建设人才资源强省的目标。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对我省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我省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高校人才队伍,在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起着基础性和战略性的作用,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全面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有效的措施、更新的作为,进一步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努力适应两个先行区建设,坚持超前规划、项目带动、引领创新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紧紧抓住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团队建设,带动高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增强我省的竞争实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通过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建立健全任务驱动、项目带动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高校人才集聚平台、成长平台和学术交流平台,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在高校汇聚更多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学术大师,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创新人才,使高校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数量有较大增长,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更好地满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三、建设任务
(一)构建高校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重点基地,坚持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提高高校的人才集聚效应。
——闽江学者奖励计划项目。根据海西建设的需要,结合高校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重点项目,在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继续设置“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等特设岗位各50个,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上岗、合同管理、专家评审的要求,在海内外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学术大师,到高校任教、指导博士生和主持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进一步完善“闽江学者”遴选机制,增强支持力度,提高“闽江学者”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打造我省高端人才品牌,提升高校整体实力和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水平。
——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围绕我省创新体系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根据不同层次高校学科建设的要求,加大各类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力度。在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与化工、现代农业、海洋与渔业、生物及医药、资源与环境等七大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方面,重点引进200位我省紧缺急需的国外优秀人才和省外拔尖人才,充实高校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优化高校人才队伍学科结构,推动高校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对纳入本项目的引进人才在科研启动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增强对引进人才的吸引力,提高人才引进的质量和水平。
——人才引进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以高校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为基础,遴选10个仪器设备先进、团队力量较强和管理较完善、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结合紧密的创新平台,建立“人才引进示范基地”。 在人、财、物方面赋予“人才引进示范基地”充分的自主权,鼓励、支持基地在人才引进机制、管理模式、分配激励办法和科研组织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努力与国际接轨,为留学人员和海内外优秀创新人才提供一个机制灵活、环境宽松、条件良好的高端创新平台。通过基地的示范作用,更加有效地开发利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以各种方式为我省服务,进一步推进高校人才柔性引进工作。
(二)构建高校高层次人才成长平台。以提升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力。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在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化学化工、海洋科学、生命科学、农业科学、新材料、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等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高校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遴选30个左右创新能力强、团队精神好,具有较强攻坚和应用开发能力的创新团队予以重点培育和建设。以科研立项的形式支持创新团队建设,聚集优秀人才和优势资源,形成优秀人才团队效应,带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为构筑大平台、实施大项目创造条件,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优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根据高校学科建设的目标和需要,以我省经济发展需求为重点,遴选300名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以科研立项的形式支持其围绕产业技术难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性的重要成果,为承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承担省重大科研课题打下基础。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特别是优秀青年博士的支持力度,每年在高校评选100名优秀青年博士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并拨给一定的科研进修活动经费,使其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让青年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
(三)构建高校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平台。促进高层次人才密切跟踪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与海内外同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活动,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学术交流能力和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高校访问学者项目。加大访问学者的选派力度,扩大海外访学的规模。根据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访学研修机会。重点资助300名高校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学术带头人到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参与国际科学研究,跟踪国际学术前沿,提高与国际同行交流合作的能力;资助500名高校学术骨干到国内重点高校、一流研究机构和大型先进企业进行合作研究和深造,提高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资助200名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到省内重点建设高校具有明显优势的学科领域进行学习和深造,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高层次学术会议项目。鼓励高校主办、承办或联办各种国际和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与学术论坛,重点资助30场具有较大影响的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加强和扩大与海内外同行专家学者的深度交流和广泛联系,努力形成若干个知名学术会议品牌。鼓励和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活动,资助500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参加各类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为其了解最新研究进展、展示研究成果和交流学术思想提供更多机会。
——优秀学术领导人项目。鼓励和支持高校专家学者积极承担各类学术组织的领导职务,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学术组织挂靠我省高校,不断提升我省高校和高层次人才在学术界的地位与影响。重点支持100名担任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领导职务的高校专家,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学术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同时积极以其所在的学术组织为载体,在我省高校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使高校中青年教师及时了解接触本学科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前沿发展动态,促进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才工程的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高校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制订人才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资金,确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研究解决人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人才工程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高校也要相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该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规划,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纳入学校发展战略,并根据该校实际制定人才工程配套管理办法,确保人才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元化的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机制。省财政下达给重点建设高校的建设经费应划出不低于20%的资金,作为人才工程的专项资金。各地也要设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高校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安排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提高学校发展性投入中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比例,切实落实人才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配套经费。
(三)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模式。高校要根据人才工程的要求,认真制定该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积极探索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引进模式,建立科学的引进人才资格审核和学术水平认定机制,做到按需引才、引入真才。确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理念,加强人才柔性引进工作。要将引进海外人才,特别是闽籍留学人员作为工作重点,实施国家“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和“海外名师引进项目”,支持高校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要创新培养模式,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人才培养的有效结合。要在事业发展中造就领军人才,培养青年学术骨干。要大力推进“学科带头人 创新团队”的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领军人才在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形式,使大部分高层次人才具有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访学的经历,具备与国际同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
(四)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高校要制定科学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量化的人才评价标准,发挥专家在人才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业绩为导向,经批准,可参照市场化薪酬水平高薪聘请,实行协议工资、课题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重才育才的先进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严谨治学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学术腐败现象,营造健康良好的学术环境。
(五)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高校要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各项政策措施。对领军人才要配备行政助理、科研助手。要认真落实高层次引进人才住房补助政策,各级政府和高校可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和购置商品房等方式,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一批周转用房,为来高校短期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安排便利舒适的住房。要认真解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积极推进在福州、厦门等地有条件的中小学创办国际学校或双语班级,为引进的海外留学回国人才和华侨、外国专家子女提供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服务。要积极协助解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家属就业问题。实行学术休假制度,定期安排专家休假。 2100433B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8〕206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人事厅制定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人事厅
(二○○八年十二月)
福州英华职业学校: 大专线下20分内有机会 `` 福州英华职业学校的招生办主任严全明老师介绍,大专线下20分内的考生,均有机会报考该校。凡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在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20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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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第四批福建引进高层次人才
漳州市第四批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拟认定名单 序号 姓 名 引进单位 拟认定类别 1 刘 进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国内 B 类 2 王少平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内 B 类 3 王 军 漳州金钥匙机械有限公司 /副总裁 国内 B 类 4 吴建云 漳州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 国内 B 类 5 郭建军 路易达孚(福建)精炼糖有限公司 /总经理 国内 B 类 6 Tero Tapio Vallas 诺尔起重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运营总经理 境外 B 类 7 凌 贯 福建戎堃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国内 B 类 8 陈金在 漳浦金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B类(台湾) 9 房树标 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 /研发部总监 国内 C类 10 赵顺利 闽台龙玛直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顾问 国内 C类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2)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招聘岗位 学科名称 专业或研究方向 学历要 求 数量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博士 13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地质学(理学) 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核科学与技术 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化学 新型无机纳米材料合成、 有机合 成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 核电子学与探测技术、 半导体器件、嵌入式系统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机械工程 机械测控及自动化、材料加工、 矿山机械、新能源装备、精密加 工与数控技术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地下工程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工商管理 不限 (二)博士引进计划: 岗位名称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
教重〔2004〕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财务司(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努力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决定,为确保2004-2007年"985工程"的顺利启动和实施,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实施"985工程"的重要意义
(一)世界一流大学是一个国家科学文化和教育发展水平的标志。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增强国际竞争力,就必须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也是振奋民族精神和提高民族凝聚力的需要。党和政府高瞻远瞩,立足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做出了我国要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的英明决策,这对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跃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对于认识世界、探求真理、解决人类面临的重大课题,对于我国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构筑国家创新体系,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的相互交流和借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我国建成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985工程"一期建设成效显著,调整和优化了学校的学科结构和学科方向,快速集聚了一批优秀人才充实了师资队伍,提高了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质量,取得了一批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增强了所建高等学校的整体实力,带动了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在中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积累了一定经验,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为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国外实践证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需要良好的基础和较长时间的建设与积累。虽然经过多年建设,我国高等学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正在缩小,但是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懈努力。与世界一流大学相比,我国在高等学校管理和运行机制,科技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要继续实施"985工程",加大改革和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在我国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
二、总体建设思路
"985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建立高等学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牢牢抓住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集中资源,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发挥优势,坚持跨越式发展,走有中国特色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之路。应着重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目标为导向。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和国家重大需求,增进国家核心竞争力,解决国家建设的重大问题,通过"985工程"的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大贡献。
(二)坚持改革和创新。深化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985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提供体制和机制的保障。
(三)坚持重点建设与整体统筹相结合。遵循科学的发展观,要统筹和协调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平台构筑等关系,综合集成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进程。
三、建设目标
在"985工程"二期(2004-2007)建设中,巩固一期建设成果,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进一步奠定坚实基础,使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国际一流学科水平,经过更长时间努力,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
--通过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新机制。
--造就和引进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团队。
--结合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一批"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促进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的形成和推动学科建设。
四、建设任务
(一)机制创新
按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要求,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适应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需要。
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竞争、流动为核心的人事管理机制、人才评价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和稳定拔尖人才,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氛围。
突破以传统学科界限为基础的科研管理与学科组织模式,建立有利于创新、交叉、开放和共享的运行机制,以适应现代科学发展综合化趋势。
建立以投资效益为核心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
(二)队伍建设
提供优越的研究条件和配套保障条件,面向国内外招聘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优秀学术骨干和大学高级管理人才,重视有潜力的中青年骨干的培养和深造,通过提高水平、营造氛围、严格培养等多种途径吸引优秀青年人才,形成一支以博士生和博士后为生力军的创新力量,加快建设一支具有世界一流大学水平的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
(三)平台建设
以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现代化建设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学科建设规划为指导,围绕国家重大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计划,整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有机衔接。在平台建设中,要加大学科结构调整力度,拓展学科发展空间,促进学科交叉,推进资源共享,组建高水平学术团队,建立开放、共享、竞争、高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建设、改善平台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通过平台建设,大力提高所建高校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增强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的竞争实力,促进学科优化和交叉,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世界一流学科,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围绕国家、区域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设一批跨学科、具有创新性、交叉性、开放性的"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推动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的交叉、互渗与融合,孕育和催生新的学科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形成一批能够解决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中心。
(四)条件支撑
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与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配置合理、设施完备的教学科研用房。加强教学科研信息化、数字化环境建设,构建基于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的教学科研环境。使所建高校的图书馆、电子资源库和自动化程度在整体上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继续改善所建高校的教学科研基础设施。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
建设有利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的环境,聘请世界著名学者来校讲学、合作研究,与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或学术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建立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及研究基地,开展高水平的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召开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加大吸引外国留学生来华留学的力度,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
五、建设资金与组织管理
(一)"985工程"建设资金由多方共同筹集,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地方和企业筹集资金共建有关"985工程"学校 。其中中央专项资金重点用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队伍建设,其他资金可根据学校"985工程"建设规划进行安排。"985工程"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985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教育部、财政部成立"985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协商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和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985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有关高等学校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负责本校"985工程"规划和实施。
(三)"985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985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从学科水平与覆盖面、高水平科学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进入"985工程"建设学校的基本条件,即学校在优势领域的数量和水平等方面居于全国前列。
(四)有关高等学校按照统一部署,根据"985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结合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编制学校"985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论证报告;"985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和布局,组织有关战略和学科专家对学校申报的"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进行审核,通过公平竞争,确定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对学校"985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专家论证;学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善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教育部、财政部批复立项后安排建设。
(五)教育部、财政部将加强对"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并根据检查、审计、评估的结果,对有关高等学校的项目和资金进行调整。建设项目完成后,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二ΟΟ四年六月二日 2100433B
中国地质调查局高层次地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局战略,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地质人才,引领和带动地质调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地调党发〔2010〕38号)和《中国地质调查局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高层次地质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任务: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地质调查局战略目标,根据地质调查业务发展重点领域、科技前沿和战略需求,每年遴选30名左右优秀地质人才,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人才培养平台,营造人才成长环境,重点提高培养人选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到2020年共培养支持300名左右优秀地质人才,造就100名左右高层次地质人才。 第三条 实施原则:
(一)重点优先,统筹兼顾。兼顾地质调查不同学科领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优先培养优势领域和业务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二)竞争择优,以用为本。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重点遴选培养品德优秀、专业精深并具备较强发展潜力的拔尖人才,重点扶持、跟踪培养。
(三)创新机制,营造环境。建立完善与地质调查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发现、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二章 范围条件
第四条 实施范围:局属单位从事地质工作的正式在册职工。
第五条 申报领域:
(一)基础地质调查
(二)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
(三)水工环地质调查与评价
(四)海洋地质调查
(五)勘查技术方法
(六)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七)地质科学研究
(八)地质资料开发利用与信息化建设
(九)地质调查发展战略及规划部署研究
(十)地质经济研究
(十一)其它地质应用与研究领域
第六条 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地质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45周岁。
(二)在地质调查和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对地质工作需求,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具有带领团队在地质调查或科研重点学科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潜力。
(三)近5年主持地质调查工作项目(100万元以上,不含外协)3项及以上;或主持部委科技项目2项及以上;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及以上。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国际SCI、EI收录刊物上发表过论文4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SCI、EI收录刊物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或论著被他人(非本人及论著的合作者)在SCI、EI刊物引用30次以上;或作为主要作者出版有重要理论创新的专著1部及以上(30万字以上);或科研报告(论著、论文)在国土资源、战略、规划、管理等方面有重要影响(引用、采纳)。
2.获国家科技进步、国家自然科学或国家发明奖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前6名,二等奖排名前4名);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地质调查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取得重要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排名前2名);或获得新型实用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排名前2名)。 同等条件下,以下人选可优先入选:
担任国家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担任国家专项主要负责人;或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或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Nature》或《Science》上发表论文;技术发明取得1000万及以上的经济效益;或获国土资源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称号;或获局青年地质英才称号;或获金银锤奖;或被评为优秀地质调查计划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 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土资源部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重要人才计划的,不再申报本计划。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八条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选、局党组审定的程序进行遴选。
第九条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原则上每年遴选1次,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每年推荐一般不超过3人。
第十条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国地质调查局高层次地质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遴选,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签署推荐意见,同时需提供2名国内外著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报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人才办”)。
第十二条 局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申请: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二)申请材料不全或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
第十三条 局人才办聘请局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专家遴选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遴选委员会),专家遴选委员会下设专业评审小组(一般由5-7位专家组成,其中局外专家不少于1/3)。遴选采取申请人答辩、专业评审小组初评,专家遴选委员会复评的方式进行。
专业评审小组在听取申请人陈述答辩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130%的比例排序提出进入复选的人员名单。复选采取专业评审小组介绍情况,专家遴选委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获专家遴选委员会半数以上赞成票的方可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建议人选。
第十四条 建议人选及申请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审定、公布。
第四章 培养措施
第十五条 培养周期一般为3年(不含入选当年)。优先安排入选者担任地质调查相应领域计划项目或重要工作项目负责人,并在完成项目任务后给予持续滚动支持;优先支持入选者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第十六条 依托重点实验室和业务中心等平台加强高层人才培养。择优安排入选者担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业务中心负责人(副负责人)等职务,提高入选者在业务团队建设中的领导能力。
第十七条 依托国际合作项目和国际合作机构加强高层人才国际化培养。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优先支持入选者参与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培养周期内原则上每年到国外交流访问应不少于1次;有计划选派优秀入选者作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赴国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为期3-6个月合作研究或交流访问;优先推荐入选者到国际学术组织任职,提高入选者的国际知名度。
第十八条 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训及研修。每年举办1期高级研修班或专题研讨班,跟踪世界科学前沿和发展态势,提高入选者国际视野、战略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九条 入选者所在单位要大胆使用入选者,加大对入选者的支持和培养力度,制定配套措施,在项目、经费、出国、设备、团队配备、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五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条采取年度考核、期满考核评估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估。年度考核由入选者所在单位组织开展,期满考核评估由局人才办组织开展。
第二十一条 年度考核结合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进行,由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入选者进行综合评价和指导,帮助入选者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 期满考核评估内容包括综合表现、学术道德、项目与创新质量、业绩成果、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发展潜力等。
第二十三条 期满考核评估特别优秀的入选者(不超过35%),纳入中国地质调查局高层次人才库,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四条 优先推荐特别优秀的入选者参加国土资源部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 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相关事宜的决策和指导。局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入选者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即取消其入选资格、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入选者所在单位应及时了解入选者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难,制定出台配套措施,为入选者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局人才办要加强与入选者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解决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立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第二十八条 加大优秀入选者及其团队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打造精品计划,增强入选者的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其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4年6月2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