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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2013年修订稿)、《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规则》、《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等七个规范为基础,内容上不作过大的技术改动,进行上述规程内容的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理顺,统一并且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综合规范(大规范);
2.整理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有关文件,汇总《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收集网上咨询意见,增补相应内容,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开展相关的调研工作,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力容器材料技术要求(安全系数、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适用范围),增加非焊接结构容器高强钢材料技术要求;完善超高压容器技术要求,完善非金属压力容器,如石墨、玻璃钢的基本安全要求,简化塑料压力容器监管方式;完善安全附件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附件的种类、范围界定、型式试验要求及产品性能要求;推广压力容器设计风险评估报告;统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的方法;
4.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各环节分章进行描述,每个环节的边界尽可能清晰,明确相应的主体责任(如耐压试验介质、压力、温度,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热处理等技术要求明确由设计提出并且放到相应设计章节);
5.理顺法规与标准的关系,建立满足法规安全基本要求的协调标准概念;
6.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的内容,尽量不采用引用标准的方式描述,而是直接阐述其内容;对介质特性、产品结构、试验方法的限定要求,引用相应标准。
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锅字第7号,1981年5月4日颁布,1982年4月1日起执行)
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2]6号,1982年8月7日颁布试行)。
3.《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规则》(劳动部,劳锅字〔1989〕2号,1989年3月22日颁布,颁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5月1日废止)。
4.《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劳动部劳锅字〔1990〕3号,1990年2月22日颁发,颁发之日起执行,2004年9月23日作废)。
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劳锅字[1990]8号,1990年5月9日颁布,1991年1月1日起实施,2001年1月1日废止)
6.《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劳动部,劳锅字[1990]10号,1990年8月2日颁布,1991年7月1日实施,2004年1月1日废止)。
7.《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规则》(劳动部劳部发〔1993〕442号,1993年12月31日颁布,1994年5月1日起实施,2003年9月1日废止)。
8.《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1999年6月25日颁布,2000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12月1日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废止)。
9.《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2002年7月12日发布,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10.《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2003]194号,2003年7月1日颁布,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11.《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2003〕207号,2003年7月14日发布,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2013年7月废止)。
1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6月23日颁布,2004年9月23日起实施)。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41号,2005年9月16日公告,修改内容自2005年9月16日起实施);2100433B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制定了1个安全技术规范,现予批准发布实施。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保温绝热方式
你好,这是指你的设备有无保温,有你就填你用的保温方式:有:矿棉、保温管壳等。没有就不填或填无就可以了。
规程分八章,各章有不同的内容; 一 总则 对压力容器做了原则规定,如什么样的容器才构成监察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等 二 材料 提出压力容器对材料的一些要求,含对材料质量的检查,保管,加工工艺等等...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经作废现行标准为: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总 则 1.1目的 为了保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 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1.2 固定式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处使用的压力容器 (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注1-1)。 注1-1:对于为了某一定用途、 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 使用的压力容器, 以及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管理。 注意: 1、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定义。 2、生产区域内运送物料的罐车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 3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特点:①商业行为②环境变化。 1.3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 (1) 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注 1-2) (2) 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L;(注1-3) (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二版)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2009 再 版 说 明 2010年 11月 5 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公告 ( 2010 年第 127号“《固定式压力容器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 ( TSG R0004—2009)第 1 号修改单”,批准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 技术监察规程》 ( TSG R0004—2009)修改,重新印制。 现《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TSG R0004—2009)》以第 2 版印制, 从 2010 年 12月 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2009 前 言 2007年 5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局 (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 )下达制 (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以下简称《容规》 )的立项任务书。 2007年 9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以下简 称中国特检
中文名: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释义
发行时间: 2009年09月
地区: 大陆
语言: 简体中文
第一章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 GR0004-2009)编制说明
1 修订过程
2 修订原则
3 主要变化
第二章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 GR0004-2009)条文释义
1 总则
2 材料
3 设计
4 制造
5 安装、改造与维修
6 使用管理
7 定期检验
8 安全附件
9 附则
第三章 调研论证报告
1 压力容器分类方法可行性论证报告
2 压力容器制造过程调研报告
3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定期检验调研报告
4 搪玻璃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压力的探讨
5 安全系数调整论证报告
6 设计风险评估论证报告
主要参考文献 2100433B
与19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许多重要变化,本书编委会将修订过程中的调研、论证、研讨情况加以记录和整理,力图反映立法原意,集背景性、政策性、知识性于一体,形成本书,以期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贯彻执行有所帮助。
文摘
调研发现,有一些规模较小的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定期检验周期的长短对其生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他们并不在意检验周期的长短,而更关注设备的安全性,个别使用单位甚至提出要缩短检验周期的要求,一是为保证设备的安全性,二是希望检验机构承担更多的责任,适当规避使用单位的风险。
调研还发现,大部分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认为,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检验周期过于刚性,难以与使用单位的生产周期相适应,不能真正体现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
3.3.2 关于检验周期的讨论
合理确定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直接关系到压力容器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石油化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对于一些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连续运行周期延长一年节约成本可达数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经济效益巨大。
1999版容规和《定检规》中确定的检验周期,是考虑到我国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总体管理水平和设备状况,针对一般情况而提出的。实践证明,这对于确保我国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一些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水平、设备状况较好的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来说,这些使用单位有强烈的长周期运行要求,希望其大检修周期和定期检验周期同步.增加经济效益,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检验机构若能够适当调整检验周期,可以在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同时减少使用单位的运行费用,并作为一种鼓励,促使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虽然1999版容规(第134条和第138条)和《定检规》(第5条)均规定了可以延长检验周期的情况和延期检验的申请程序,但可操作性差,使用单位由于生产连续性原因想得到延期检验的许可非常困难。一是因为设计单位与原检验机构一般不会轻易签字同意延期检验,特别是从进口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得到书面同意更为困难,绝大多数的检验机构在缺乏技术依据的情况下也不会轻易同意其延期检验的申请:二是很多使用单位没有上级主管部门,要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实为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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