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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格尔木新区规划建设管理,优化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格尔木新区进行的建设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格尔木新区土地利用应根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凡在格尔木新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格尔木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格尔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条 格尔木新区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采取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或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使需用地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统一签订。
(一)凡在新区规划范围内进行土地开发建设的均须向新区管委会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法人证明(委托代理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等,经批准后,持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格尔木新区管委会建设项目规划建议书》,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后并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
(二)格尔木新区各投资主体,通过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从事开发经营的,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招标书、协议和合同中应包括具体规划设计要求或规划设计方案。
(三)投资者进行土地成片开发,应严格按照《格尔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深度要求规定》、《格尔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和《格尔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新区管委会备案,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确需修改、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经新区管委会备案后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凡需自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须按规定委托具有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编制,并按有关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实施。
(四)为打击囤积土地、非法倒卖土地等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格尔木新区国有土地开发实行保证金制度。在格尔木新区进行国有土地开发建设的需向新区管委会缴纳该宗用地市值出让金20%的土地使用保证金。按照审定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计划进行建设的,将按工程建设进度按期返还土地使用保证金。不按照确定的建设计划建设的,逾期一年扣除50%土地保证金,逾期二年扣除剩余的土地保证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在格尔木新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因资金链断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继续建设而需进行土地转让的,须经新区管委会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该宗用地必须按原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规划。
第六条 成片开发经营的土地,依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原规划开发建设后,可以按规划用途分割转让。通过出让、转让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抵押、出租。
第七条 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先行引入的用地单位,对格尔木新区建设有带动作用的项目,在只有一个用地单位的情况下,以土地协议价格予以转让。有多家需用地者则以转让价格高者优先。今后用地价格的确定,应根据新区建设速度、规模和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等,由新区管委会、国土、住建、投资控股公司等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类划分,依法确定土地基准价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以公开招拍挂形式予以出让;对于格尔木新区未利用国有土地,均按照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招拍挂形式予以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时,其出让金根据不同的土地开发成本、土地效益、地段等级、用途、规划参数、用地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商业、旅游、文化娱乐用地40年;
(二)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三)居住用地70年;
(四)工业用地50年。
成片开发经营的土地使用年限按照用途确定。
第九条 已依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十条 格尔木新区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格尔木市城市总体规划》、《格尔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供地方案。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加违约赔偿。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利用、开发、经营土地。
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给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第十二条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抵押。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可按规定申请续期。
第十四条 公立医院、学校、行政机关、社会福利机构等公益设施可以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划拨方式供地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执行。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其他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格尔木新区所有建设项目须按照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六条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可以无偿收回原有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七条 格尔木新区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列入财政预算,作为专项基金管理,集中用于格尔木新区的土地开发、城市建设等。
第十八条 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在格尔木新区内开采砂石矿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开采活动,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赔偿损失;对拒不停止开采活动,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文件,格政[2014]62号,关于印发《格尔木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2014年第4次(总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格尔木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格尔木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18日。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3] ,制...
你好,:安置房建设组织领导 安置房建设实行市统筹、区为主的原则,以落实扶持物业管理政策为保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监督各建设主体落实安置房小区40%配套商铺扶持政策和属地政府10...
1)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相关规划编制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安置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区国土部门...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44号 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 《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建制镇规划,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和房地产、 市 政公用设施、镇容环境卫生等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不含县城关镇。 本办法所称建制镇规划区, 是指镇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因建设及发展需要实 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建制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建制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建制镇规划建设要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促进乡镇企 业适当集中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服务。 第五条 建制镇建设应当坚持合理布局、 节约用地的原则, 全面规划、正确 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
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80602【发布文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 80号【发布日期】 1997-11-05【生效日期】1997-12-01 《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业经1997年10月2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4 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 闻世震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五日 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 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进行住宅、 乡(镇) 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辽宁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执行。 第三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 应当坚持合理布局、 节约用地的原则
2017年7月,雄安新区瞄准改革发展目标,围绕建设管理核心任务,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格尔木是一个奇迹,柴达木盆地的奇迹,戈壁滩上的奇迹,绿洲中的奇迹。
当我行走在格尔木宽阔的街道时我这么想,当我漫步在胡杨林荫下时这么想,当我沿着浅浅的格尔木河踏浪踢水时我依然这么想......
我出生在格尔木这片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土地上,至今离开家乡已有6年。这6年的时间里,我恋爱、结婚、生子,早已在别的土地安家落户,但我心里还是时时惦念着“格尔木”这三个字。现在,我心中的格尔木有两个:一个是经过24年切身生活过的、真实的格尔木,我为此怀念他,也为此记述格尔木的壮阔和奇伟个性,记述大戈壁、黑枸杞林、红柳......另一个是我现在怀念的格尔木,这其中夹杂着一定的幻想,这可能与实际存在的格尔木不符,但我不舍得抹去它,可以说这种幻想已经深入骨髓。
我在幻想什么呢?在我未离开家乡前,我对格尔木一直缺乏一种亲近的感觉,他就像一位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巨人,披头散发,衣衫褴褛,别人避之、躲之。不过,现在对于生活在异乡的我来说,这种陌生感已经不存在了,有的只是思恋、亲切。或许此时我可以把格尔木比喻成云,一朵高高飘在空中却不会触碰到的云,虽然距离我很遥远,但一点都不陌生,因为它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偶尔擦着想象的天顶飞来,给忙碌于生计的牧民打个照面,又转瞬即逝。
写到这儿时,妻子走了过来,问我是不是又想家乡了,可以回去看看,我笑了笑。妻子见我不应她,有些生气嘟囔说,天天在这坐着写,还不如回去看看,一张车票的事。那一瞬间,我就像被人从幻想中拉回了现实,对啊,格尔木、大戈壁、黑枸杞、红柳这些并不遥远,不就是一张车票嘛。
次日下午18时,格尔木就变成了一张窄窄的卧铺,我坐在上面久久眺望着窗外,看着火车驶出车站,迎着斜阳,将一切熟悉的景色向后甩去,心中涌出一股感动之情:我即将要触碰到云一样的格尔木了,在前方广阔的霞光里,那苍劲、辽远、豪迈、浓烈的格尔木在等着我,我终于可以真真切切的怀念他了。
一夜颠簸,次日清晨醒来,车厢里灌满了清澈的晨光,匆匆洗漱并就餐后,我找了一个靠近车窗的位置坐下,忽而宽广无垠的戈壁,忽而辽阔的草原,一一映入我的眼帘,再加上高原上湛蓝的天空本就容易让人感到兴奋,此时恨不能跳下车去拥抱、去感受这些熟悉而又陌生的景色。
中午十一点多,火车驶进了格尔木车站。走下火车悬梯,踏上坚实的土地,走出车站的时刻几刻,明净如洗的蓝天,亮如丝绸的白云便拥抱了我,我想到了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成长的点点滴滴,为此感到兴奋,犹如梦中。
简单吃了午饭,便乘车到目的地金鱼湖草原,这是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如果没有更深的接触过格尔木,你肯定会认为格尔木是一座被戈壁滩包围的城市,荒芜、单调、乏味、困倦,偶尔会看到一二匹游动的牧骑,确实,我看着车窗外的戈壁滩,恍惚中觉得格尔木像是只有风和云陪伴的一座孤城。但好像又不是这样,他还会带给你很多的感动,就像此时我看到车窗外格尔木小岛上有一滩鲜艳的红柳,绚丽夺目、璀璨辉煌的红柳,一丛丛的,给这了无生机的荒漠增添了几分希望。看到这儿,我想起小学老师曾教过我们,红柳是不畏高寒、不惧寂寞的,可以说它象征了无数的格尔木人呢!我想也是这样,这不修边幅、不选地理、不选季节的植物,它有着不屈不挠的风骨呢,和我们用汗水、用热血来垦殖戈壁绿洲的格尔木人一样。
离草原越近,静谧、明亮就越多了几分,车子缓缓驶入目的地,我看到了熟悉的羊群、熟悉的湖泊、熟悉的操场、熟悉的黑枸杞林......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告诉我,你回到草原上了。是的,时隔6年,我与这里的一切又相见了。
草原上生长了很多的野生黑枸杞,主要在牧民的草场内。这些野生黑枸杞在草场上一直存在的,像红柳一样,我们只把它当作格尔木的一个象征,尚不了解它的价值。2008年,当地农林科技工作者在对柴达木野生黑枸杞品种资源的调查中发现,这种野生黑枸杞的药用价值大大高于普通黑枸杞,具有滋肝补肾、抗衰老、增强免疫力、促进睡眠、养肝明目、防治心血管疾病的作用。因为被誉为草原上的“软黄金”。
小时候阿妈将黑枸杞采来,晾晒成干果,我是拿它当零食吃的,甜甜的,很喜欢。记得刚和妻子谈恋爱时,一次开玩笑的和她说我是吃黑枸杞长大的,这让她羡慕不已,因为她自始至终都觉得我白白净净的,不像西北汉子,她认为这与长期吃黑枸杞有关。这次回家乡,她还特意叮嘱我要多带一些野生黑枸杞回来,看她一脸认真的模样,我觉得十分有趣。
儿时关于黑枸杞的记忆很多,一次和小伙伴跑到黑枸杞林打打闹闹,在追逐时,手不小心被黑枸杞树上的小刺扎到,刺已经扎进肉里,我哭着喊着回家找阿妈。阿妈看到我这个样子,被逗笑,说我不是草原汉子,一点点痛就哭成这样。由于现在柴达木野生黑枸杞产业发展起来了,承包草场的人会雇一些老乡来专门采摘黑枸杞,采摘时间持续近一个月。老乡们采摘黑枸杞都要戴手套,用剪刀一个果子一个果子的剪,一天下来,再熟练的老乡也会被刺伤。可是没有办法,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这些疼痛也只好忍着......
看到这儿,你是不是想为草原上的牧民而叹息,但无需这样,一个人头顶一片天,足踏一方土,不管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岗位高低,只要是一个正直的人、向上的人,我想,他都会像黑枸杞、红柳一样,不惮世俗,为创造自己而活着,这也是上天赋予他们的使命。
清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