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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人贷款申请书。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贷款人或其配偶近三年内有效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资建房的,还需立项批文及分期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自建住房的,还需提供住房建筑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人夫妇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人夫妇双方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介绍信(按规定格式要求)。
6、贷款人和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工资存折质押担保贷款还需提供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工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担保人单位贷款担保介绍信(按规定格式要求)。
9、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的,还需提供抵押房屋产权证及共同所有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0、管理中心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审贷领导小组、信贷管理科
管理中心(州级在州政府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窗口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买房的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
贷款人可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款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方式。
贷款资料初、复、终审审核不超过20个工作日,告知贷款或不予贷款答复。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满一年以上,并连续按月足额缴存,其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内必须要在3000元以上(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用途为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
1、住房公积金联保和工资存折质押担保贷款: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办理(州级:州政府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信贷管理科复审—州中心审贷领导小组终审,批准同意贷款→信贷管理科发放《放款通知》→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2、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州政府政务大厅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窗口咨询→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办理(州级:信贷管理科初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信贷管理科复审→州中心审贷领导小组终审,批准同意贷款→信贷管理科发放《放款通知》→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南昌市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程序
二手房到洪城易居公司 (贷款受理、担保) (一)借款人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申请审核书》一式三份。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可向公 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提交相关贷款资 料,购买二手房的向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提交相关贷款资料 。 (二)由受委托银行负责鉴证借款人及售房人公积金 贷款申请资料、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等相关资料,并 对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资格做出初审意见。 中心审批 (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银行初审 (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三)洪城易居担保公司收到受委托银行的 贷款申请资料后, 负责审核是否同意为借款 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同意担保的提出担保意见交管理中心。 银行开户打印借款合同及借款 借据完善相关要件 (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四)管理中心收到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资料 后,作出审批意见。 洪城易居公司通知客户办理抵押 (按当地房管部门要求确定工作日) 银行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 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 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 含) 以上 ( 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 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含 ) 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
1、必备要件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2、其他资料
一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1)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存折、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2)契税完税凭证;(3)二手房估价报告。
外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珠海购买住房: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2015年6月2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注:
1、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2、2015年6月28日(含6月2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5年6月2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我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我中心委托的十二家贷款银行之一;
2、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