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是珙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基本信息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简介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县安委会2016年第4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决定,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巩固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降低事故总量,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时间

2016年10月1日—2017年1月10日

三、主要内容

突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液氨储罐、民爆器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地质灾害、电站水库、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查重处安全事故。同时要抓好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行业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全县“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 春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秦 波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县安委办主任

刘晓刚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成 员:县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监管局,由秦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组

第一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安全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科技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第二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经信科技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工商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规模以上行管企业、各类超市和油气长输管道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第三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住建城管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在建工地和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领域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对违规经营、使用煤气罐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第四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道交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行动,对运输企业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第五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经信科技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易燃易爆物品、民爆器材行业(领域)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第六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水务局

成员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电站、水库、河流、集中供水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第七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县域内地质灾害点进行排查、跟踪、监测,落实应急措施,对超层越界开采企业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第八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教育文广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含校园食堂、校车)及校区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第九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计生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企业食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经信科技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第十一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质监局

成员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县住建城管局、县安全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各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含各类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第十二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住建城管局、县残联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对敬老院、福利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第十三工作组

组长单位:县交管大队

成员单位:县住建城管局、县经信科技局、县运管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重点查处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开展“双超”治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结合珙安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督促各行业企业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排查整治辖区各类隐患,举报辖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打非治违。其他县级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

(三)成立“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督查组

组长单位:县监察局

成员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

县政府应急办

县安全监管局

县公安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建城管局

工作职责:督查组对 “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各工作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跟踪督办,对行动中拖拉慢为、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1.各组长单位要落实人员、组织队伍,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细化行动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

2.督促各单位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善应急预案并实施整改。相关单位和企业务必对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集中整治,检查督查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0日)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进行严厉打击。对已查出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依法处理;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且未整改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对行动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

督查组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对各单位“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督查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实施挂牌整治,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严肃追责。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10日)

巩固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成果,各组长单位分别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职责分工的有关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

(二)严格执法,务实求效。各单位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严厉措施,做到严格执法、应罚必罚。

(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引领和警示教育。

(四)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尤其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例会、信息互通交流、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请各组长单位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各行业(领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报县安办,每月30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1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表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查看详情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办公室

  • 品种:实木复合门;开启方式:平开;规格(mm):1000×2100;材质:实木复合;饰面形式:贴面;门框厚度(mm):240;
  • 华兴伟业
  • 13%
  • 哈尔滨华兴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办公室间断

  • 双玻璃5mm 中等
  • 精密
  • 13%
  • 广东精密隔断宁夏总经销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办公室间断

  • 85款5mm
  • 精密
  • 13%
  • 广东精密隔断宁夏总经销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办公室间断

  • 85款9mm
  • 精密
  • 13%
  • 广东精密隔断宁夏总经销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办公室间断

  • 双玻璃5mm 中等 带百叶
  • 13%
  • 银川市大鑫装饰材料批发部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消防接

  • DN80
  • 云浮市罗定市2009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消防接

  • DN80
  • 云浮市罗定市2009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消防接

  • DN100
  • 云浮市罗定市2009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消防接

  • DN100
  • 云浮市罗定市2009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消防接

  • DN80
  • 云浮市罗定市2009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管理端

  • 详见附件
  • 1人日
  • 1
  • 国产
  • 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12
查看价格

家庭隐患排查

  • 构成:系统软件、改装燃气灶、集成控制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2、利用二维动画和人机交互技术,制作模仿厨房油锅起火系统,内容应包括:油锅起火时应怎样正确应对.1在不盖锅盖状态下按旋钮-2触发油锅
  • 1项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02
查看价格

百日

  • 1.种类:百日2.规格:冠幅25-30cm,苗高:30-35cm,七寸盆,16盆/m2 3.其它按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 1056盆
  • 2
  • 普通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12-28
查看价格

办公室

  • 办公室桌,订做尺寸1400×700×750mm,灰白色台面,白色铁架
  • 30张
  • 1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1-09-17
查看价格

中花百日

  • 1.时花种类:中花百日2.自然高x冠幅(cm):40x30 3.养护期:2个月
  • 497株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7-05-23
查看价格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文献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63KB

页数: 11页

当前页码:1 法缘博客 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ttp://hi.baidu.com/lawedge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知 【文 件 号】眉府办函 [2010]114号 【颁布部门】眉山市政府 【颁布时间】2010-08-18 【实施时间】2010-08-18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 业单位:   当前,全国、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我市也发生了洪雅县“ 8.7”重 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 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近期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市政 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 任,集中时间、集中

煤矿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 煤矿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

煤矿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

格式:pdf

大小:63KB

页数: 8页

《运裕公司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阳煤发 [2012]955 号《阳泉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集团公司各单位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 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运裕公司百 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隐患整 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 稳定,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成立活动实施领导小组 为保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成立活动 领导小组。 组 长:张永贵 张秉椿 副组长:耿素明 刘晋生 郭振波 胡生财 杨 权 许延忠 王新年 南富春 时建平 李利永 孔令军 梁卫宏 成 员: 各部室、队组党政正职。 领导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简介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珙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珙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6〕42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宜府办函〔2016〕139号)精神,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确保全县2016年PM10年均浓度≤86微克/立方,严控城区重污染天气出现。

二、控制时间和范围

(一)控制时间: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

(二)控制范围:珙县建成区及巡场镇所涉辖区为重点控制区,其他镇(乡)区域为一般控制区。

(三)重点控制污染物:PM10。

(四)重点控制污染源。建设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露天垃圾、秸秆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机动车及加油站、燃煤锅炉等。

三、控制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建筑扬尘污染源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面推行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模式,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扬尘控制措施,降低建筑扬尘污染,未达到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实行停工整顿;控制区内商砼站要严格落实环评审批的污染防治设施,未达到环保要求一律停产检修;全县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驶出工地时必须喷淋冲洗,严禁超限运输和未达要求运输,不得将尘土带出工地。

责任单位:县住建城管局(排头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

(二)道路扬尘控制及保洁措施。加强建成区道路扬尘治理和监管,严格监管重点控制区内的道路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以及其他扬尘污染。道路施工场地必须严格落实洒水、覆盖、封道等扬尘控制措施,必要时,作业时间减半,全面停止施工。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单位对控制区主要干道、次要干道、重要支路等重点敏感路段实行每天2次以上的“吸、扫、冲、收”作业,严格控制路面尘土负荷,大幅降低道路扬尘造成的环境污染。

责任单位:县住建城管局。

(三)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垃圾管控措施。加强对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垃圾污染源控制。重点控制区以内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低空排放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等敏感位置且已引起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并确保稳定运行。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垃圾违规露天焚烧现象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住建城管局、县环境保护局。

(四)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倡导“绿色出行”;除公交、救护、消防、环卫、执法等保障车辆外,重点控制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停驶20%;发布车辆禁、限行公告,重点加强重点控制区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及大型货物运输车辆、黄标车、老旧汽车全天禁行;过境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绕行过境,禁止驶入城区。

严格落实新注册和转入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速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进程,力争提前完成我县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

(五)工业企业限产、停产、关闭措施。重点控制区内凡是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治理设施改造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有烟气、粉尘、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企业限产30%;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除涉及民生及其他特殊用途除外的燃煤锅炉,原则上停止使用;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严禁露天喷涂、打磨、抛丸、焊接等作业;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紧急情况下全县国、省控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将进一步扩大限产和停产范围。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经信息科技局。

(六)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管措施。加大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管力度,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对销售和使用劣质汽油、柴油的监管,升级油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责任单位:县经信息科技局、县质监局。

(七)秸秆禁烧措施。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县、镇(乡)、村(社区)、组四级联动,严禁冬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确保不出现着火点。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秸秆资源化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各镇(乡)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

(二)严格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加强对重点保障措施及时跟踪进展,对工作未落实、进展缓慢和存在问题的实行通报制度;对连续两次通报,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将直接约谈部门负责人。监察部门要对责任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问责。县政府将把此次确保实现大气质量达标攻坚工作纳入对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要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确保攻坚措施和目标落实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建城管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执法巡查,提高达标攻坚期间的执法频次,常态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四)落实资金保障。对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应急攻坚工作所需的项目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县财政要统筹安排,优先考虑,予以保障。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动优势,宣传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要求等,倡导公交出行、节能减排等行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查看详情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纠正执法百日行动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通知简介

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

在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用地的企业进行了清理统计上报,并对其违法建筑物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种植条件。根据上级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百日行动中对单位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主体不符的予以纠正,重新依法按处以罚款作出行政处罚。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查看详情

关于开展城市市容环卫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简介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城管局:

为深入推进“城市洁净工程”开展,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7月1日开始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开展城市市容环卫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整治环境卫生、牌匾广告、占道经营为重点,切实改善我省城市容貌,努力营造一个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方便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

各地要按照《河北省“城市洁净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建城[2009]186号)的要求,在“百日攻坚行动”中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整治环境卫生。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活动期间,要做到门店、居民垃圾不上街,垃圾清运不落地;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地区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落实16小时清扫保洁作业制度。小街巷要按规定清扫保洁,达到干净整洁要求;大力实施清除卫生死角活动,城区内无积存垃圾;各种环境卫生设施按《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备;全面整治公共厕所,使其达到外部养护完好,整洁美观,内部设施齐备,运转正常,卫生整洁的要求。

(二)规范牌匾广告。除商业集中区外,所有建筑的屋顶和墙体广告,一般应予拆除,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广告牌匾,要做到减量化、规范化,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利用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的广告,要醒目、清晰、完好;拆除过期、残缺的户外广告及破旧牌匾、指示牌等。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根除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保持视觉良好舒适。

(三)整顿占道经营。坚决取缔路边烧烤,净化城市空气。取缔所有街道两侧店外经营,保持便道通畅。规范马路市场和早夜市,严禁在主要街道设置早夜市,逐步取消马路市场,早市按时收市。对批准设立的市场,要加强管理,设置垃圾容器和相应环卫设施,杜绝市场“外溢”,保障市场出入口及周边干净、卫生、整洁、畅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各地主管部门要把本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要按照“城市洁净工程”和本通知要求,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顺利推进。县城的活动由各设区城市主管部门负责部署。

(二)打破工作常规。“百日攻坚行动”涉及到建设、规划、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各地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起来,协调有关部门,打破常规工作方式,继续发扬“5 2”、“白 黑”的拼搏精神,保证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以超常的魄力,超常的举措,超常的力度,不讲条件、拒绝理由,掀起城市面貌“百日攻坚行动”热潮。

(三)持续开展活动。坚持专项治理与全面整治相结合,每天一次小整治,每周一次大整治。要在时间和区域上不断拓展和延伸,不断扩大整治范围,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活动开展期间,我厅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随机进行抽查,抓先进和落后两方面典型予以通报。

“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各市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并及时上报我厅。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2100433B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