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发布的文件,发布日期是2015年04月10日。

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基本信息

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简介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局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摆位

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企业的诚信等级直接取决于标准化建设水平。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既是新《安全生产法》确定的企业法定义务,更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治理隐患、预防事故、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事故可防可控的必由之路。各级安监部门要将标准化作为重要抓手,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要不断深化、创新,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

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全部达标,大型矿山按一级标准化要求创建,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开展二级标准化创建,其中50%以上达到二级水平;

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企业全部达标,培育一级企业3家以上,452家“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50%提升至二级;

冶金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5家省属以上企业按一级标准化要求创建,已达标三级企业的15%以上提升至二级;

机械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培育一级企业4家,已达标三级企业的15%以上提升至二级,小微企业达标超过4000家。

三、工作重点

(一)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原则和“保质量、促进度、上水平”的要求,省局各行业主管处室要将2015年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逐级分解到市、县级安监部门,要具体到创建达标企业数量和名单。按照职责分工,市、县级安监部门要大力推进辖区内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协调企业的申请和评审工作,省局各行业主管处室负责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统筹、指导、督办。

(二)严格《评审报告》审核,确保评审质量。省、市各行业主管处(科)室要依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和相关行业的否决条款,分别对申请二、三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报告进行要件审核,并按高危行业不少于50%、其它行业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通过。现场审核可由主管处(科)室聘请专家对受评企业进行核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整改,评审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反馈主管处(科)室作为确认评审结果的依据。

(三)强化达标企业核查,树立标准化工作权威。各级安监部门要依据新增加的否决条款,按照省局各行业主管处室工作安排,对已达标企业进行重新检查、认定(2015年到期除外),既要核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现状的符合性,也要检查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有效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经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要摘牌收证,或作降级处理,彻底解决高分低能和达标企业仍然出事故的问题。

(四)提高准入条件,规范评审行为。依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单位从业资质、具备条件,以及评审人员和专家的专业、职称、人数要求,对2015年资质到期的标准化评审单位进行考核,重新核定评审单位的资质。督促评审单位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坚持职业操守,提高评审质量和水平,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搞恶性竞争。建立标准化工作回访制度和回访档案,对开展咨询、评审服务的企业定期进行回访,及时纠正企业的违标行为。

(五)做好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要把标准化教育培训同其他安全生产培训结合起来,将其列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企业培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内容要实用、具体、针对性强,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通过持之以恒的培训,建设一支有责任心、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建设、评审和管理队伍。

(六)典型引路,全面推进。进一步总结和培树沧州市抓标准化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在沧州市召开全省安全标准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各级、各行业也要积极培树典型,总结经验,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议,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明确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和牵头科(处)室,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本地区标准化总体工作,各行业主管科(处)室具体承担本行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和等级的确认。

(二)强化责任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推动各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各级安监部门的标准化牵头处(科)室也要制定对各行业主管处(科)室标准化开展情况的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工作,将各处(科)室标准化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依据。

(三)落实企业标准化建设奖惩措施。将企业标准化工作与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同时”审批和执法监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按规定届时达标、诚信等级高的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延续手续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安监部门不再进行现场审查,每年执法检查不超过一次,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依法实行整改优先、免于处罚。对不按要求达标、或取得标准化证书后不按标准体系运行的企业,要降低诚信等级,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在未整改达标前 ,暂停其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续手续,不出具安全生产资信证明。

(四)开展评审单位专项检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制定评审单位考核办法,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建立优胜劣汰良性市场运行机制。各行业主管处(科)室结合对评审报告的要件审核和现场复核,加强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监管,并及时向省局总工办提出处理建议。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评审报告失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发现1次要责令停止评审工作6个月进行整改,并严肃追究评审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一年内发现2次要撤销其评审资质。

(五)定期调度,实时通报。为全面掌握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分解下达安全标准化达标任务基础上,实行“月总结、季通报”制度,省、市安监部门标准化牵头处(科)室每月对各行业主管处(科)室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汇总,并向局领导报告;省局对各市、各行业的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9日

2100433B

查看详情

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企业硬盘

  • ST33000650NS企业级3TNS保修年限:三;转数:7200;
  • 希捷
  • 13%
  • 唐山希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企业硬盘

  • ST500NM0011企业级500NS保修年限:三;转数:7200;
  • 希捷
  • 13%
  • 唐山希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企业标准电工管

  • PO01 外径:16 实际长度:4 最小0.80mm 允许差+0.3mm
  • m
  • 13%
  • 大连永德隆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企业标准电工管

  • PO03 外径:25 实际长度:4 最小1.15mm 允许差+0.3mm
  • m
  • 13%
  • 大连永德隆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企业硬盘

  • ST2000NM0011企业级2TNS转数:7200;
  • 希捷
  • 13%
  • 唐山希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6(t)
  • 台班
  • 韶关市2010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8(t)
  • 台班
  • 韶关市2010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12(t)
  • 台班
  • 韶关市2010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轮胎压路机

  • 工作质量[9](t)
  • 台班
  • 韶关市2009年9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轮胎压路机

  • 工作质量[9](t)
  • 台班
  • 韶关市2009年7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意见反馈

  • 可回复和处理游客意见和建议
  • 1套
  • 1
  • 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01-07
查看价格

标准化粪池

  • 玻璃钢化粪池总容积82.2,有效容积75,具体做法详见YJBH-12-II详见图集14SS706-25
  • 21座
  • 3
  • 国产中档品牌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1-01
查看价格

生产草皮设备

  • 生产各种能生产各种人造草皮设备
  • 2套华科公司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1-08-02
查看价格

数据标准化处理

  • 详见附件
  • 1套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5-19
查看价格

HFBH标准化粪池

  • BZHC-2A-1 14SS706 清掏期180d
  • 1座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1-19
查看价格

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献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格式:pdf

大小:35KB

页数: 3页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四〔 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总工会、团委,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 〔2011〕11号)精神,更加有效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各地 企业深入开展岗位达标,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 2011〕4号)的要求,现 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达标的重要性 (一)岗位达标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条件。 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 基本单元,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应当通过考核、评定或鉴定等方式, 对每个岗位作业人员的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格式:pdf

大小:35KB

页数: 5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四〔 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各中央企 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23号)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 2011〕11号)精神, 更加有效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指导各地企业深入开展岗位达标, 强化安全 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 2011〕4 号)的要求,现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达标的重要性 (一)岗位达标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条件。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 应当通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电标准化是支撑我国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核电“走出去”的重要抓手,对推动我国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核电标准化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部署,立足我国核电长远发展,坚持标准自主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凝聚共识,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一套自主、统一、协调、先进、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核电技术和装备进步,促进我国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完善机制,强化领导。建立核电标准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在核电标准体系建设、实施、监督、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

——部门联动,加强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核电项目核准等环节积极引导和推动我国核电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

——统筹规划,自主统一。全面覆盖我国各压水堆核电机型的技术需求,兼顾其他堆型需求,以自主技术为基础,充分利用核电工程建设经验和研究成果,制定自主统一核电标准,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自主化水平。

——国际合作,助力出口。分层次、有重点地与相关国际标准组织、国家和地区开展核电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接轨国际,提升核电标准国际影响力,助推核电“走出去”。

二、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协同推进核电标准化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标准技术路线统一、结构完善的核电标准体系,全面支撑核电安全高效发展及核电“走出去”。

到2019年,核电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体系框架结构进一步优化,标准技术内容逐步统一,标准自主化水平和协调性显著提高,形成自主统一的、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

到2022年,标准应用明显加强。国内自主核电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提升。

到2027年,跻身核电标准化强国前列,在国际核电标准化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自主创新,优化完善核电标准体系。

1.提升标准自主化水平。在充分总结、凝练我国核电工程技术经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提升我国核电标准的自主化程度。以核岛机械设备领域为切入点,重点开展标准技术路线统一专题研究,统筹考虑我国核电安全性、经济性及工业基础和监管体系,加强试验验证,制定我国自主统一的核岛机械设备标准。

2.优化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建立以通用标准为主、专用标准为辅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体系的协调性、自洽性,加强标准应用的整体性、配套性,编制总目录,分卷汇编,方便使用。

3.提高标准质量。加快建立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动态管理机制,梳理分析现有核电标准质量和适用性,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力争标准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实施应用的现实需求。

(二)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核电标准广泛应用。

4.完善相关政策。完善核电项目核准、监督的相关制度,将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比例作为项目核准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制定相关政策,提高行业研究和应用自主标准的积极性。

5.推进标准认可。完善与核安全相关标准的认可制度,优化程序,创新模式,提高效率,为我国核电标准的应用和实施创造条件。

6.加强宣传贯彻实施。通过宣讲培训、技术交流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核电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搭建标准实施反馈平台,优化实施反馈机制,实现标准实施—反馈—提升的良性循环。

(三)深化国际合作,扩大核电标准国际影响。

7.推进与核电贸易国标准化合作。加强对核电贸易国行业政策、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的研究,推动建立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强化标准与政策、规则的有效衔接。

8.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活动,在相关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与核电强国的标准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标准互认、标准共建及技术交流等合作,提升我国核电标准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四)强化能力建设,支撑核电标准长远发展。

9.提升信息化水平。统筹规划,建立核电标准信息化工作平台,做好与现有平台的对接,推进核电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提升核电标准化工作效率,提高核电标准共享程度,拓展核电标准服务内容,提升核电标准服务质量。

10.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核电标准化组织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标准化高端人才,广泛吸纳核电技术专家,引进国际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对参与核电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待遇提高、职务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开展配套研究,提升标准自主创新水平。

11.全面开展标准化科研。结合我国工业基础和研究现状,对关键性能指标开展必要的试验研究和验证,提升核电标准自主化水平。分析比对国外先进核电标准,总结我国核电标准与国外先进核电标准的差异,进一步提升我国核电标准自洽性、完整性和先进性。加强科研成果转化,适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机制,加强组织落实。

建立核电标准化领导协调机制,在政策引导、资源保障、协同推进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和细化政策措施,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任务,衔接协调核电标准化有关规划、政策、专项、“走出去”工作等,为核电标准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政府引导,形成政策合力。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政策,组织推动行业形成核电标准化工作合力。能源局要加大对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加强核电标准顶层设计,推动核电标准统一;在核电项目核准阶段,审核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比例,推动自主核电标准的实施应用。标准委要积极推进核电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核电标准国际合作,支持打造我国核电标准自主品牌。核安全局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采用自主核电标准,开展与核安全相关标准的认可工作,创新认可方式,提高认可效率。国防科工局、能源局、标准委要根据各自职责推动核电核燃料、乏燃料、核安保、核应急等相关标准的制定。科技部要鼓励和支持核电标准配套研究。财政部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做好核电标准建设经费保障。

(三)企业配套,提升行业能力。

核电相关企业、研究机构要将核电标准化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积极承担标准的制修订和研究任务,积极采用自主核电标准;增加标准化工作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评选先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权重,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核电标准化工作。

(四)资金支持,保障工作开展。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核电标准化经费支持,各核电集团要积极配套核电标准化工作经费,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核电标准化工作,多渠道落实核电标准化经费,形成对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支持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查看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解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背景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电标准化工作是促进核电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现我国核电运行规模世界第三,在建规模世界第一,按照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在建、在运装机规模将达到8800万千瓦。核电行业快速发展,核电标准化工作也迎来了重要机遇期和关键窗口期。

近年来,我国核电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发布核电标准900余项,基本形成了覆盖核电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标准体系。此外,核安全相关标准认可和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持续推进,“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顺利开展,核电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推进,不断推动我国自主核电品牌建设。

但在新形势下,核电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核电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由于多堆型、多技术路线并存,客观上增加了制定自主统一核电标准的难度,特别是与核安全密切相关的核岛机械设备领域,分别参考法国和美国标准制定了两套标准,没有形成自主统一的核岛机械设备标准。二是核电标准应用不理想。由于现有标准在完整配套、协调自洽等方面仍有不足,工程建设中尚未形成全面、系统采用我国自主核电标准的局面。三是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不够。国际上,核电领域普遍使用ISO、IEC以及美国、法国的标准,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还有待提升。基于此,结合当前核电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出台了本《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部署,立足我国核电长远发展,坚持标准自主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凝聚共识,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一套自主、统一、协调、先进,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核电技术和装备进步,促进我国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则目标

《指导意见》按照“完善机制、加强实施、统筹规划、助力出口”的原则,分三个阶段提出发展目标:一是用1-2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国核电技术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自主化和协调性,形成一套自主统一的、与我国工业基础相匹配的核电标准。二是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实现我国核电标准良好应用,国内自主核电项目采用我国核电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同时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提升,能够全面支撑我国核电安全高效发展和国际合作。三是经过10年时间,能够跻身核电标准化强国前列,在国际核电标准化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特点

我国核电标准建设要在现有核电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一套自主、统一、协调、先进,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其中“自主”是指要与我国的工业基础相结合,把我国多年的核电建设工程经验和技术创新成果系统的反映到标准中,提升我国核电标准与我国工业基础的匹配度。“统一”是指能够覆盖我国当前各主要压水堆核电机型的技术需求,同时兼顾其他核电堆型,解决现多套标准并存的问题。“协调”是指要做好核电标准之间的协调一致,一方面避免标准技术内容的交叉、重复,另一方面各类标准之间可以形成良好的配套和衔接,确保安全性,提高经济性,进一步提升核电标准的适用性。“先进”是指标准自主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充分借鉴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不独立于国际主流标准,也不排斥其他核电标准和国际贸易伙伴。同时,我国良好的工程实践经验还可以通过自主核电标准(核电标准是公开出版物)与国际核电同行共享,为世界民用核能的安全利用和技术发展做出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立足国内核电技术水平,以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考虑标准对国内自主核电工程的支撑作用,兼顾核电工程和装备出口的现实需求,以推动核电标准的实施应用、促进我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旨在通过工程的应用反馈提升自主标准的质量水平,使标准更好的适应设计、制造、监管等各环节的应用需求。鉴于此,《指导意见》提出了五类共11项重点工作:一是优化完善核电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核岛机械设备标准技术路线统一,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动态管理机制,提高标准质量。二是推动核电标准实施应用。积极完善与核安全相关标准的认可制度,健全实施反馈机制,实现标准实施-反馈-提升的良性循环。三是扩大核电标准国际影响。推动与核电贸易国建立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核电强国的标准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标准互认、标准共建及技术交流等合作。四是强化核电标准能力建设。建立核电标准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核电标准长远发展。五是提升标准自主创新水平。全面开展标准化科研,加强科研成果转化,适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核电标准工作涉及各方面,将从以下四方面切实保障核电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是建立核电标准化领导协调机制。在政策引导、资源保障、协同推进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二是政府引导,形成政策合力。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核安全局、国防科工局、财政部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政策,组织推动行业形成核电标准化工作合力。三是企业配套,提升行业能力。核电相关企业、研究机构要将核电标准化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四是资金支持,保障工作开展。多渠道落实经费,形成对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支持和保障。

下一步,将通过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核电标准化工作,加快形成自主先进的核电标准,有力支撑我国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的迈进。

查看详情

关于规范发展沐浴业的指导意见规范名称

商务部关于规范发展沐浴业的指导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