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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锤系统:一般采用铸铁、铸钢、钢铁、混凝土等制作锤体,形状为圆形、方形,锤重必须按照规范取值;
支撑导向架:承担两方面的功能:导向、支撑,其首先能够支撑重锤之重量,承担重锤从吊车转移至支撑导向架的所有重量;其二在锤体下落过程中必须保证锤体垂直下落(自由落体)过程中锤体锤击于桩基桩心,在锤击过程中起到导向作用;
脱钩系统:其实为高应变法锤击系统中最关键的部件,其不可能像锤、架那么大,但又必须直接承担锤体重量,而且必须能够开合、转移锤体重量,吊车将锤体提起(落高),然后吊车转移至支撑架,并开合掉落。因此一般的脱钩机构(钳式脱钩器、力臂式脱钩器、挂脱式脱钩器等)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小力矩钳臂式脱钩系统能够较好的解决此问题;
吊挂系统:此为吊车、支撑架与锤体的上下运动体系,一般采用:钢丝绳、钢板(条)等,数量上钢条一般采用1条,钢丝绳一般采用2条、4条、8条;
贯入度测试系统:一般采用精密水准仪法、CCD动态摄影法等。
高应变法
采用锤击系统给桩顶施加一竖向瞬态冲击荷载,作用在桩顶的力接近桩的实际应力水平,使桩体产生显著的加速度和惯性力,桩身应变相当于工程桩应变水平,冲击力的作用使桩-土之间产生相对位移,从而使桩侧摩阻力充分发挥,端阻力也相应被激发,在桩两侧距桩顶一定距离对称安装力和加速度传感器,量测力和桩-土系统响应信号,通过基桩动测仪接收锤击响应信号(桩身应变应力曲线、桩身质点运动速度曲线),其动态响应信号不仅反映桩-土特性,而且和动载作用强度、频谱成分和持续时间密切相关,从而计算分析单桩承载力与桩身结构完整性。2100433B
026基桩高应变法检测报告
基 桩 高 应 变 法 检 测 报 告 质控(建)表 4.1.8.2 -11 共 页 第 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检测编号 委托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测单位 施工单位 检测单位 监理单位 结构型式 桩 型 设计桩端 持力层 总 桩 数 设计单桩竖向 抗压承载力特 征值 (kN) 桩 号 桩长 (m) 桩径 (mm) 扩大 头直 径 (mm) 实测单桩竖向 抗压极限承载 力( kN) 锤重 (kN) 贯入度 (mm) 实测单桩 竖向抗压 承载力特 征值 (kN) 施工 日期 检 测 日 期 备 注 项目负责人 校对 检测人员 普 通 混 凝 土 用 砂 检 验 报 告 质 控 ( 建 ) 表 4.1.3.4 - 1 共 页 第 页 工程名 称 报告编 号委托单 位 委托 编号 报告日 期施工单
【学员问题】高应变法现场检测要求?
【解答】1、交流供电的测试系统应良好接地;检测时测试系统应处于正常状态。
2、采用自由落锤为锤击设备时,应重锤低击,最大锤击落距不宜大于2.5m.
3、试验目的为确定预制桩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沉桩设备匹配能力和选择桩长时,应按规定执行。
4、检测时应及时检查采集数据的质量;每根受检桩记录的有效锤击信号应根据桩顶最大动位移、贯入度以及桩身最大拉、压应力和缺陷程度及其发展情况综合确定。
5、发现测试波形紊乱,应分析原因;桩身有明显缺陷或缺陷程度加剧,应停止检测。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学员问题】高应变法现场检测要求?
【解答】1、交流供电的测试系统应良好接地;检测时测试系统应处于正常状态。
2、采用自由落锤为锤击设备时,应重锤低击,最大锤击落距不宜大于2.5m.
3、试验目的为确定预制桩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沉桩设备匹配能力和选择桩长时,应按规定执行。
4、检测时应及时检查采集数据的质量;每根受检桩记录的有效锤击信号应根据桩顶最大动位移、贯入度以及桩身最大拉、压应力和缺陷程度及其发展情况综合确定。
5、发现测试波形紊乱,应分析原因;桩身有明显缺陷或缺陷程度加剧,应停止检测。
Ⅰ 基本要求与内容
(1)打入式预制桩符合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和监测锤击能量传递比;
2)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选择桩长和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试打桩与打桩监控应按JGJ106的有关规定进行。
(2)施工工艺相同、地质条件相近,施工中无挤土效应设计等级为乙、丙级的桩基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试验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
(3)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静动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中规定条件时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
(4)验收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5)检测时应记录锤重、贯入度,应填写基桩高应变法检测记录。
(6)检测前的休止时间应符合JGJ106的有关规定。
(7)应填写基桩高应变法检测报告。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试验是否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
(2)核查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核查检测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规定,高应变法的仪器设备、现场检测、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应按JGJ106的有关规定执行。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无相应检测资质。
(2)单位工程无相应检测报告或检测数量不足。
(3)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满足设计要求,又未采取补强措施。
(4)检测报告无力与速度的实测信号曲线。
(5)检测报告无锤重、实测贯入度记录、桩身波速值和Jc值。
(6)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判定桩承载力,其检测报告无各单元桩土模型参数、拟合曲线、土阻力沿桩身分布图。
(7)检测报告内容不符合规定或结论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