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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进行了修订。经组织审查,批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T145—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012年10月15日 2100433B
DB11_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可以在百度文库上下载。我发给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19号关于发布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185-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资料管理及相关附录。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建一局集团...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5 施工单位职责 3.5.1 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3.5.2 营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并对施 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5.3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 3.5.4 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其中一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4.3 施工资料管理 4.3.1 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相关施工单位审核 后,方可报建设 (监理 )单位。 4.3.2 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 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4.3.3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录——[b][color=blue]编辑友情提示:这是一篇老资料,编制年代较早,仅可做一般性参考,借鉴时您需要按现行规范、标准予以修改。同时建议您可以下载筑龙网建筑施工4星、5星稿件,发布时间比较新的,参考性会更好。[/color][/b] [c...
文件全文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9〕471号)的要求,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程》,经组织审查,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T108-2010,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