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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为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相关消耗量标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计算机应用和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有关规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2007年已进行三次评测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对自愿参加的相关软件公司开发或代理销售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相关消耗量标准计价软件进行了第四次评测,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计价软件通过了评测测试,可在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中使用。
对于使用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或个人,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对于销售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2100433B
房屋物业
湘建价418号
湖南省建设厅
2008-11-24
2020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网上未有免费的电子版
还没有电子版的
2020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电子版
对不起,这个没有电子版的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解释汇总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 统一解释汇总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解释汇总 1、“检验试验费”计费标准如何确定?其费用是否进入工程总造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号)的规定,建设 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由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据此规定, “检验试 验费”的检测内容不得委 托无相应资质的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检测。 因此,工程招标投标时其“检验试验费” 可不予考虑,在施工过 程中发生的检测内容, 由建设单位按照省物价局湘价服 [2005]138 号文件规定以 及合同约定向受委托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支付其费用。 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 “检验试验费” 由建设单 位承担。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如何列项进入工程造价?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时, 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防寒、 防雨 措施的人工、材料费用, 但不包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新消耗量标准培训教程
1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及新消耗量标准培训教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119 号公告发布 《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 (2002)578 号文件颁布发了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从 2003 年元月一日执行,根据实行四年的情况,接合“量 价分离” 改革要求, 省建设厅湘建价 (2006)330号文件《关 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 的通知》 [湘建价( 2006)330号 ],要求从 2007 年 1月 1日 执行,长沙市建委以 长建发( 2006)335号文件 转发了该文, 转发该文时,考虑到新消耗量标准印刷时间推迟,新消耗量 标准只有消耗量,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要进行大量的 调查,确定我市(含四县、市)延期至 二○○七年七月一日 起执行。 2 湖南省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 [2006]3
湘建价信 〔 2017〕 30号
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相关消耗量标准,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要求, 省站于 2017年4月19日对社会公开发布 组织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通知,并于 4 月 27日组织专家对6家企业自愿申报的工程计价软件进行了符合性评测。
经评测,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广联达计价软件 GBQ4.0”等7个软件符合 《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及《湖南省建筑及市政道路典型工程指标分析表(增值税版)》计价软件接口 的 要求。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的“新点2013清单造价湖南版 V10 ”软件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的要求。
现对上述通过符合性评测的软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附件2)。
各有关单位及其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使用通过符合性评测的计价软件。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已通过评测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动态监管,对使用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者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修改。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5月12日
湘建价信〔202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贯彻执行《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雕塑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92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评测监管办法>的通知》(湘建价信〔2020〕32号)要求,经研究,我站定于近期开展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时间
2022年 2月22 日至 23日,每日上午9点开始,共2天。
二、评测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桔园路125号省造价总站一楼会议室。
三、检查内容
(一)符合《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雕塑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有关规定;
(二)软件的功能满足当前计价工作的需要。
四、评测对象
申请软件评测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国注册的具有软件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有与软件开发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软件开发人员和专职售后服务人员;
(二)能够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申请评测的软件已在软件登记机构进行软件版权登记。
五、申请流程
申请此次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软件公司需在 2月 18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省造价总站405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一)填写《工程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申请表》(见附件);
(二)计价软件开发单位或被授权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三)拟测评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版权有效证明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并备完整软件一套。
六、评测安排
(一)评测当天,软件公司抽签决定评测顺序,并进行测算情况汇报(同步演示软件操作);
(二)专家组根据评测情况作出结论。
七、注意事项
凡使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计价软件的单位或个人, 将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评测监管办法>的通知》(湘建价信〔2020〕32号)有关规定,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
联系人:徐建辉、贺源
联系电话:0731-84165415(405室)、0731-85661702(406室)
附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申请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年2月16日
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名单的公告是于2003年2月27日由建设部公布的国家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公告第121号
【发布日期】2003-02-27
【生效日期】2003-02-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名单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12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中央管理企业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现将经我部审查批准的第三批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