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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详见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1、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
2、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建设项目经发展与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5、新征建设用地已完成征地手续及安置工作;
6、经济适用房审查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有以下含义:
(1)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土地进行管理。
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异同相同点:都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定方式; 不管是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只要项目依法取得合法证件就能取得房产证。在特殊情况下,国家都有权利收回其建设用地...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出让转让。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4、《划拨用地目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
6、《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原件1份复);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
3、发展与改革部门核发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文件(原件1份);
4、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复印件1份)及附图;
5、宗地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需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规划条件及附图和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原件各2份);
6、划拨土地上房地产转让,受让人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用地协议及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原件1份);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8、新征建设用地提交政府征地批准文件及征地部门出具的征地补偿及安置完成文件证明(原件1份);
9、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交县危改办立项批复(原件1份);
10、宗地平面界址图(原件2份)。
11、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2008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 "para" label-module="para">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一式四份,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持二份,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二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2100433B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 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2 摘 要 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 批准机关: ; 批准文号: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建设项目名称: 。 二、本宗地的用途: 。 三、宗地编号: 。 四、本宗地坐落于 。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 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 为 上界限,以 为 下界限,高差为 米。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 2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土 资 源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认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受让人: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 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让人根 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 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
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中,不能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是( )。
A、城市绿地
B、汽车加油站
C、街心公园
D、地税局机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依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下列建设用地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①国家机关用地。②军事用地。③城市基础设施用地。④公益事业用地。⑤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参见教材P34。
定义
特区内,从特区成立至1988年1月3日期间,由政府无偿划拨的并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土地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特区外,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均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2100433B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与出让不同,土地划拨本质上完全是通过行政命令来授予使用人一定的土地使用权,事实上涵盖了所有国有建设用地通过市场之外的方式设定的情形。同时,在法律语境中还存在行政强制中的划拨存款、汇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