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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
当前我省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下旬到8月上旬主雨带将至华北地区,降水将比往年明显增多,并有可能出现局部地区的暴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张庆黎书记、张庆伟省长在7月21日作出重要指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别于7月21日和22日连续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防汛工作务必强化责任、严加防范,确保安全度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市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汛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以临战姿态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防汛排涝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要重点做好城市防内涝工作。各市要严格落实省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2〕248号)和《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及开展2012年城市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2〕292号)要求,对防汛排涝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及时疏通排水管网,加强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特别是对低洼地带、地道桥、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部位,要加强防范,提前做好应急排水和防内涝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要加强防汛值班带班力量。各市要坚持领导和抢险队伍“以雨为令,逢雨必到岗”的集结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和信息处理制度,及时掌握城市防汛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处理险情和隐患,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各级各部门主管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不知道您是什么行业,所以,为您粘贴以下通用内容: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 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全...
需要增加图纸及说明,才可知道呀!
按要求安装避雷设备;采取早上班,增长中午休息时间,发放必要的防暑药品,气温超过摄氏40度时应放假休息;采取措施防止大水流入低洼车间、库房等,疏通排水管道防止水道堵塞;备好必要的帐篷、铁锨等防汛设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雨天气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2012〕136号
— 1 — 豫建〔 2012〕136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雨天气切实做好城市 防汛排涝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省各级风景 名胜区管理机构: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 应对第 9号强热带风暴 “苏拉”和第 10号热带风暴 “达维”可能对我 省带来的强降水的危害,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迅速进入 防汛抗灾临战状态, 在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确保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高度重视,抓好责任落实。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和单位要充分重视 9号、 10号热带风暴可能会带来的强降雨的危 — 2 — 害,迅速投入到 “防大汛、抗大涝 ”的工作中,做到思想高度警惕, 组织计划周密,措施扎实可靠,工作万无一失。全面落实城市防 汛工作责任制,主
大庆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庆建函〔 2006〕29号 大庆市建设局关于 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已进入主汛期, 8月初,局部地区有 大到暴雨, 可能引发积涝和江河流域汛情, 按照市政府防汛抗旱 指挥部的要求,为及时掌握汛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做好防汛工作, 现将有关要 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建设局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 内的村镇防汛工作,建设局一把手负总责。 (一)对本区域内靠近江河湖泊和易涝的村镇进行现场踏 察,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和目前降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出现 险情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二)对本区域内危房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动员在危房居住 的居民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可以进行维修的危房提前维修加 固; (三)及时掌握本区域内降雨情况, 如居民点发生涝情和灾 情,及时上报,采取措施,组织救援; (四)各县、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当前我县农民工工作通知如下:
文件全文
河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为营造奥运期间的安全氛围,我省部分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在奥运期间由于不同原因而暂时停产、停销。目前,奥运赛程过半,这些企业逐渐开始恢复生产经营。为确保全省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现就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和落实相关要求。恢复生产经营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危险物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08]46号)和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冀军工爆字[2008]第137号)要求,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顺利恢复生产经营。
二、要切实加强“残奥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随着奥运会临近尾声,残奥会即将召开,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负责,毫不懈怠。做到思想认识不松劲,工作态度不泄劲、措施制度更严谨,把各项安保措施坚决落到实处,保证残奥会期间全省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
三、要切实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管理。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复产后,要均衡组织生产,严禁突击生产;严禁“超员、超量、超时、超产”;严禁恶劣天气下进行民爆物品的生产和运输;加强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企业法人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民爆器材丢失、被盗案件。
四、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市、县(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抓好本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目标分解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残奥会期间,省国防科工办将在奥运会期间包市驻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2100433B
渝办发〔2011〕2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御伏旱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6月以来全市各地降雨普遍偏少,部分区县(自治县)遭受不同程度伏旱,水利工程蓄水不足,部分地区出现人畜饮水困难。根据有关部门会商预测,8月我市将以晴热天气为主,气温持续偏高,降水量仍然偏少,抗旱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当前我市抗旱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