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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明确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关于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3号)和《固原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固市河长办发[2017]3号)要求,依法划定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明晰各类水利工程权属状况,切实加强全市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保障河长制全面推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基本信息

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土地使用权地籍调查。依托2016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和优于1 米的遥感影像为基础,由各县(区)水利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单位叠加套合本地区水利工程、水流、湿地、国有林场产权确权等各类确权成果图件,形成河湖水域划界确权工作底图。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确定调查登记单元。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以相关水利用地批准文件资料为依据,全面查清辖区内重点水利工程权属、空间位置、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土地使用权状况,填制权籍调查表册。

(二)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考量河湖水域的重要性、洪水造成的危害程度、河湖防洪规划、有无堤防等因素,实地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查清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利用类别、边界、面积、用途等状况,调查河湖水域管理范围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草原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状况。在管理范围相连区域划定河湖保护范围,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保护范围标准的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暂不划定。通过划定管理保护范围,明确界线地理坐标,形成一河一图、一湖一图的空间范围数据,完善确权定界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

(三)调处河湖及水利工程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对辖区河湖及水利工程各类权属纠纷调查建档立册,依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分类处理的调处原则予以解决。加大河湖水域权属纠纷调出力度,及时厘清化解各类权属争议,保障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意见,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河湖水域,各县(区)人民政府先依法公正开展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妥善解决纠纷,再确权登记,确保确权登记成果准确合法。

(四)建立全市河湖水域划界确权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将河湖水域调查确权过程采集的矢量数据及编辑的属性信息入库,建立县(区)河湖水域划界确权数据库。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上,增加河湖水域划界确权登记模块。将本地区河湖水域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湖水域确权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衔接。开发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接口,实现河湖水域确权登记信息与固原市河长制综合信息平台的各类管理信息互通共享。

(五)登记颁证。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对调查结果、登记附图和相关审批文件等登记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将河湖水域登记事项按程序报审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大厅进行公告。河湖水域岸线空间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应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各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自然资源登记簿,对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河湖水域土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原州区审核公示无异议且符合登记的,按程序予以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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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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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编制方案。印发全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各县(区)相关责任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报自治区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资料收集。收集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河湖常水位、河湖运行管护及水利工程设计竣工等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水利普查、权属调整移交、土地征用及水利工程、水流、湿地确权等各类权属调查成果资料。

3.项目经费预算。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河湖及水利工程数量、确权面积及调查难易程度等预算调查确权经费,统一纳入本辖区财政预算。按相关招投标规定择优确定具有测绘调查或水利勘察等相关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技术工作。

(二)调查确权阶段。

1.试点先行。召开市、县(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启动会议,对划界确权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区)先行组织开展划界确权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全市现场会议,总结试点经验,统一技术要求。

2.人员培训。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水利、不动产登记及承担项目的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每年对参与本次划界确权工作的行政技术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

3.全面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河湖水域利用实际,区分轻重缓急,制定年度划界确权安排计划,优先安排保护任务重、涉水事务多的重点河湖水域划界确权,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划界确权工作。2018年完成总任务量的40%,2019年完成总任务量的50%,2020年上半年完成全部调查确权任务。

(三)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阶段。

1.数据库建设。加快河湖水域调查划界确权数据采集录入,完成县级河湖水域划界确权数据库建设。各地汇交县级数据库成果,统一整合后建设市级河湖水域确权数据库。

2.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完成各类河湖水域需求分析基础上,编制总体设计方案,建立市级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管理信息平台,纳入全市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四)审核登记颁证。

1.权属审核。各县(区)完成确权调查文字、图件、数据等资料整理归档,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审核。

2.登记颁证。划界确权工作形成的数据库、表册及权属审核等成果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程序完成登记颁证。

(五)验收总结阶段。

1.自查自验。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完成成果自查、工作总结和项目验收评估工作。

2.总体验收。在各地完成自查自验市级初验的基础上,书面申请自治区级验收。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组织对各县(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成果进行总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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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工作原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权责清晰的原则。依法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界线,按事权划分、分级管理的要求,合理划分自治区、市、县各级人民政府事权和监管职责。明确权利归属关系和责任,维护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调查登记的原则。按照“制定方案、查清现状、划界确权、公示公告、争议调处、权属登记”等确权登记程序,摸清河湖及水利工程资源情况和范围边界,依法明晰各类权属。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依照规范统一确权登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确权的原则,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划界确权实施方案,坚持划界确权山川有别、一地一策、一河一策、分类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新技术引领,引入“3S”“互联网 ”等调查确权手段,实现河湖水域等各类不动产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入库和统一登记。坚持成果共享部门衔接的原则。本着节约调查成本,统筹各项确权成果的继承利用,避免重复调查返工。充分利用既有水利设计竣工、水资源确权、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等成果,收集河道流域整治、湿地确权登记等登记确权资料,实现各部门工作有效衔接,各类调查成果共享应用。

(二)工作目标。查清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落实水生态空间产权监管主体责任,健全全市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护制度。确定全市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权属,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范围边界,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流产权制度,维护保障全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坐标,坚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全市河流、湖泊、沟渠及水利工程等生态空间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畴。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为建立全市水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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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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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工作范围

(一)工作范围。本次划界确权统一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划界确权范围涉及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水域及重要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干(支干)渠道、排水沟道、水库及重要的淤地坝等。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水域岸线确权登记,以属地管辖原则确定,由上一级水利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名称,统一调查范围,实现无缝对接。本次河湖水域岸线调查划界确权范围不设定下限,由各地自行研究确定,并在各县(区)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

(二)管理范围划界标准。

1.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河湖及水利工程实际利用状况确定。河湖及水利工程两侧管理范围与道路或已完成合法征地批准手续的其他用地范围交叉的,以道路红线或批准征地界址确定管理范围。

2.有堤防的河道、湖泊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涂、行洪区、提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涂、行洪区。

3.流经我市境内的黄河一级支流,有堤防的,以堤防外坡脚为准,不小于50米;有规划岸线的,以规划岸线为准,不小于50米;无堤防或者无规划岸线的,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为准,外沿向外不小于50米。

4.蓄滞洪区堤防断面迎水坡堤脚内不小于300米,背水坡堤脚外不小于30米。

5.护岸工程从岸肩向外不小于30米。

6.大型水库大坝坝肩、外坡脚向外不小于200米,中小型水库大坝坝肩、外坡脚向外不小于100米,水库库区至校核洪水位以外50至200米。

7.扬水灌区干渠、傍山干渠渠堤外坡脚外50米,自流灌区干渠、傍山支干渠、支渠渠堤外坡脚外30米,支干渠、支渠渠堤外坡脚外15米,挖方渠以渠堤内沿向外计算。

8.干沟、支干沟以沟堤内沿向外30米,支沟以沟堤内沿向外10米。

9.湖泊迎水坡和背水坡坡脚外60米。

10.大型、中型淤地坝坝肩外坡脚向外不小于100米,小型淤地坝坝肩外坡脚向外不小于50米,库区校核洪水位以外50至100米。

11.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有关标准。

(三)保护范围划界标准。

1.河道保护范围主要是保护河湖水域安全所需,在管理范围相邻地域划定,其中一级至五级河道保护范围分别为管理范围外300米、200米、100米、50米、20米。

2.湖泊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相连区域划定,其中一级、二级、三级湖泊保护范围分别为管理范围外200米、100米、50米。

3.水库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相连区域划定,其中大、中、小型水库保护范围分别为管理范围外300米、200米、100米。

4.淤地坝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相连区域划定,其中大、中、小型淤地坝保护范围分别为管理范围外100米、50米、20米。

5.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有关标准。

(四)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要求。

1.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合法使用的土地确权登记。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晰的,及时办理登记办证手续。

2.有水利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设计边界、征地文件、权属移交协议等已明确使用权界线的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依据划拨批准文件确定权属界址。

3.历史形成的河湖水域,无相关权属来源资料的,依据实际利用状况,只划界,不确定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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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固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市水务局负责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指导监督;负责划界确权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重大问题决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疑难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定相应部门负贵本地区的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

(二)落实任务分工。要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层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国土、水利部门负责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的指导、协调、宣传工作,各县(区)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提供水利工程的基础资料,组织技术单位完成水利工程的测绘、打桩放线和关联村居、单位签字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资料审核和登记发证工作;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涉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相关资产权属的解释和处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河湖水域岸线确权划界工作经费;各乡(镇)、村要建立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负责管理范围内农户承包地的调整工作和确权登记过程中矛盾纠纷协调工作等。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发挥重要作用,对特殊情况导致权利人不明的,通过基层组织调解协商签订协议的方式,妥善解决权属等问题。

(三)落实工作经费。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所需经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要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立健全制度。要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建立定期沟通通报机制、重大问题协调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确保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各级要加强指导,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积极稳妥的推进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六)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河湖水域岸线确权划界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水利工程确权划界重要意义及法律政策的认识,为确权划界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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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文献

兴义完成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调查 兴义完成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调查

兴义完成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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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36KB

页数: 1页

根据水利部建管中心《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方案》规定,贵州省兴义市水务局历时3个月全面完成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调查。

连云港市管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探讨 连云港市管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探讨

连云港市管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探讨

格式:pdf

大小:136KB

页数: 4页

针对以往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划界资料不能满足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需要的现状,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对市区市管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进行了划界,有利于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责任体系,保障区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解读

日前,省政府下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完成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根据《方案》,确权登记工作将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的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以及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

《方案》明确提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并对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今年我省将开展岷江、青衣江、蜀南竹海风景名胜保护区、攀枝花苏铁自然保护区等20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和2022年计划开展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等40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到2022年,我省将基本完成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3年及以后,将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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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岸线多孔混凝土特定生境生态修复技术与实践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关于水体岸线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应用及效应评价的图书。仅仅围绕当前被广泛关注的河流岸线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的热点问题,基于河湖岸线生态功能及生境修复的理论基础分析,全面阐述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型多孔混凝土材料配比及构型优化设计技术、河湖多构型岸线生态修复构造关键技术及其应用规程,应用透水性多孔混凝土及其植物群落构建河湖复合生态护坡的关键技术,全面分析河湖生态岸线水质净化效应、生态化水土界面物质交换机制,开展多孔混凝土载体联合植物群落应用于环境改善和水质净化工程的案例剖析,提供植被型多孔混凝土修复基质材料、水网密集区域水环境生态建设关键技术及应用等2部指南。

本书可供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学科的科研人员、大学教师及其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从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水生态、水资源等领域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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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岸线多孔混凝土特定生境生态修复技术与实践图书目录

前言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水环境现状

1.1.2 水环境生态修复

1.1.3 提出问题

1.2 河湖岸线生态化研究进展

1.2.1 河湖岸线生态水文过程的环境效应

1.2.2 岸线传统护坡方式

1.2.2 河湖岸线生态化构建

1.2.4 岸线水土界面的生态效应

1.3 河湖岸线多孔混凝土生境材料及应用

1.3.1 多孔混凝土修复材料

1.3.2 多孔混凝土的水质净化效应

1.3.3 多孔混凝土生态护坡

1.4 河湖岸线生态构建发展趋势

第2章 河湖岸线生境修复型多孔混凝土材料及构型设计

2.1 修复型多孔混凝土制备的配比设计

2.1.1 多孔混凝土制备原料

2.1.2 多孔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2.1.3 多孔混凝土参数设计

2.1.4 配合比设计计算方法

2.2 多孔混凝土制备工艺

2.2.1 拌和工艺

2.2.2 混合浆料性能

2.2.3 多孔成型工艺

2.2.4 养护模式

2.3 河湖多孔混凝土生态岸线构型设计

2.3.1 生态岸线护岸构型设计

2.3.2 预制单球组合

2.3.3 多球连体砌块组合

2.3.4 凹凸连锁具孔矩形砌块

2.3.5 方形组合自嵌式砌块

2.3.6 鱼巢式砌块

2.3.7 直立岸线预制扇形块体

2.3.8 直立岸线连锁砌块

2.4 多孔混凝土预制构型成型工艺

2.4.1 成型控制与养护

2.4.2 预制构型适用性

2.5 本章小结

第3章 河湖岸线多孔混凝土生态护坡效应评价实验模型

3.1 概述

3.2 实验材料

3.2.1 模型构建

3.2.2 多孔混凝土岸线生境植被

3.3 水质分析方法

3.3.1 常规水质分析

3.3.2 有机物分子量分析方法

3.3.3 微量有机物分析方法

3.4 多孔混凝土特定生境微生物分析

3.4.1 微生物生物量的测定

3.4.2 基质脱氢酶活性的测定

3.4.3 基质脲酶活性的测定

3.4.4 基质微生物活细菌测数

3.4.5 氮转化功能菌群分析方法

3.5 实验模型微型生物群落分析

3.5.1 微型生物群落分析方法

3.5.2 浮游生物监测方法

3.6 本章小结

第4章 多孔混凝土岸线修复实验模型的水质改善效应

4.1 实验期间原水水质

4.2 岸线生境模式对水质改善效果的影响与对比

4.2.1 氨氮的去除效果对比分析

4.2.2 高锰酸盐指数的去除效果对比分析

4.2.3 总氮的去除效果对比分析

4.2.4 其他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对比分析

4.3 本章小结

第5章 岸线多孔混凝土特定生境实验模型中污染物去除过程

5.1 不同水动力条件下的水质净化效应

5.1.1 常水位模拟时污染物去除效应对比

5.1.2 动态水位模拟时污染物去除过程

5.1.3 实验河道的抗污染冲击效应

5.2 岸坡特定生境下的脱氮机理分析

5.2.1 11H3-11和T11的去除效果

5.2.2 实验模型脱氮动力学模拟

5.2.3 脱氮的影响因素与机理讨论

5.2.4 实验渠中氮类污染物去除机制

5.3 生态修复条件下水体中微量有机物的去除效应

5.3.1 阿特拉津的去除效果

5.3.2 酞酸酯类化合物的去除效果

5.3.3 氯苯类化合物的去除效果

5.3.4 气相色谱有机物出峰图谱分析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多孔混凝土岸线特定生境水土界面微生物富集特性

6.1 特定生境微生物采集

6.2 岸线特定生境微生物特定的时空规律

6.2.1 基质微生物量的动态特征

6.2.2 脱氢酶活性的动态特征

6.2.3 脲酶活性的动态特征

6.2.4 纤维素酶的动态特征

6.2.5 微生物量及细菌种群的时空规律

6.3 多孔混凝土岸坡基质生化特性

6.3.1 硝化潜力

6.3.2 反硝化作用强度

6.3.3 基质氮释放速率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岸坡特定生境对水中微型生物群落结构功能的影响

7.1 水质化学综合污染指数

7.1.1 污染指数计算方法

7.1.2 水质化学综合污染指数变化

7.2 特定生境对微型生物群落的影响

7.2.1 微型生物群落结构与功能参数计算

7.2.2 微型生物群落种群结构特征

7.2.3 微型生物群落群集过程分析

7.2.4 PF11微型生物多样性分析

7.3 特定生境对浮游生物动态变化的影响

7.3.1 浮游细菌动态变化

7.3.2 浮游植物动态变化

7.3.3 浮游动物动态变化

7.4 底栖生物动态变化

7.5 生态护砌河道污染物行为机制探讨

7.6 本章小结

第8章 岸线多孔混凝土生态护坡实验模型的流态分析

8.1 水力计算方法

8.1.1 断面流速测试

8.1.2 断面流速分布

8.2 护砌面粗糙系数计算

第9章 多孔混凝土河湖岸线生态修复技术与应用

9.1 岸线多孔混凝土生态修复

9.2 多孔混凝土岸线构建

9.2.1 坡面基础工程

9.2.2 反滤层

9.2.3 多孔混凝土预制构型与铺装

9.2.4 种植土回填

9.2.5 植物选配

9.2.6 养护与管理

9.2.7 施工及验收

9.3 特定生境植物群落构建

9.3.1 黏土质岸线修复后生境植物群落设计

9.3.2 砂土质岸线修复后生境植物群落设计

9.3.3 含盐砂质岸线修复后生境植物群落设计

9.3.4 岸线植物群落构建

9.4 岸线多孔混凝土生态建设工程案例

9.5 本章小结

第10章 岸线修复型多孔混凝土制备与预制构型设计技术指南

10.1 总则

10.2 术语、符号

10.2.1 术语

10.2.2 符号

10.3 制备原材料

10.3.1 -般要求

10.3.2 骨料

10.3.3 水泥

10.3.4 胶结材料

10.3.5 拌和用水

10.4 配合比设计

10.4.1 -般要求

10.4.2 配合比计算

10.4.3 配合比设计

10.4.4 配合比施工调整

10.5 多孔混凝土及拌和物性能指标

10.5.1 -般要求

10.5.2 混合料制备工艺

10.5.3 混合料性能指标

10.5.4 硬化多孔混凝土性能指标

10.6 多孔混凝土预制构型

10.6.1 -般要求

10.6.2 多孔混凝土预制单球组合

10.6.3 多孔混凝土预制球连体砌块

10.6.4 多孔混凝土凹凸连锁具孔矩形砌块

10.6.5 多孔混凝土预制方形组合自嵌式砌块

10.6.6 多孔混凝土鱼巢式砌块

10.6.7 多孔混凝土直立岸线预制扇形块体

10.6.8 多孔混凝土直立岸线连锁砌块

10.7 多孔混凝土预制构型养护

10.7.1 振动成型

10.7.2 养护模式

10.8 多孔混凝土检验规则

10.8.1 检验分类

10.8.2 取样与批号

10.8.3 判定与复检

10-附录A 多孔混凝土抗压强度测试

10-附录B 渗透系数测试

10-附录C 孔隙率测试

10-引用标准名录

第11章 河湖岸线生态建设技术指南

11.1 总则

11.2 河湖岸线生态建设概述

11.2.1 河岸岸线生态与生境特征

11.2.2 河湖岸线生态建设解决的问题

11.2.3 河道堤岸生态建设技术要求

11.3 河道堤岸生境建设方法

11.3.1 土壤修复材料

11.3.2 河湖岸线多子L生境修复基材

11.3.3 河湖岸线多孔混凝土生态建设构型

11.3.4 河湖岸线多子L混凝土预制构型选用

11.3.5 多孔混凝土生态护坡构建

11.4 植物群落设计与重建

11.4.1 黏土质岸线修复后植物选择

11.4.2 砂土质岸线修复后植物选择

11.4.3 含盐砂质岸线修复后植物选择

11.4.4 植物群落配置与构建

11.4.5 河湖岸线多孔混凝土生境推荐植物群落

11.4.6 岸线多孔混凝土特定生境的植物效应

11.5 河湖岸线植物自然养护

11.6 施工与验收

11.6.1 施工期主要技术环节验收

11.6.2 竣工时主要技术验收环节

11.6.3 验收时质量检查

11-引用标准名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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