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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化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分局按分解任务具体落实。
(二)健全机制,细化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落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细化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三)聚焦重点,深入推进。推进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生态环保修复、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本年度召开一次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贵阳市环境状况以及生态环境执法开展情况。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327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1条,政务动态信息2685条,其他信息564条。本年度共依法办理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17件,社会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上申请10件,纸质申请8件,全部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办理并予以答复,及时办结回复率为100%。梳理出《2020年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络舆情风险清单》共15个网络舆情风险点,制定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报告。持续进行网络舆情搜集,共搜索到涉及贵阳市生态环境领域负面舆情186条,其中:Ⅱ级舆情55条,已全部及时反馈来件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直接联系当事人、网上回复、媒体报道等方式进行回应;未发生Ⅰ级舆情。共形成舆情日报244期,季报4期。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生态贵阳”发布信息285期1823条;“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发布信息2364条。
(四)优化功能,加强建设。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均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持续完善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积极响应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考核标准,加强日常运维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12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3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9 |
0 |
129 |
行政强制 |
13 |
0 |
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59295784.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1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1 |
0 |
0 |
18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1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3 |
0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部分信息发布和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提炼优化还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环境是一个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我们破坏了环境,这等于破坏了我们生存的条件。 目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劣,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就是水资源。据有关资料报道:排水系统的铺设...
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环境是一个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我们破坏了环境,这等于破坏了我们生存的条件。 目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劣,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就是水资源。据有关资料报道:排水系统的铺设...
传染病的出现,若说与环境及生态息息相关,人们未必想到个中的关系。 港大发现花面狸(俗称果子狸)身上的冠状病毒,与引起人类SARS有关。在此之前,马来西亚的「立百病毒」、纽约的「西尼罗病毒」,甚至本港的...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环保法定职能,坚持环保信息全面公开,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0年,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1741条,网站访问总量达57万余次,上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总数253条, 4、6、10月份月度政府信息报送数量居全市第一;上报到生态环境厅网站信息271条;“广元环保”微博发布信息8986条,现粉丝数为13744, “广元环保”微信发布信息1280条,现粉丝数为3143。 “广元环保”荣获“微政四川2020年度十佳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称号,在全省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账号影响力排行中位列第六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办结。
(三)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的要求,规范“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网站实施“IPV6”改造,进一步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栏目查阅检索、附件下载等功能,做到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信息内容。
(四)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建立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优化人员分工,落实专职人员,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五)互动交流回应情况。2020年,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5月27日,通报2019年广元市环境质量状况及2020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9月28日,通报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有关情况;10月28日,公布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普查结果;12月17日,通报2017以来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广元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作解读。共受理网络新媒体舆情53条,其中书记市长信箱4条,局长信箱12条,微博论坛等新媒体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8 |
111 |
3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8 |
-17 |
6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5.922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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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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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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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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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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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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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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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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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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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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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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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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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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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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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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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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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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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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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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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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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在政策解读方式的多样性、网站部分栏目的更新时效性方面还需要提高和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和人员培训,落实工作责任,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所列要素,2020年贵阳市水务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概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
1.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我市所有限额以上水利项目招标都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等媒体发布,进行信息公开,所有项目招投标结束后,还需在上述媒体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同时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等信息也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
2.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件。收到在线咨询12条,其中办结12余条,公开答复3条,平均办理时间3天。通过12345平台收到投诉案件85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件,满意度、办结率百分之百。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制发行和管理政规范性文件。未因报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被错情通报。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各项清理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报送清理情况汇报。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得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布了行政许可办理指南。我局按照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要求,对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确认当场办结事项和承诺办结事项,并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了公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3.加强市场监管
我局积极配合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市水务集团对用水报装业务进行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全局发出的公文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了全市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入河排污口清查等综合执法活动。在市级信用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行了“双公示”。
4.优化公共服务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已将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录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受理。严格实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设立窗口接受办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力度,目前已对涉及的证照和材料进行了清理,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和对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进行了修改完善。
5.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河道条例》、《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44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对《贵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等2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方面。6.完善“放管服”改革。
修订《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相关检查清单和名录库。制定了《贵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了《贵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修订)》《贵阳市建设项目节水评估报告或方案审查“先诺后审制”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建设项目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计划审批(施工用水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下,于2020年5月将我局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取水许可审批市级审批权限在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审批权限委托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进一步推动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另外,我局制定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对外公布实施,进一步为企业提供了办事的便利度。
(四)平台建设。
为确保符合公开要求的相关政务信息能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对水务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水务事业发展,我局除将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事调动、年度预算、工作动态等采取传统的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示栏等主要公开方式进行公开外,还创新思路、拓展公开内容、渠道以政府建设“数据铁笼”、简政放权等重大决策为契机,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渠道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一年成绩显著。 1.通过局网站及贵阳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可在网上随时查阅水务局概况,信息公开情况、水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党建工作等信息。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局网站和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共计612篇,其中,通过局网站发布更新563余篇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400余篇次。全年通过局网站公告公示110篇、工作动态203篇、年度计划总结3篇、财务公开2篇、人事信息6篇、法律法规5篇。 2.借助新闻媒体强化舆论引导功能,与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贵阳日报、贵阳晚报及多彩贵州等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络新兴媒体紧密联系,多频次、多角度、广范围地向社会公众发布保护和治理两湖一库饮用水源工作相关信息。全年在报纸、网站上共发布水务工作相关新闻50余条次。并通过微信,微博进行相关信息公开及推送,其中微博更新36条、微信公众号更新20余条。
3.政务大厅作为我局对外公开的重要服务窗口,对我局的对外公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承担着我局对外业务咨询、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咨询等工作。一年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我局服务窗口强化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热线咨询服务,使广大群众不出门就能了解水务相关业务;二是强化现在服务,认真梳理了审批事项与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服务专栏中开列我局行政审批事项34项,每一小项均附有办事指南以及办理、咨询、投诉链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统一印制办事指南,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极大地便利了办事企业与民众。今年来共受理并办结859件审批事项,全部信息均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上公示。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搞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多次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了市政府信息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管理透明度。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强化领导小组队伍建设,成立由局党委书记王波、局长毛志伟任组长,叶晓云、张义强、刘楚霞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处室为局办公室,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比如依申请公开不准网站管理公司、外聘人员等代办受理和回复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2 |
38 |
3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84 |
784 |
78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1 |
2 |
行政强制 |
2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
|
|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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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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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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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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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6 |
|
|
|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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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互动不足,信息公开广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全面、形式多样,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树立正确的公开观念。重视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特别是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将规范权力运行和深化政务公开同步推进。继续提升政务公开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充实专职人员到政务公开工作岗位,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化水平。继续加强对局属基层单位的督促检查。同时,认真向政务公开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学习看齐,借鉴其先进经验,充实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努力促使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2100433B
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综合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宣传,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讲清林业政策、传播林业动态,展示林业特色,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报刊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林业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85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651条,机构职能类3条,招投标类14条,人事招聘类3条,政策文件类3条,预决算3条,规范性文件1条,其他信息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广元市林业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落实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的通知》《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广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机制和规范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积极回应,及时回复。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通过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群众留言8条,均在1~3个工作日内落实回复。通过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及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开展问卷调查,并及时完成调查情况反馈,实现了林业工作和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局网站已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了与市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并落实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监测,确保网站安全运行。目前网站设置包括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工作动态等5个版块,其中工作动态根据林业工作实际划分为规划改革、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产业科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等17个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广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做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57 |
94 |
105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备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权责清单中除“行政许可”以外的其他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24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人员调整,新到岗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规定不熟悉,对政府系统平台的操作还不熟练,工作水平亟待提高;二是部分科室、直属单位日常性报送的政务信息类型单一,工作动态类信息较多,缺乏经验举措类和对工作有更多指导意义的调研性信息,缺少特色、亮点,信息的采用率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年度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务信息队伍培养,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坚持培训长效机制,构建人才梯队,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务实高效的信息队伍;同时在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工作目标过程中,根据科室职能,对其他类型信息酌情设置考核目标,并加强部门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