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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道树(20分):行道树缺株小于3% ( 3分);基本能够及时浇水施肥,生长较好(2分);新补植树木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基本一致(2分);新补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 0% ( 2分);无危树和明显枯枝、吊枝(5分);病虫危害株数低于15%(冬季1分,夏季3分);能够按其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3分);冬季树干涂白(冬季2分,夏季0分)。
(二)绿篱( 20分):无死株和明显断垄现象(10分);基本能够及时浇水施肥,生长比较正常((3分);修剪合理、整齐平滑(3分);无明显病虫害(2分);基本能定期进行喷水冲洗,保持叶色正常(2分)。
(三)草坪及地被植物(10分):覆盖率95%以上(2分);草坪杂草低于面积的5% ( 2分);浇水比较及时,生长好、叶色正常(2分);修剪较及时(2分);无明显病虫害(2分)。
(四)花灌木(10分):无明显死株缺株(2分);能够及时浇水,叶色、长势正常(2分);基本按其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2分);无明显枯枝败叶、残花败花(2分),无明显病虫害(2分)。
(五)攀缘植物(5分):能够及时牵引((1分);能够正常浇水,生长正常(2分);修剪比较合理,覆盖效果较好(2分)。
(六)保洁工作(10分):主要地段和路段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理(5分);能够及时保洁,绿地整洁无明显杂物、杂草(除草坪外)、漂浮物或悬挂物(5分)。
(七)设施(5分):栏杆、雨路、桌椅、喷泉、井盖、上水和牌饰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3分);能够进行维护和油饰(2分)。
(八)保护(10分):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3分);无乱搭乱建现象(3分);植物体上无明显钉、捆、挂、贴、刻、画等现象(2分);能够制止人为损坏(2分)。 2100433B
(一)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基本正常;叶色、大小、厚度基本正常;严重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株数在10%以下;叶上虫尿、虫网、病斑、灰尘及被啃咬叶片每株在15%以下;没有危树,枝干基本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健壮,树干无明显机械损伤;蛀干害虫、介壳虫危害株树在10%以下;90%以上的树冠基本丰满,主侧枝分布适宜;冬季树木有一定的保护措施。
(二)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浇水施肥基本能满足植物生长需要,生长比较健壮;及时补植,新补植树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基本一致,有扶架措施,新补植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无危树、干枝和吊枝;病虫危害株数低于15%;能够按其规律和技术规范修剪,冬季基本能按要求进行树干涂白。
(三)绿篱无死株及明显断垄现象;基本能够合理浇水施肥,生长较好,无明显光杆现象;修剪合理、整齐平滑;无明显病虫害;基本能够定期喷水冲洗,保持叶色正常。
(四)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杂草控制在5%以下;能够合理浇水施肥,生长和叶色正常,无较大成片枯黄,斑秃;修剪比较及时;无明显病虫害。
(五)花灌木基本无死株及缺株现象;浇水施肥比较合理,生长正常;能够及时修剪,花期内基本开花不断,基本无枯枝败叶、残花败花;有一定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
(六)攀缘植物浇水施肥比较合理,生长比较旺盛;能够及时牵引,覆盖效果较好;修剪比较合理,地上无明显乱生枝条。
(七)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含树池)整洁无明显杂草和废弃物,每日保洁不少于1次。
(八)栏杆、雨路、桌椅、喷泉、上水和牌饰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够进行维护和油饰。
(九)绿地、树下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植物体上钉、捆、挂、刻、画等现象较少。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主要包括道路、绿地、广场绿化地内乔木、花灌木、草坪等植物材料养护管理及园林设施维护管理、商业繁华地段特殊管理等。养护管理工作要顺应植物材料的生长规律和生物学特性以及当地的气候条件而...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06-12-4 11:54:39 -----------------------------------------------...
新的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中,没了附属绿地,那道路绿地属于什么用地?
附属用地属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里的概念,不属于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将绿地划分为5大类,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公园、防护、广场的那个3大类绿化广场用地,是城市...
城市街旁绿地景观形态设计概述
近年来,城市绿地与空间资源越来越少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在明晰街旁绿地景观形态设计的概念和系统回顾国内外城市街旁绿地景观形态设计研究进展的基础上,分析街旁绿地及景观形态设计的发展历程,可望为城市绿化做参考。
杭州市街旁绿地植物景观设计
通过对杭州市2处街旁绿地的典型调查,发现其具有植物量大、花境色彩丰富、造型独特等优点,但也存在配置杂乱、缺乏层次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注重植物生态设计、营造宜人景观空间、丰富地被植物、增加景观层次等建议。
“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六)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200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有以下四类:(1)要求计量标准设备齐全配套,技术状态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2)具有正常工作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和工作场所;(3)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件;(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计量标准考核分别由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的,由主持考核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确定有效期。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持证单位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合格的,准予延长有效期。2100433B
计量标准考核
【注音】jìliàngbiāozhǔnkǎohé
【释义】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200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一条 为确保我县公路养护质量,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根据《西充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参照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J07 5—94),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国、省、县、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按照“明确职责、分级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执行。
第三条 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路基养护
1.道路基础、边坡、护肩、构造物等完整、稳固,无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危石、塌方、杂草和树丛;
2.排水沟、截水沟排水畅通,无淤塞、无漫水;
3.桥洞、涵洞过水通畅,无堵塞、无垃圾和废弃物。
(二)路面养护
1.路面无坑凼、无车槽、无隆起、无积水,道路平整顺适;
2.路面无抛洒物、堆积物、飞石及其它障碍物,路容整洁。
(三)安全及附属设施维护
1.公路构造物、招呼站、标志标牌、警示桩、防护栏等设施完好、齐备;
2.道路基础、边坡、桥梁、涵洞、等无重大危险情况,道路安全。
(四)路政管理
1.无超限超载车辆、铁脚车、手扶防滑轮上路行驶;
2.无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打场晒粮、占道停车、私挖乱种、开沟挖渠、毁坏路肩与边沟等现象;
3.行道树修剪、粉刷美观、大方,无被盗伐情况发生。
(五)灾毁抢修
及时清除单位小于5立方米的塌方、泥石流等,并及时上报单体超过5立方米的灾毁情况 。
第四条 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标准:县道和乡道养护人员,每周上路实施全面彻底日常养护管理的工作日不得少于5天,村道每周上路实施全面日常养护管理次数不得低于1次,并做好养护管理记录。
第五条 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分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和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其中养护管理综合考核由“养护质量评定”和“养护管理”组成。
第六条 公路的养护质量检查分为月检、季度检查和年终检查三种方式。月检由各管养单位进行自查;季度检查与年终检查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路管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各管辖道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分道路、桥涵、附属设施、绿化及日常巡查情况五个项目,实行百分制养护缺陷扣减法,检查评定方法详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表》(附件3)。
第七条 公路养护管理的考核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村道养护管理的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按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分值各占50%进行。考核标准及方法详见《公路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表》(附件4)。
第八条 公路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80分(含80分)至90分的为“良”;70分(含70分)至80分的为“中”;70分以下的为“差”。
第九条 半年与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养护资金和参与全县年度考核等次奖励的重要依据。养护经费的拨付采取每半年一次的支付方法,拨付标准方法如下:
养护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的全额拨付养护经费;考核结果为良的拨付养护经费的90%;考核结果为中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按管养里程300元/公里扣减养护经费;考核结果为差的停拨养护经费,取消管养人员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十条 在养护管理年度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开展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对于评选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资金从扣减的养护经费中列支;对养护不力、管理不善和社会不良反映大的乡(镇)及有关管养单位,扣减或停拨养护经费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