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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贸委、工信委)、宣传部、科技厅(科委)、农业厅(农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国资委、环保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四总部有关部门,武警部队后勤部,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环保部、国资委、中直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发改环资[2012]19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宣 部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农 业 部
国 管 局
全 国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中 央
全 国 妇 联
中 国 科 协
总 后 勤 部
全国人大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财 政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资 委
中 直 管 理 局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编辑本段]【基本概念】 节能减排标志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系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系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
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节能减排包括节能和减排两...
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广东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 广东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7 部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 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 2007 〕 2132 号)精神,进一 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央文明办、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07]2132号)
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宣传部、文明办、科技厅(科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国资委、环保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四总部有关部门,武警部队后勤部,国 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 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央文 明办、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于9月份集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附件: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资委、中直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2〕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贸委、工信委)、宣传部、科技厅(科委)、农业厅(农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国资委、环保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四总部有关部门,武警部队后勤部,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环保部、国资委、中直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宣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农业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科协 总后勤部 全国人大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资委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