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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报告。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本信息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抓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在厅网站首页发布贵州省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实时报;发布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区域预报和城市预报结果。每月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环境质量数据中心”栏目发布9个中心城市和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排名。全年发布了12期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12期环境质量月报(含各县市空气质量排名) 。

(2)抓好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月在厅网站“环境质量数据中心”栏目发布全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全省主要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月报、贵州省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全年发布了12期贵州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2期贵州省主要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月报、12期贵州省重点流域水质月报,以及12期贵州省赤水河中、上游水质月报。

3.着力抓好环境监管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1)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试运行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将建设项目试运行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改为企业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自行在三级联网系统上进行备案,所有备案的材料全部实施公开。

(2)抓好环境监管执法和处罚信息公开。一是在厅网站公开了8条省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及摘牌情况信息。二是在厅网站公开了2017年和2018年一季度、上半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全省查办的典型案件情况、2018年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等5条信息。三是在厅网站公开了2016年度贵州省欠缴排污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清欠情况、贵州省国控企业2017年第四季度排污费公告、贵州省2017年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统计表、贵州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2017年第四季度缴纳二氧化硫排污费公告等4条信息。

4.抓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2018年全省共发生8起突发环境事件,7起一般事件,1起较大事件,及时将调度、处置情况在厅网站应急中心栏目公开。

5.抓好环境信访件公开。定期对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对接到的556件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大力推进厅系统依法行政。制定发布《2018年全省环境法制工作要点》,对2018年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推进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和程序;修改完善了《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厅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程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组织实施《贵州省环保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建立完善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聘请环境法专业博士作为法律顾问,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查,未经审查的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3.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组织修订《贵州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暂行)》,修订完成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流程图,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项目采购暂行规定》,对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讨5次,对相关行政处罚法制审查34次。

4.制定公布省环境保护厅权责清单,绘制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流程图共31幅,其中行政许可标准化运行流程图6幅,行政处罚运行标准化流程图24幅,其他类1幅。

5.及时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主办并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其中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后及时公开。

6.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开放。2018年3月,启动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活动,向社会招募的15户家庭约50人走进贵阳青山污水处理厂,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直观了解了污水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观看了浑浊污水变为明净清水的过程。9月,在贵州省环保科技园组织开展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让公众直观了解污水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观看了浑浊污水变为明净清水的过程,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贵州的良好风尚。

(三)推进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情况

1.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将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厅网站进行公开,实行受理公示、审批公示和批后公告等全过程“三公开”制度。全文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2018年,主动公开受理信息199项,审批前公示146项,审批后公告165项,并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全文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

2.抓好排污权交易信息公开。积极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对排污权交易过程中报名、竞拍、中标等环节做好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公开。

3.抓好政策解读。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和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政策解读。2018年,在厅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等7个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厅主要领导带头通过新闻发布解读了《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等。

4.抓好信息发布。2018年2月7日,召开全省土壤详查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单位十余家参加。6月5日,配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全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厅党委成员、副厅长陈程出席发布会。10月31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8年我省前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2月29日,厅党委书记、厅长熊德威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5.抓好政务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领导体制。明确厅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环保系统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协调、检查指导、责任追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建立工作责任制。厅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重大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并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明确专人负责回应本部门、单位政务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的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坚持协调配合,及时妥善做好该项工作,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快速反应。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对政务舆情回应暨网络评论工作施行考核奖惩机制。

(3)抓好网络评论工作。认真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党〔2017〕49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信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网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党〔2017〕51号)要求,把网络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重点政务舆情回应标准、政务舆情回应时限要求抓好回应。同时,发挥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网络评论员队伍作用,全方位做好舆情引导。

(4)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充分运用舆情监控平台,认真做好环境舆情监控、预警工作,加强与多彩贵州网合作,利用其资源优势,适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拓展舆情监测的深度和广度,在舆情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舆情的走势,找出重点、难点,为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及时将省委网信办《舆情通报表》、我厅自行收集监测到的负面舆情转发相关部门或市(州)环境保护局网评员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运用政务信息平台进行相应回复。2018年,共处理舆情99件。

(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情况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9号)要求,制定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正式施行“三个一”模式审批流程的通知》(黔环通〔2018〕15号),实施“三个一”环评审批模式,即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将厅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5项(10小项),其他权力1项(1子项)业务全部纳入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统一报送至受理窗口后,由受理单位委托环评技术评估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意见并开展相关审查工作,最后由受理窗口统一通知建设单位领取相关审批文件。

2.加强行政审批许可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通过贵州政务网公开环评受理资料清单和审批流程。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供的必要报件外,不再增加其他的申报材料;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办理流程图,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时限,承诺时限为:环评报告书1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7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限)。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每季度研究分析依申请工作情况,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分别于4月2日、7月5日、10月10日和12月29日在厅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对2018年受理的4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程序规范。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审批材料和环境质量数据,无一件延期办结。未对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

(六)基础能力保障情况

1.加强机构建设。在厅领导的分工中,明确分管办公室和政务中心的厅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厅分管领导小组任组长、厅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安排专人专司此项工作,各处(室)、单位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并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年初,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10万元予以保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

2.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无障碍浏览、云适配、栏目访问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功能等特色网站功能已正式上线,全年正常稳定运行。二是实施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完成厅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开展全省三级集中应用培训两次。三是继续做好网站运行支撑维护。按照省政府、生态环境部要求对网站功能和栏目进行设置和调整。四是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在全面开通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2018年搭建全省环保系统“两微”运营矩阵,建立市(州)环保部门为主要成员的矩阵工作群,督促各市(州)环保部门加强“两微”管理及运营,做到每工作日更新发布内容。2018年在厅政务“双微”平台发布各类环保信息1384条(微博583条,微信8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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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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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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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献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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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2KB

页数: 7页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格式:pdf

大小:12KB

页数: 8页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工作情况

(一)厅党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省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完善厅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厅机关处室大力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18年第24次厅长办公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会上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明确各单位部门职责,有力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管,切实贯彻落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

 (二)完善制度机制。为规范我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贵州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并正式印发,将政务公开工作事项细化,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做好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照厅机关公文办理“发文单”上明确是否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是否已进行合法性审查、是否已进行公平性审查等内容,通过系统直接提取主动公开事项,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开。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2018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二级考评内容,以目标促公开、以公开促工作,强化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门户网站健康运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卓有成效。全站开设80余个栏目,根据国务院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网站建设要求,重点打造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年度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及回应、政民互动、权责清单、重点领域信息”等重点内容。2018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000余条。省民政厅门户网、电子政务网均获得省直部门第11名排位,参加省政府组织的网站创新经验介绍,省民政厅专门作专题现场演示。通过省民政厅微信、微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共发布信息1900余条。并在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新闻平台开通贵州省民政厅专号,同步发布贵州民政相关政务类、政策类信息300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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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由鲁红卫巡视员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厅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厅办公室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及厅直属单位工作职能,明确厅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将工作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局)、厅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 。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我厅制定完善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规定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贵州省水利厅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完善了《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非公开信息目录》,及时修订《贵州省水利厅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三)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响应“政府网站集约化”,已将厅网站迁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明确专人管理厅网站,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逐步提升厅网站健康度。规范设置网站公开栏目,明确栏目定位,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公众能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

  二是加强“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负责两个微信公众号(分别是水美贵州与贵州河长)和厅官方微博(水润贵州)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发布、更新水利系统内部新闻、领导动态、重大预警信息等内容。今年以来,“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新闻信息1788条;“水润贵州”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0条。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建立了《贵州省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与《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水美贵州”专刊,着力加强水利新闻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省水利厅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2号)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8〕85号)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8〕86号)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管理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8〕87号)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逐步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涉及水利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农水利项目相关文件均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给予公开。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更加精简透明。我们认真组织清理和下放行政权力,对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力进行取消、合并、下放。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了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等7个行政审批材料的资质要求。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省级所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由行政审批申请人负担费用,全部由厅协调财政予以解决,每年为行政审批申请人节约3000万元。三是行政审批服务更加优质便民。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有效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将7项整合为3项,减少了57.14%。制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将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大大压缩,减少50%以上。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提供规范、明确的办理途径和流程。四是加强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水利厅窗口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以来,我们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优质服务、微笑服务、贴心服务。窗口从未出现过被投诉举报,多次获得“红旗窗口”称号,工作人员也多次获得服务之星称号。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二是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不定期编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公开工作动态,向水利部河长办、省总河长、副总河长、省级河长、各市(自治州)河长办、各省级责任单位及厅领导、办领导通报“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水利部要求认真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旬报统计及报送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对省级《工作方案》及全面推行河长制目标任务进行了解读,通过贵州电视台厅长访谈节目、贵州广播电台阳光946栏目等进行相关宣传报道。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我厅已向社会公布了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近两年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已全部公开。二是广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效果。各级水部门每年均以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围绕年度宣传主题,隆重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宣传,报纸有报道,手机有短信,网站有消息”。三是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且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我厅均在部门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公开 。

三、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情况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厅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解读政策,回应重大舆论关切。今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开展在线访谈4次。

二是做好舆论引导和回应群众关切工作。制定《贵州省水利厅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政务舆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应急程序等,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发布了《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的通知》,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畅通了公众交流和民意诉求受理渠道。

四、办理依申请政务公开情况

全年共接收依申请政务公开5件,办结5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没有迟办、漏办现象。对依申请政务公开没有进行任何收费。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意见。

五、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我厅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少,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及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更好服务全省水利改革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材料等。继续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发布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

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按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办理程序、及时回复。按季度定期分析发布依申请工作情况。

四是做好新闻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按照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等制度,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吹风会等;做好单位突发事件的首次信息发布、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和省网信办转办的政务舆情反馈工作;做好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客户端等“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严格审核稿件。组织本单位做好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公众号报送稿件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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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结合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努力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民政兜底脱贫、加快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等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2019年全省民政视频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宣传解读、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厅门户网站更新,进一步抓好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网络发言人等新媒体的作用。二是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增强规范性,改进完善办理方式,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三是做好门户网站便民平台建设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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