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抓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在厅网站首页发布贵州省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实时报;发布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区域预报和城市预报结果。每月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环境质量数据中心”栏目发布9个中心城市和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排名。全年发布了12期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12期环境质量月报(含各县市空气质量排名) 。
(2)抓好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月在厅网站“环境质量数据中心”栏目发布全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全省主要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月报、贵州省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全年发布了12期贵州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2期贵州省主要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月报、12期贵州省重点流域水质月报,以及12期贵州省赤水河中、上游水质月报。
3.着力抓好环境监管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1)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试运行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将建设项目试运行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改为企业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自行在三级联网系统上进行备案,所有备案的材料全部实施公开。
(2)抓好环境监管执法和处罚信息公开。一是在厅网站公开了8条省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及摘牌情况信息。二是在厅网站公开了2017年和2018年一季度、上半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全省查办的典型案件情况、2018年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等5条信息。三是在厅网站公开了2016年度贵州省欠缴排污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清欠情况、贵州省国控企业2017年第四季度排污费公告、贵州省2017年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统计表、贵州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2017年第四季度缴纳二氧化硫排污费公告等4条信息。
4.抓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2018年全省共发生8起突发环境事件,7起一般事件,1起较大事件,及时将调度、处置情况在厅网站应急中心栏目公开。
5.抓好环境信访件公开。定期对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对接到的556件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大力推进厅系统依法行政。制定发布《2018年全省环境法制工作要点》,对2018年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推进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和程序;修改完善了《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厅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程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组织实施《贵州省环保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建立完善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聘请环境法专业博士作为法律顾问,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查,未经审查的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3.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组织修订《贵州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暂行)》,修订完成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流程图,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项目采购暂行规定》,对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讨5次,对相关行政处罚法制审查34次。
4.制定公布省环境保护厅权责清单,绘制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流程图共31幅,其中行政许可标准化运行流程图6幅,行政处罚运行标准化流程图24幅,其他类1幅。
5.及时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主办并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其中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后及时公开。
6.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开放。2018年3月,启动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活动,向社会招募的15户家庭约50人走进贵阳青山污水处理厂,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直观了解了污水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观看了浑浊污水变为明净清水的过程。9月,在贵州省环保科技园组织开展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让公众直观了解污水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观看了浑浊污水变为明净清水的过程,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贵州的良好风尚。
(三)推进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情况
1.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将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厅网站进行公开,实行受理公示、审批公示和批后公告等全过程“三公开”制度。全文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2018年,主动公开受理信息199项,审批前公示146项,审批后公告165项,并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全文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
2.抓好排污权交易信息公开。积极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对排污权交易过程中报名、竞拍、中标等环节做好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公开。
3.抓好政策解读。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和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政策解读。2018年,在厅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等7个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厅主要领导带头通过新闻发布解读了《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等。
4.抓好信息发布。2018年2月7日,召开全省土壤详查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单位十余家参加。6月5日,配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全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厅党委成员、副厅长陈程出席发布会。10月31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8年我省前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2月29日,厅党委书记、厅长熊德威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5.抓好政务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领导体制。明确厅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环保系统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协调、检查指导、责任追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建立工作责任制。厅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重大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并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明确专人负责回应本部门、单位政务舆情引导与应对处置的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坚持协调配合,及时妥善做好该项工作,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快速反应。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对政务舆情回应暨网络评论工作施行考核奖惩机制。
(3)抓好网络评论工作。认真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党〔2017〕49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信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网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党〔2017〕51号)要求,把网络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重点政务舆情回应标准、政务舆情回应时限要求抓好回应。同时,发挥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网络评论员队伍作用,全方位做好舆情引导。
(4)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充分运用舆情监控平台,认真做好环境舆情监控、预警工作,加强与多彩贵州网合作,利用其资源优势,适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拓展舆情监测的深度和广度,在舆情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舆情的走势,找出重点、难点,为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及时将省委网信办《舆情通报表》、我厅自行收集监测到的负面舆情转发相关部门或市(州)环境保护局网评员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运用政务信息平台进行相应回复。2018年,共处理舆情99件。
(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情况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9号)要求,制定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正式施行“三个一”模式审批流程的通知》(黔环通〔2018〕15号),实施“三个一”环评审批模式,即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将厅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5项(10小项),其他权力1项(1子项)业务全部纳入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统一报送至受理窗口后,由受理单位委托环评技术评估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意见并开展相关审查工作,最后由受理窗口统一通知建设单位领取相关审批文件。
2.加强行政审批许可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通过贵州政务网公开环评受理资料清单和审批流程。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供的必要报件外,不再增加其他的申报材料;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办理流程图,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时限,承诺时限为:环评报告书1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7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限)。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每季度研究分析依申请工作情况,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分别于4月2日、7月5日、10月10日和12月29日在厅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对2018年受理的4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程序规范。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审批材料和环境质量数据,无一件延期办结。未对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
(六)基础能力保障情况
1.加强机构建设。在厅领导的分工中,明确分管办公室和政务中心的厅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厅分管领导小组任组长、厅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安排专人专司此项工作,各处(室)、单位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并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年初,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10万元予以保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
2.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无障碍浏览、云适配、栏目访问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功能等特色网站功能已正式上线,全年正常稳定运行。二是实施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完成厅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开展全省三级集中应用培训两次。三是继续做好网站运行支撑维护。按照省政府、生态环境部要求对网站功能和栏目进行设置和调整。四是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在全面开通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2018年搭建全省环保系统“两微”运营矩阵,建立市(州)环保部门为主要成员的矩阵工作群,督促各市(州)环保部门加强“两微”管理及运营,做到每工作日更新发布内容。2018年在厅政务“双微”平台发布各类环保信息1384条(微博583条,微信80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