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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原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公园管理的职责、东山湖公园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对全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统一管理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园林绿化方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园林绿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经费的统筹管理;承担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筹措、计划分配;依法监管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
(三)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生态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公共绿地建设;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区属单位、辖内机团单位、驻军绿化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四)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资源管理。负责全区公共绿地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的保护和监督检查;负责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林木、绿地等的有害生物监测、报告和防治工作;指导苗圃场的建设和管理。
(五)按照管理职权,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法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六)负责区属公园的行业管理。指导区属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发展园林生态旅游。
(七)拟订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区绿化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的相关活动。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园林绿化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维稳、信访、修志、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纪检、监察、普法、劳动工资、福利、医疗、计生、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工青妇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组织编制全区园林绿化城市维护费计划;编制园林绿化专项资金的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和报表汇总;承办市、区绿化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审计工作。
(二)计划建设科。
组织制订全区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审定区内绿化广场、道路绿地、小游园等园林绿地建设项目;负责园林绿化的综合调研,提出发展和改革的综合建议;拟订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编制园林绿化建设的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和施工、验收;审核园林建设项目及财务预决算;负责控制工程投资,审查、监督工程进度款的划拨;指导绿化建设工程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验收。组织、协调重大节日和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负责全区绿化统计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负责协调区政府交办的绿化工作。
(三)绿化管理科(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制定本区绿化考评管理方案和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养护、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公共绿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资源普查和管理;组织绿化抢险救灾和预防、调查工作;负责园林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局属养护单位的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督林木、绿地等的有害生物监测、报告和防治工作;指导苗圃场的建设和管理;依权限负责审批区内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的申请,办理园林绿化工程备案,办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工作;负责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绿地恢复工作;负责绿化补偿费、绿化赔偿费和临时占用绿地费的审核工作;按照管理职权,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法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负责义务植树、认种认养、花园式单位等活动的发动、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本区绿化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的相关活动。
(四)公园管理科。
组织实施公园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负责区属公园的行业管理;负责公园的行政许可;审核区属公园设计方案;负责区属公园用地红线、产权管理和内联项目立项的审定;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区公园内的土地使用及其他管理工作;发展园林生态旅游。
四、人员编制
区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主要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办理。 2100433B
广州市
据我所知 北京昌平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甲18号 地址:政府街甲18号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镇政府街甲18号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只要不是具有侵略性质的外来物种都会允许种植的,只不过在绿地用途方面会有所差别。比如儿童游乐园周边就不允许种植带刺、有毒、飞絮的树种;居民小区内距离楼体5米之内不允许种植高大乔木等。
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扎实推进联乡帮村工作
怀柔区汤河口镇大浦池沟村是区园林绿化局联乡帮村单位。为了实现该村精准扶贫的目标,怀柔区园林绿化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联乡帮村工作。一是摸清帮扶对象家底。由专人负责,对大浦池沟村113户村民进行数据摸底分析,建立了低收入工作台账。二是与低收入户确定“一户一卡”责任帮扶人。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局长:江桂洪 2100433B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