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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场地清理与脚手架搭拆,Φ76×6管棚加工,钻孔、清孔,上管。 单位:10m顺序号工料机名称单位工料机代号Φ76×6管棚支护(L25米)1人工工日14.32原木M3100.033锯材...
湖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裕华区体育大街和槐安路交口东南角怀特陶瓷城505室 公交线路:45路 32路 844路 好多消费者...
湖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实用合同模板 湖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 ________人民政府以鄂政函 (________)________号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 ________市 ________区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________月________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________万股。其中 ________万股于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湖北黄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正>湖北黄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由一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带领公司员工组成一个团结的战斗团体,是近年新成立的一家极具发展前景和充满活力的建筑企业。公司本着一切为用户服务的宗旨,自觉做到重合同,守信用,把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并使之逐年提高,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先后承建的工程有:2013年度宜昌市流水镇南水
2001年,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总部位于北京。
2007年,荣获北京房地产最具成长价值企业品牌。
2014年,获得房地产企业500强企业荣誉称号。
2018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弘集团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中弘集团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22.28亿股股份转让给新疆佳龙,占中弘股份总股本的26.55%。
2018年7月13日,中弘股份发布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76.59%。2017年同期中弘股份净利润盈利2931万元。
2018年10月9日,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中弘股份公告称,公司与加多宝集团及银谊资本签署了《终止合作协议》,各方同意终止一切形式的合作,各方不再履行任何权利和义务,且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公司与宿州国厚及中泰创展共同签署了《经营托管协议》,中泰创展配合宿州国厚酌情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但不构成对公司的承诺,托管协议的实施也不会导致公司实控权出现变更 。
2018年12月26日,中弘退以下跌8.7%收盘,股价报0.21元,以再创新低这一成绩完成了其退市的倒数第二个交易日。该股于12月27日交易结束后被终止上市。
中建隧道聚焦以隧道、城市轨道、公路、铁路为主体结构的工程业务,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是一家合同额规模超百亿元的建筑施工企业。
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隧道分公司,在2016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证明材料来自全国海员工会网站。 2100433B
2018年7月16日晚,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发布日,中弘股份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43.2亿元,全部为各类借款。
2018年8月14日晚,中弘股份公告,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调查通知书》( 皖证调查字2018043号), 具体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安徽证监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8月27日晚间,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加多宝等多方签署了经营托管及债务重组协议,加多宝等相关方拟向中弘股份提供流动性支持及管理服务,以解决中弘股份的债务危机。8月28日,加多宝就发声明否认,称加多宝对协议所述内容完全不知情,从未对协议中签名的“黄伟清”有任何授权,公告中所述加多宝的财务数据严重不符。一时间,这场重组变为“罗生门”。
2018年9月4日,深交所官网披露对中弘股份(000979)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
公告称,深交所查明中弘股份存在重大交易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与及时披露义务、募集资金补流到期无法归还专户、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滞后、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对此,深交所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董事长王继红、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祖明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继伟,时任董事兼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学军、监事梁琪、监事符婧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