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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根据省、市政府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运用社会化机制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甘友艳任组长,县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农机局、工商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广电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教导员贾德明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站在关注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交通部门要对辖区国道两侧20米内、省道15米内、县道10米内、乡道5米内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进一步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排查农村道路特别是村村通公路的安全隐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并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在排查事故多发路段的基础上查出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校车管理,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占道经营进行排查,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和取缔。宣传、广电部门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典型事故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组织辖区派出所、农业中心、中心学校、村(组)交通安全员等交通管理力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要坚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隐患,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县政府将适时抽调公安、交通、教育、农机、工商、安监、行政执法、广电等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导,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督查,狠抓措施落实。要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坚决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掌握情况,按时上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信息报告制度,以本部门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单位向县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情况。5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将排查工作总结和《信阳市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情况报告表》上报县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交警大队)。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程度是利国利民的大事,许多专家学者都在这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交通事故预防,是交通安全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交通工程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从交通工程学的角度,认为预防交通事故应从法规、教育...
交通安全是一门“5E”科学。所谓“5E”是指:法规、工程、教育、环境及能源。⑴法规在我国,“法规”是指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交通规则、交通违章罚则及其他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等。交通法规是交通安全的...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参考标准和表格
1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参考标准 一、路口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 路口安全隐患, 是指连续多次发生一般以上同意规律交通事 故的路段。 路口安全隐患的排查, 应依据交通事故的原因、 类型,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进行。 (一)立体交叉 (1)高速公路与各级公路交叉必须采用立体交叉。 (2)一级公路与交通量大的公路交叉应采用立体交叉。 (3)二、三、四级公路间的交叉,直行交通量很大,在不 考虑交通转换或地形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 (二)平面交叉 平面交叉位臵的选定应考虑公路网规划、地形和地质条件、 经济与环境因素等,交叉形式应根据相交公路的功能、等级、交 通量、交通管理方式和用地条件等确定,交叉范围内相交公路线 形的技术指标应能满足视距、平面交叉连接部衔接等的要求。 (1)四车道以上的多车道公路的平面交叉必须作渠化设计。 (2)二级公路的平面交叉,应作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
第 1 页 共 7 页 滨州交运集团客运公司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月统计表 客运公司安全科(盖章) __ __ 年 月 填报要求: 1.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 2.认真落实“日查、月查”的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每月月底各部门要按时汇总填写); 第 2 页 共 7 页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月统计表 填报单位(签章): 排查 项目 序号 排 查 内 容 是 (否)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 备注 制度 建设 1 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和及时调整 2 是否建立了以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并 按照“一岗双责”落实建立健全制度。 3 是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公司日常管理 4 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是否得到及时传达落实 5 是否按时召开安委会、及时每月分析一次安全形 势,并有记录 6 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人员的电话是否畅通 7 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桐府办发〔2007〕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重点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一)公路交通设施。全县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重点排查崇遵高速公路、桐容公路、桐官公路、习新公路和羊坡公路。包括:长大隧道和特大桥梁;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量较为集中的桥梁;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的公路和桥梁。排查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公路段、建设局、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崇遵高速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桐梓路政中队、松坎路政中队、各桥隧所自行组织实施。
(二)铁路交通设施。包括铁路桥梁、隧道和站房。排查工作由县铁路护路办配合铁路部门组织实施。
(三)水运交通设施。以重要渡口码头为重点,排查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水利局组织实施。
(四)重要水利设施。包括各类水库、较大的拦河水闸工程、较大的排灌泵站工程、较大的堤防工程。排查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大中型煤矿。以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在15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为重点。排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重要电力设施。包括火力发电厂、水电站、变电所、输电线路跨越塔、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通信设施、电力枢纽(汇集多个电源和联络线或连接不同电力系统的重要变电所)。排查工作由桐梓供电分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经贸局、水利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七)石油设施。以石油储存和运输设施为重点,由县经贸局督促石油销售部门组织实施。贵州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五八处自行组织进行排查。
(八)城市基础设施。包括燃气供应、供水、道路桥梁、建筑工地等。排查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会同县建设局、交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九)其它重大项目的基础设施。如煤化工等重大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排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三、排查主要内容
(一)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
(二)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四、工作步骤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安委办、安监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供电局为成员单位的县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07年10月25日前)。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重大基础设施企业和监管、运行维护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立即制定具体排查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2007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各有关重大基础设施企业和监管、运行维护单位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制定计划,逐一实施治理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和应急监控预案,同时,要加紧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07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业(领域)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一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二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三是查隐患“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情况。
2007年11月8日前,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上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后上报市安委办和县人民政府,同时做好迎接国家、省、市督促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2007年11月10日至25日,省、市督查组将对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周密的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落实治理整改责任。要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责、形式主义等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于2007年10月26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二)各牵头单位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组织安全技术评审,并采取警示、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排查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防止安全隐患酿成事故。重大基础设施监管和运行维护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突发事件得以快速和妥善处置提供有效保障。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有关重大基础设施企业和监管、运行维护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重大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隐患排查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要大力宣传,扎扎实实地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潢川县2010年度审计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审计局制定的《潢川县2010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10号)精神,为构建全区交通安全文化普及网络,营造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良好社会氛围,巩固和深化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