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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杜建军、毛亚蔚 等。2100433B
HAD101-05《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放射性物质水力弥散问题》
HAD101-05《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放射性物质水力弥散问题》
HAD101-06《核电厂厂址选择与水文地质的关系》
HAD101-06《核电厂厂址选择与水文地质的关系》
选矿厂(包括尾矿库、水源及生活区等)厂址选择直接影响基建投资、建设进度、投产后生产和经济效果以及地区环境和农业生产,因此它是设计前期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厂址选择必须贯彻我国工业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满足工艺要求,体现生产与生活的长期合理性 。
厂址选择工作一般是在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组织下,会同当地政府、有关专业职能机构及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对可能的厂址共同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并听取多方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几个厂址方案,经综合性技术经济比较推荐最佳厂址方案。一般对中小型选矿厂或厂址条件简单的大型选矿厂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时进行厂址选择工作;对某些条件复杂的大型选矿厂应在可行性研究之前单独进行厂址选择工作,并编制厂址选择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选矿厂厂址一般应尽量靠近矿山 。对于处理矿石较富的或精矿产率较高的选矿厂,当用户与矿山距离较近或限于水、电、燃料供应等原因,亦可靠近用户或建在用户的厂区内;对某些贵金属选矿厂,为避免精矿在运输中损耗,或精矿必须干燥而用户又有废热可利用时,可考虑靠近用户建厂(也可在矿山建厂,脱水车间设于用户,精矿矿浆泵送至脱水车间);当矿山资源分散,需要集中建厂时,宜在矿山与用户之间合理选择厂址,以求原矿和精矿两者综合运费最低。
2、厂址地形要满足选矿工艺流程的需要。选矿厂厂址除必须满足场地面积要求外,其地形条件应尽量满足矿浆自流或半自流的要求。一般布置破碎厂房最合适的自然地形坡度为25°左右,主厂房为15°左右。如无理想的地形条件或平地建厂时,要考虑厂区排水要求,厂址自然地形坡度4%-5%为宜。
3、要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厂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要尽量少占地,尤其要少占或不占农田。对于占地面积大的尾矿库要考虑复垦还田条件。
4、尾矿库容积应与选矿厂规模及服务年限相适应。库址的地形应选择呈低凹形的山谷或洼地,以使土石方工程最小。尾矿库的位置要尽量靠近选矿厂,并尽量考虑尾矿自流或半自流的条件,以节省尾矿输送费用。
5、选矿厂厂址要尽量靠近水源,减少输水管线长度和能耗;在确定水源时要特别注意不得与农业争水。
6、选矿厂要有可靠的电源,凡有条件利用电力网供电的,应尽量利用,并要尽量缩短输电线路长度。
7、选择厂址要考虑适宜的交通运输条件。铁路运输要便于与国家干线接轨,减少专用线长度;公路运输要便于与国家公路干线衔接;水路运输要尽量利用已有码头或选定新建码头的合适位置。
8、选矿厂应避免建在矿体上、磁力异常区、塌落界限内和爆破危险区内。
9、选矿厂厂址要有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建筑物应避免建在断层、滑坡体上及洪水位以下,应避开溶洞、淤泥、腐殖土、坑洞、古井等不良地段或文物保护区。厂区土壤承载能力一般要求大于100kN/平方米,破碎厂房、主厂房、矿仓等建筑物所在地土壤应不小于200kN/平方米。不宜在-级以上地震区或)级以上湿陷性黄土层区域建厂。
10、要重视环境保护,选矿厂厂址要尽可能选在城镇或居民区的下风方向,并考虑“三废”治理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烟气和其它排放物对环境的污染。矿山开采出来的矿石叫原矿,原矿一般含金属的比例(专业名字叫品位)比较低。直接送去冶炼在经济上不合算,因此需要提高品位。通过除去原矿中的杂质后,品位会有很大提高,品位提高后的矿叫精矿。从原矿加工成精矿的过程叫选矿,从事选矿的单位就叫选矿厂。
火电厂厂址选择是指根据火力发电厂的特点和运行管理需要,结合地区电力发展规划,通过调查勘探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选定符合要求的厂址的工作。这是一项涉及多个专业的综合性工程任务。也是火力发电厂设计前期工作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厂址选择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是:便于拖工,节约投资,并保证电厂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工作程序大型火电厂的厂址,涉及地区规划和工业布局,相互影响很大,需统一协调的问题也很多,为慎重起见,一般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规划选厂、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工程选厂 。
【学员问题】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分类?
【解答】(一)索赔的基本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
(2)递交索赔报告;
(3)索赔报告的评审;
(4)索赔谈判。
(二)索赔时限的规定
1.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商要向监理(业主)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监理(业主)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监理(业主)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地向监理(业主)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业主)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