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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省水利厅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省环境保护厅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省水利厅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省环境保护厅按规定组织编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厅际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省水利厅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省水利厅和省环境保护厅应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水利厅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省国土资源厅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省交通运输厅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由水利部门统一受理、送达,其中采矿许可证申请受理后转交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三)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相关的管理体制,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指导。2100433B
局机关共96人,其中行政编制为12名,由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县水利水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归口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岸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四)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问和乡镇问的水事纠纷。
(五)到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小型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执行水利水电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对县内水电站的建设、改造提出意见。
(八)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作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对全县水利水电行业实行宏观管理,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电系统
衡东县水电系统共有行政、企事业单位17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2个(局机关、水土保持局),差额单位1个(大浦电灌站),自收自支单位14个(甘溪河坝、洋塘河坝、荣桓河坝、望日岩河坝、德圳水库、白莲水库、江东水库、荣桓水库、石湾河堤、水电工程公司、物资站、饲料厂、园艺场)。
系统现有干部、职工共2006人,其中在职人员1592人,离退休人员414 人,拥有技术干部264人,是一支能自己设计、自己施工、自己制造设备、自己安装的水电集团队伍。
统共有固定资产(原值)22903万元,现有固定资产(净值)15133万元。在巩固水电龙头产品的同时,系统大力发展供水、养殖、林果、加工、机修、氧气、电杆等综合经营,水利经济1996年、1997年、1999年、2000年突破亿元大关。由于电力分设,2001年系统总收入 3509万元,上交国家税收247万元。
上个世纪90年代,衡东县先后按国家授予"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初级农村电气化县"和"全国水利经济先进县"等称号。
电梯房在2900到3500一方,步行房是2800到3200一方。 现在买房子要看你选在哪里,进大门当道点的位子要贵100块左右一平方。 电梯房现在有个很不合理的收费,就是住一楼也要收30%的公摊费,建...
建议在园林绿化定额内选套近似子目 酌情换算完成。
丽水水利水电十二局很好啊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县水利水电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县水利水电局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县环境保护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水电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县水利水电局和县环境保护局应协商一致。
(二)节约用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县水利水电局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县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水电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由水利部门统一受理、送达,其中河道采矿许可证申请受理后转交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2100433B
市水利水电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嵊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主要工作职责:1、承办市本级的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勘测设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编制工作。2、做好水利水电技术服务、咨询工作。
嵊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水保法规、政策。2、负责督促、审查、审批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对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4、按照《嵊州市水土保持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5、依法查处全市水土保持的违法案件。6、依法征收全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7、负责对全市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
嵊州市水政监察大队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它水法律、法规制度。2、负责查处全市水事违法案件,对破坏河道、水利工程、水文设施和防汛设施等行为进行查处。3、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全市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嵊州市水利管理总站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管理、指导面上小型水利工程施工。2、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除外)的审查、审批、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由局质监站负责)3、负责办理水域占用的审批事宜。4、负责制订全市小(一)型以上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审核上报大中型水库控制运行计划。5、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大、中、小(一)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其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6、组织工程潜水,配合“110”溺水救援。7、指导、督促全市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工作。8、协调水库灌区的灌溉管理工作,检查全市水费收缴情况。9、负责全市小流域治理、节水灌溉、机电排灌等技术指导。
主要工作职责:1、做好市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安排好防汛值班,认真记录有关防汛情况。2、负责开展全市防汛安全大检查,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3、负责编写嵊州市《防洪预案》、《防汛手册》、《防汛形势分析》。4、负责监督全市各水库运行计划执行情况。5、负责了解全市水情、雨情、灾情和传递防汛抗旱信息,定期统计小(一)型以上水库蓄水情况,并做好有关工作总结。6、督办有碍防洪安全的各类隐患,组织防洪防旱抢险工作。7、完善局防汛信息系统。
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渔业行政管理和渔业执法工作。2、指导全市的水产养殖和技术服务工作,做好新特优品种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3、负责提供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渔民培训教育,提高渔业科技水平。4、负责全市水产养殖病虫害及疫情的监察、预报、防治、处置工作。5、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渔业投入品(鱼药、饲料等)的使用监察。6、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合理保护,科学利用。7、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规,查处全市渔业违法行为,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8、查处渔业环境的污染事故,保护全市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水力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工作,以及全市小水电基建项目的审查、审批、报批和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由局质监站负责)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小水电的政策法规;组织和制订本市小水电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规范小水电行业管理。3、负责全市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管理工作和全市农村小水电站的管理。4、负责对全市小水电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5、负责组织全市小水电站职工的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好技术业务指导,组织小水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和经验交流。
工作职责:1、监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工作。2、负责草拟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3、组织调处市内的水事纠纷,参与市(县)际间水事纠纷的调处。4、负责承办水法规宣传和相关法规的普法教育工作。5、做好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库区、江堤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6、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审核入河排污口的有关事宜,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工作职责:1、制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规划。2、编制和审查全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协调流域开发工作。3、负责汇总上报全市农田水利、小水电年度建设计划。4、负责全市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由局质监站负责)5、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额定。6、管理全市水利设计、监理、施工及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等工作。7、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8、负责全市权属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9、组织全市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10、承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水利综合统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工作职责:1、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工作进行协调。2、承办文秘、信访、档案、信息、宣传、财务、保密、安全生产、保卫、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工作。3、负责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4、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5、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保险福利、考核奖惩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6、指导全局科技教育和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培训、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技术工作等级的评定申报工作。7、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