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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一、这是民心政策
家电下乡是一项“利农惠农,功在农村,利在社会”的民心政策,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高度认识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家电下乡环境保护工作,各地应确认主管处(室)、明确职责;在本地政府家电下乡总体部署下,加强与本地财政、商务、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二、认真贯彻、加强监管
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和有关家电下乡的政策,要加强对废弃旧家电的监督管理,废弃旧家电应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拆解处理;有自主选择家电下乡产品的省(市),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主选择产品招标标准和企业入围条件时,应严格环保标准,促进节能、低碳环保型的产品和环境保护工作优秀的企业发展。
三、按要求办事
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开展对本地区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环保专项监督检查(本地区中标企业名单可查询: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略),督促企业履行承诺,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对出现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我部,我部将通报有关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我部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组织检查。
四、加强宣传
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加强对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动态和成果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家电下乡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每年年底前,上报本地区家电下乡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环保检查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监局 阎景军
附件: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环保检查情况表(略)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家庭环保不可忽视,而要做好家庭环保,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检测中心的专家提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准备装修居室的朋友应选择有资质、正规的装饰公司。选用无毒、无害、...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4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4号)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 [2010]10 号 关于发布《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 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控制和减少火电厂氮氧化物排 放,推动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进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现 发布《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请参照执行。 附件: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氮氧化物 技术政策 通知 抄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 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 1总则 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 造成的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火电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氮 氧化物减排及控制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氮
环发〔2008〕19号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已经2008年4月21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 (2008年4月21日环境保护部第一次部务会议通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
环办〔2014〕95号
机关各部门:
《环境保护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保护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4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干部培训登记办法》的通知
环办〔2014〕101号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干部培训登记办法》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保护部干部培训登记办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