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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前身为中铁建设开发中心,是199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投资设立的面向全中国部分合资铁路及地方铁路投资管理的企业,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筹集社会资金,寻求战略投资伙伴,提出...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是199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单独投资设立的惟一面向全中国铁路及相关行业的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亿元,主要承担部定路网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和需由国家铁路控股或参股的合资铁路、地...
看地区吧,政府官网上一般会有服务窗口和咨询信息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
重点项目建设 情况报告 在贵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贵阳市重点建 设项目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基本完成了年初下达的计划任务,对贵阳市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 用。 一、 2006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006 年纳入跟踪管理的贵阳市重点建设项目 75个,总投资 1029694.37万元。其中,按隶属关系分 :贵 州省重点项目 10 个,贵阳市重点建设项目 65 个;按行业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3 个,社会发展项目 19 个,交通项目 18 个,产业发展项目 3 个,第三产业项目 1个,水利项目 1个;按建设性质分:新开工项 目 37个,续建项目 38 个。 截止至 2006 年 12 月,贵阳市纳入跟踪管理的重点建设项目 75个,累计到位资金 239674.20万元,累 计完成投资 324377.79 万元。其中完工或即将完工的项目
广东今年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加码投资
今年广东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总投资5098亿元!在2月27日召开的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发改委主任陈善如介绍,今年初步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41项,重点建设项目年计划投资820亿元,计划投资比2003年完成投资规模增长17%。
根据上述职责和《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琼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9〕8号),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设内设职能机构。 2100433B
曾承建国家重点工程琼海高速公路实验跑道和立交大桥、海口新港码头、海南岭八线铁路大桥、文昌市龙楼吉水中桥、琼海市朝阳二、三桥、海口外经贸大厦、海口市十一小15层住宅楼及教学楼、海口东门市场、海口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楼、海口泰华娱乐城、琼山南北水果批发市场M栋综合楼、琼山经济发展集团公司凤翔新村商住楼、海南省经济实用房金山小区商住楼、琼山东方假日宾馆、海南金海园别墅小区、海口乾坤黄金生态花园别墅小区、海口计生服务中心大楼、海南振发学校教学楼、教师、学生住宅楼、幼儿园、海南移动通信,全省各市县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等。
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及房屋征收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本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及土地和房屋征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本区(除主城区外)村镇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除农宅外);负责对辖区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内私宅类建设工程规划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负责区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许可(主城区外房屋建筑工程,主城区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的市政道路工程)并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市政道路建设工作。
(四)负责辖区城区20米及以下道路新建(不含改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申报及管理。
(五)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区级核发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区级核发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
(七)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工作,按照市总体部署,制订全区人防各项计划,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和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核发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许可(私人住宅地上四层以下项目的规划报建审批、施工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易地建设审批)。
(八)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行政区域内的物业行业管理;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对象的审核工作和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负责本区危房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管在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和事故处理、综合整治及质量投诉处理和文明施工等管理事项;负责起重机机械备案;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区级核发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
(十)负责区级核发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
(十一)负责统筹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旧城改造、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工作;统筹全区集体土地征收的组织、协调、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管乡道和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