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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水务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综合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局机关的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站和下属单位的关系;负责文秘、信息、会务、党务、事务、保密、重大会议组织、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办公自动、来人接待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职改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监管机关国有资产和承办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水务系统劳动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对水工程建设提出建议;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各项资金收付、核算及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工作;组织承担水务综合统计和基建统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宏观调节;指导全县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全县水利行业的规划、计划、财务、统计工作。
(三)水政执法监督股
组织全县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实施;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水事案件;承担部门间、县乡(镇、场)间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担水务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订县乡(镇、场)间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水土保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规划、储备、申报工作;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水保技术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并公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工程建设管理股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工程项目规划、申报和实施;对全县水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指导全县水务行业水工程的质量管理;组织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组织指导江河湖泊的综合治理与开发;组织全县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和验收;负责水务行业勘测、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江河湖库等水域、岸线和各类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的行业管理;拟订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岸线、水利工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水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工作;指导水工程的监测、安全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批报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农村水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供水、农村节约用水、农村人畜饮水和饮水安全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中型灌区规划;指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对全县农村小水电和机电排灌站进行行业管理并组织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科技协作、交流和推广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湖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定县内主要江河湖泊的防御洪水预案;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水工程渡汛方案,实施对全县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负责收集、报告洪涝、旱灾情。督促检查水毁工程修复。
工会按章程设立。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除涝排水的论证,负责协调本县范围内的水务事项。
(二)统一管理全县城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在全县范围内对水资源实行地表水与地下水、水源地与输水河道、水量与水质的统一规划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全县水源地保护、河道整治和保护、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水质年报、城市供水公报。
(三)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域的水量、水质,审核水域排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四)负责全县的水资源需求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乡(镇、场)间的水事纠纷。
(六)组织编制、审查水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水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辖区内河流、水域的治理开发;办理跨界河流的水务协调;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七)负责全县各项水务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和人畜饮水工作。
(八)根据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对矿泉水、地热水的开采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确定开采限量。
(九)负责全县水行业的科技教育、科技开发、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县水务系统的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本县水行政科技政策的制度、水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工程的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
(十)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排涝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水库、堤防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调度;负责全县防汛信息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组织、协调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余 江:主持局务、局总支、河道局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防办、计财及水保工作;
赵志荣:协助局长分管河道局工作,协调县河砂方面工作;
杨 甦:协助局长分管农村水利、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并指导水建公司技术工作;
王 华:协助局长分管水政监察、水资源管理工作;
陈贤平:协助局长协管计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宣群团、工委及挂勾帮扶工作。
(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综合规划处(四)计划财务处(五)建设管理处(农村水利处)(六)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七)滩涂海塘处(八)海域海岛管理处(九)海洋环境保护处(十)防汛和安全监督...
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金山局巡视员陈伯深副局长杨健副局长沈依云副局长朱石清副局长刘晓涛副局长陈远鸣总工程师陈庆江局副巡视员卫洪达
江西省湖口县房价的话,是很不错的,给您推荐一下北欧印象这个楼盘,是很不错的,价格为4500元每平米,地址在文化西路北方外国语学院北侧,,东邻龙域嘉苑,西至新发小区,本项目南邻文化路,该路是从西部进入鸡...
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
其他科级职数:正科级1名(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股级职数4名(1名股长由副科级领导兼任)。
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为:
湖口县河道管理局(副科级)、湖口县水政监察大队、湖口县水利技术指导站、湖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湖口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湖口县泊洋湖综合垦殖场、湖口县马迹岭水库管理站、湖口县殷山水库管理站。
湖口县三里大道湖口县水务局
湖口县泊洋湖等两座湖堤整治水利血防
— 1 — 附件 2: 《湖口县泊洋湖等两座湖堤整治水利血防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006 年 5月 20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 厅在南昌市主持召开了 《湖口县泊洋湖等两座湖堤整治水利血防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审查会。参加会 议的有: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九江市发 改委、九江市水利局,湖口县发改委、水务局、血防站和九江市 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 代表和特邀专家。 与会人员 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 《可研报告》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和 审议。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 进行 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经再次组织审查,提出主要审查意见 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 提出的当前水利血防工作的近期目标要求, 2004 年 8 月江西省 水利厅编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法规宣教股) 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 施,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绩 效考评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督察、环境信息发布、保密、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件、 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 信访、 电子政务、 政务公开等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 故和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及联络工作。 负责环保干部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并 组织实施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干部 (人事) 和机构编制工作;负 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二级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
县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为:
湖口县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验站、湖口县建筑设计室、湖口县抗震防灾办公室、湖口县违法建设认定中心。
地址:三里大道湖口县规划建设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三里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