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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根据《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党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可以和当年的年度工作考核或其他综合性考核结合起来。
作为省管的县,应该是规划局能够好一些,因为省里总是要进行改扩建和新城镇的建设,因此必须在一些县级城市做试点,因此还是规划局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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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省林业局各基层党组织。
考核工作由省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由省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考核工作的目标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推进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考核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党务公开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1、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党组织制定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贯彻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党组织长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为民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和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部署及落实情况等。
3、组织建设方面:领导班子分工、工作职责、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干部选拔、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考核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拒收上交礼品礼金情况;出国(境)考察学习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单位财务管理及收支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情况等。
6、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林业行风建设情况等。
7、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且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党务公开领导体系以及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1、是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2、是否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3、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能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4、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5、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6、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考核;
7、是否有完善的党务公开审批制度、监督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资料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奖励制度;
8、是否建立并实施了党务公开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三)宣传是否到位,公开是否及时,形式是否规范实用
1、是否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
2、是否根据党务公开内容采取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坚持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保证内容及时更新;
3、是否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公开载体的运用是否科学到位;
4、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群众意见记录、落实与反馈记录等各种公开资料、档案是否完备;
5、各种媒体宣传报道是否充分,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监督制度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1、是否发挥了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监督员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
2、对群众意见、反映、投诉是否做到了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及时公开;
3、是否按工作程序、时限、步骤办理有关事项;
4、对损害群众利益、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是否给予了责任追究;
5、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
(五)林业局党组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是否得到落实。
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种等次,由考核组根据评分标准评定。
考核方法采取集中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集中考核主要针对干部职工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进行。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省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考核方案,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签发。
(二)各单位党组织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省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具体采取“看、访、听、查、评”的方式进行。看,主要了解党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情况;访,主要察访工作现状,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听,主要听取党务公开工作汇报和基层单位及群众的反映;查,主要查看会议记录等各类资料,查找存在的问题;评,主要是进行群众评议,根据《潍坊市林业局党务公开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评审评分。
(五)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省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进行通报。
建立奖惩制度。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本制度由省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工作的工作》(佛交转【 2013】37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 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的通知》(粤交基【 2013】105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 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交质监发【 2012】679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平安 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考核评价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 长:左庭友 副组长:朱向阳、尚志华 组 员:陈兆明、陈炳坤、冯国祥、梁志祥、冯添洪、贺晓锋、 冯维喜、贺新春、曾华茂 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比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 2、 向公司、监理及业主汇报评审结果; 3、对检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4、对完善“平安工地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 平 安 工 地 ” 考 核 评 价 制 度 一、目的 为落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平安工地”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工 地”建设和构建考核评价长效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目 标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云交基建 〔2013〕339号)。 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制度的通 知》(云交基建 [2014] 264 号)。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分管理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 “平安工地”自查评价,并督促相关部 门做好改进工作、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
现任领导
武宣县林业局局长:覃桂党
局长
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审等工作。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中共勉县林业局党组工作。主抓党建组织、干部职工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管理;分管林政管理等工作。
天保中心主任
主持天保中心工作。分管二期天保工程、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天保经费及其供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工作;分管云雾山风景区开发建设工作。
行政监察室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森林公安、林政执法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信息、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车管理等工作。
副局长
分管产业建设、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生物能源、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工作。
系统工委主席
主持全系统工会工作。分管造林绿化、种苗、科研科技、林业勘测设计、森林资源调查、目标责任考核、职称评定、群团、计生、扶贫慰问、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榆林市林业局的前身是陕北防沙造林局,于1953年成立,归榆林专署领导。
1962年正式建制为榆林地区林业局,2000年7月改为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局内设有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业公安科、资源管理科等6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一个。
全市共有18个林业派出所,29个国有林场,16个国有苗圃。
全市林业系统共有职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员2352名,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7人,工程师546人,助理工程师372人,技术员6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