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发布单位】河南省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7〕123号
【发布日期】2007-12-13
【生效日期】2007-12-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 〔2007〕12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我省生态廊道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铁路沿线绿化工作的自觉性
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十分重要,做好此项工作是建立良好生态屏障的重要基础,不仅关系到路基安危和铁路交通安全,也关系到沿线地区的形象,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文明铁路具有重要意义。铁路沿线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铁路沿线的造林绿化工作。
二、明确责任,为铁路沿线造林绿化提供有力保障
要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2012)》 ,严格按照铁路沿线每侧栽植10行树木的标准进行造林绿化。对铁路部门征用土地较窄达不到栽植10行树标准的路段,要做好使用土地的调整工作。需要征用土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铁路部门已征用的土地,由铁路部门按照规划自行种植。对密度达不到造林标准的地段,铁路部门要进行补植补造。对于无法征用土地的造林地段,要组织农户开展造林并负责落实林木产权,铁路部门要无偿提供造林绿化苗木。对于个别村镇和农户在铁路沿线植树区域内已征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搭建违章建筑物、堆放垃圾、挖塘养鱼等行为,要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铁道部关于颁布〈铁路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1992〕国土〔建〕字第144号)、《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做好清理工作,还地于铁路部门,同时铁路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铁路绿化工作的检查验收。沿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和指导,严厉打击破坏林木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绿化工作成果。
三、加强领导,全力推进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
为确保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实施,沿线各级政府要站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河南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的开展。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为加快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有区别 一般造林绿化是指在荒山或者退耕还林地里面大面积种植人工林,达到封山育林的效果 而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街道上、公园、或者小区等通过不同的花卉和树木进行搭配,以营造美观的造型和小品。让街道或小区变得...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十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
责任主体各乡镇(办)、各工业基地是本辖区内绿色生态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绿化工作。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雨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巩固我市现有绿化成果,继续扩大环城林带提档增绿成效,现就加强雨季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对高速公路两侧林带范围(包括高速公司管辖范围)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一)已拆除的违建临建及垃圾场、煤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雨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巩固我市现有绿化成果,继续扩大环城林带提档增绿成效,现就加强雨季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对高速公路两侧林带范围(包
文件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造林绿化和林业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必须看到,我国的人均占有森林资源较少、城乡绿化水平较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不相适应,造林绿化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当前,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林业的发展。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快造林绿化、发展林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造林绿化、发展林业是整治国土、治理山河、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大力植树造林,发展林业,对于保障农牧业稳产高产,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山区脱贫致富和奔小康,改善对外开放的投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发展林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这一关系全局的事业,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真正做到国民经济上新台阶,造林绿化和林业建设也要相应上新台阶。各地要抓紧当前有利时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速林业发展,全面落实并力争提前实现《一九八九——二○○○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
二、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总体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要深化改革,实行多林种、多树种、多形式、多层次推进造林绿化。要十分重视科学技术,提高造林绿化质量,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注意乔、灌、草相结合。抓造林绿化工作要统筹安排,总体推进,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全民义务植树、面上造林、部门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各方面造林绿化一起抓;二是把农村造林和城镇造林绿化结合起来,城乡一起抓;三是把林业部门抓林业和各部门办林业结合起来,全社会一起抓;四是把造林绿化和保护管理结合起来,发展巩固一起抓;五是把造林绿化、发展林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要通过推行城市和县级造林绿化综合达标制度,一个市一个市、一个县一个县地抓落实,真正做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提高造林绿化水平。
三、要切实抓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
“三北”、长江中上游、沿海和平原农田四大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全国治沙工程建设,是国家的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抓好这些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全面实施二○○○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搞好国土整治,改善我国生态环境,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对木材和各种林产品的需要,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在国际上也将产生重要影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程管理,落实各项措施,做到加快进度,保证质量,提高建设水平。要发挥重点工程建设的骨干、示范作用,推动整个造林绿化工作。
四、不断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水平,努力做到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全民义务植树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发展造林绿化事业的长期战略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全民义务植树“四化”制度。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义务植树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全面推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按照谁造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地负起责任,做到义务植树规范化;二要按单位建立固定的义务植树责任区,办义务植树基地,做到义务植树基地化;三要实行科学造林,科学管护,提高造林绿化效益,做到义务植树科学化;四要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措施,形成完善的、配套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义务植树制度化。
五、进一步加快部门造林绿化步伐
部门造林绿化是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造林绿化的重要力量。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铁路、公路、水利、煤炭、轻工、冶金、有色金属、农垦、石油、民航、教育和部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部门造林绿化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全面完成各自负责的造林绿化任务。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造林绿化要纳入所在地造林绿化规划,按当地要求完成任务。造林绿化工作要做到条块结合,充分发挥部门和地方的作用。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主管部门对部门造林绿化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
六、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城市绿化规划,搞好城市的绿化美化和园林建设。要重视城市大环境绿化,凡有条件的城市,都应当积极营造片林、建设环城绿化带和森林公园。要加快郊区荒山造林绿化,逐步形成郊区绿化,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绿化和庭院、厂区、居民区绿化三个层次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体系,有条件的要努力建设“森林城”、“园林城”。
七、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造林绿化投入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群众投工投劳是植树造林投入的主体,要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农村植树造林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努力增加造林绿化投入。除了国家预算内投资和各种专项林业资金外,对国家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山区开发、支援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等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林业建设。对企事业单位造林绿化经费,轻工、煤炭等部门提取造林育林费,以及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收缴绿化费等,应继续按现有规定认真执行。要改革造林绿化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实行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制度。
八、加强领导,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
实行各级领导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是搞好造林绿化工作的关键。各级政府要把造林绿化,发展林业的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继续推行发展造林绿化事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认真落实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办造林绿化点,及时研究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检查、考核、通报和奖惩制度。对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要按期进行考核和奖惩。领导班子换届时,要对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定,办好责任交接,认真续签责任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九、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下大力量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目前,随意侵占和破坏林地、城市绿地及毁坏树木,对造林绿化成果维护不力、管理不善的问题相当严重。要把发展与保护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一手抓造林绿化,加快发展速度;一手抓保护管理,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切实抓好以法治林、以法治绿,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综合治理。加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切实加强林地管理,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和随意侵占林地、绿地的行为。
十、切实发挥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各级政府在抓造林绿化工作中,要切实发挥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助手。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该抓的要切实抓紧,该管的要坚持管好,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造林绿化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等项工作,促进我国造林绿化事业和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2100433B
【发布单位】81602
【发布文号】豫政[2002]5号
【发布日期】2002-02-19
【生效日期】2002-02-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通知
(豫政[2002]5号二OO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