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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省道网规划》正式印发,规划总里程超2万公里 。
湖南省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 。
2017年,《湖南省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正式印发,修编后的湖南省普通省道网由5条省会放射线、56条纵线、49条横线和78条联络线组成,规划总里程约2.34万公里。此次修编是在全省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国家公路网和高速公路网的布局框架下,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重新审视普通省道的功能定位、规模结构和路网形态,更好地引领全省省道网建设与发展为原则。修编工作于2015年起,修编文本广泛征求了省直相关单位和市州的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住房公积金缴交人有四种余额查询方式: 1、单位查询。每年7月初,市中心将余...
改制、破产、注销企业的职工,原单位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凭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或改制、破产文件,可由原单位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盖章。已转入省直中心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
湖南省省公积金查询方式: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
此次规划后,确保全省省道网能衔接周边省份干线公路网络,连接相邻省份县级及以上节点,实现省界县市至少有一条普通干线出口公路;连接所有市(州)、区县,形成相邻县(市、区)之间便捷连接、各县城多出口的路网格局;基本连接省级重点镇,实现重要乡镇与区域中心城市之间便捷相连,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衔接所有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提高社会物流效率,有效支撑“工业强省”战略实施;衔接AAAA及以上旅游景区,改善景点交通条件,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衔接重要港口、机场、铁路枢纽,完善交通枢纽集疏运通道,实现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顺畅衔接;衔接高速公路出入口,实现国省干线公路与高速公路之间顺畅转换,充分发挥干线路网整体效率等 。2100433B
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
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编者按 6月 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 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促进经济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 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按照《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 划》的要求,把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打造诚信湖南、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 加强 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顺利实现。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任务, 加 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省委、 省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试点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
湖南省高速公路规划
- 1 - 湖南省高速公路规划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规划知道意见的通知》 的要求,结合国家公路建设政策及我省的实际, 本着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 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走节约型交通发展道路的理念, 按照“把握全局、突出重点、 立足省情、着眼未来、注重效率、兼顾公平”的方针,我厅于 2006年组织编制 完成了《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一、规划背景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通过十来年的努力实践,通车里程已达到 1403公里, 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取得了显著成就。 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 大大提高了我省公 路网的整体技术水平,优化了交通运输结构,对缓解交通运输的“瓶颈”制约发 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我省人口众多, 经济总量和民用汽车保有量都处于快速增长时期,运输需求还有很大的增长空 间,交通紧张状况的缓解还是相对于目前较低的社会经济发展水
全文
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国省道是指普通公路中的国道和省道,列入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规划的项目适应本办法。
普通国省道建设包括新改建、路面改善两类。其中,路面改善是指对原公路全线或逐段进行,包括铺设新路面、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实施公路标准化和美化工程等在内的路面状况改善,不进行全线路基拓宽、不提升技术等级。
第三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要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定额补助、质量可靠、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及时修订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制度,细化配套措施,不断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市州人民政府是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有关前期准备和确定项目法人、筹措建设资金、征地拆迁、建设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州人民政府应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工作,成立相应协调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普通国省道建设工作。
第七条 省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普通国省道建设规划、安排年度计划、制定技术指导意见、统筹项目前期管理、筹措省补助资金、开展行业监管等工作。
第三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商省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规划,按有关规定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普通国省道建设规划应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成线成网、外连内畅”的原则进行编制,以充分发挥路网整体效益。
第九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行业审核意见后,报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将普通国省道设计审批权限再下放给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条 列入省普通国省道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视同已审批项目建议书,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公路路面改善项目视同省已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 省交通运输厅依据规划,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资金筹措情况,安排年度计划。对辖区内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有力、进度快、质量好的市州,省将优先安排规划内其他普通国省道项目的投资计划。
第四章 项目设计
第十二条 新改建工程项目中有技术复杂桥梁(悬索桥、斜拉桥、单孔跨径L≥40m拱桥、单孔跨径L≥100m连续(刚构)梁桥、新型结构桥等)和特长、长隧道的为技术复杂项目,其余为普通项目。
第十三条 一级公路和方案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建设项目应采取两阶段设计,其他项目可实行一阶段设计。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遵循“安全、环保、节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依据《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勘察设计要点》相关规定做好项目设计工作,省将创建“普通国省道建设示范工程”。
第十五条 普通国省道应同步设计完善的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与项目建设同步实施完成投入使用,并达到普通国省道建设示范工程文明样板路标准。
第十六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应根据周边路网和项目属地划分实际情况,同步设计必要的养护、管理和服务设施等,应按相关规划和规定设置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相关费用列入项目概(预)算。
第十七条 具备城市道路功能的普通国省道,应通过高架、立交等方式分离过境交通和市内交通流量。
第十八条 普通国省道初步设计概算应按省人民政府以及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九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要加强工程变更、计量支付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建设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设计的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先审批、后实施”,概算调整“先审计、后调概”等相关规定。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依据《合同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依规签订合同。所有招投标、采购工作必须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采取社会投资建设模式的,从其规定。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须经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未经许可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一条 市州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相应的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地区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人及工程管理机构应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财务、管理等专业人员,要加强从业单位人员履约的管理,具体要求由省交通运输厅另行制订。省有关部门或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对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开工前向市州交通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申请质量安全监督。
第二十四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应依法明确并落实施工企业、施工监管、施工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强化建设期间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管理,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六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并制定和出台与国省补助资金配套的地方补助标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兜底责任。同时,应按照中央及省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要求,编制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收支平衡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备案。鼓励多种筹资方式,鼓励公路周边土地资源和派生资源收益用于弥补交通建设资金不足。
第二十六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由省(含国家补助)按类别、地区等实行定额补助,补助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七条 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根据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进展情况及市州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第二十八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市州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依法依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第二十九条 加强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依法依规实施审计监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组织有关人员依法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七章 项目验收
第三十条 项目法人应根据批复的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未进行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营。
第三十一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章 项目监管与评估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每年对各市州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情况实行综合评估,严格兑现奖惩(具体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评估结果作为安排市州下年度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省财政厅暂缓或停拨该市州下一次普通国省道建设补助资金: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
(二)资金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的;
(三)市州自筹资金不落实,或未与补助资金配套到位的;
(四)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五)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的;
(六)未按规定报送项目建设收支平衡方案和进度报表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七)违反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厅核减该市州普通国省道建设补助资金:
(一)工程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缩减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标准的;
(二)项目仍有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未到位进行工程交工验收的;
(三)缺陷责任期满后12个月内未组织竣工验收的;
(四)未完成省下达年度普通国省道建设目标任务的;
(五)自筹资金不到位,对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造成严重影响的,或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导致群体性上访的;
(六)擅自更换建设项目的;
(七)对于本文第三十三条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未到位的。
第三十五条 针对第三十三、第三十四条发现的问题,各市州应及时整改到位。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除扣减该市州普通国省道建设补助资金外,暂停该市州辖区所有普通国省道项目申报、审批,直至整改到位。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列入规划的非普通国省道按照相关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2月1日施行,有效期五年 。2100433B
基本内容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普通省道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
渝府〔2014〕17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批复重庆市普通省道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的请示》(渝交委文〔2014〕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普通省道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按照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的原则,到2030年,全市普通省道规划里程约9250公里,总体形成“八射九纵七横五十联”布局形态。
三、要科学论证、量力而行,把握好建设节奏,合理确定建设时机,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稳步推进普通省道建设。具体建设项目在五年规划中统筹安排,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四、你委要按照《规划》要求,认真做好普通省道网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的预期目标。
五、你委要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建设规模,注重与省级公路网的衔接,统筹各层次路网协调发展,增强普通省道公路对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支撑作用,提升路网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规划》若需修改,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日
省级公路包括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由具有全省政治、经济意义的公路及不属于国家公路的省际间重要公路组成。201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以后,我省境内约33%的省级高速公路升级为国家高速公路、约54%的普通省道升级为普通国道,省道网的布局和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化,亟需对省道网规划进行调整。为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扶贫开发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机遇,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更好地与国家公路网衔接,完善省域干线公路网布局和结构,保障省域公路网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甘肃省经济、文化、生态三大国家级战略平台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省道网规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11〕788号),编制《甘肃省省道网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甘肃行政区划界定范围,规划对象为省道网(含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
一、规划基础
(一)发展形势。
省道网由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组成,是全省公路网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81年国家干线公路网(简称国道网)试行方案颁发后,甘肃省共划定省道32条、5552公里,其后虽有局部调整和新增,但从功能和布局上基本确定了普通省道网构架,为普通省道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2007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甘肃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确定省级高速公路8条、997公里,至此,省道网发展成为由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共同组成的格局。2009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甘肃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9年调整)》,确定省级高速公路14条、4197公里,调整后省级高速公路覆盖范围明显扩大,路网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确定了省级高速公路的布局形态。
经过30年建设,我省基本形成以省会兰州为中心,高速公路为主骨架,普通国省道为一般干线,乡村公路为基础,纵横交织、沟通全省城乡、连接周边省区的公路网络体系。截至2012年,甘肃省公路网总里程达到13.12万公里,公路网密度为28.87公里/百平方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0709公里(其中普通国道4624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为55.92%;全省通车省道43条、总里程6253公里,其中:省级高速公路5条、168公里,普通省道38条、6085公里。公路网的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交通运输紧张状况。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公路交通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路网尤其是省道网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规模总量不足。2012年底全省普通省道网里程仅占公路网总里程的4.64%,密度仅为1.34公里/百平方公里,远低于3.25公里/百平方公里的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路网布局不完善。市际、县际和部分省际间联络通道偏少,部分城市过境不畅,普通省道乡(镇)覆盖率较低;
三是路网技术水平偏低。省级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仅占规划里程的4%,普通省道中三级及以下公路占54.37%,简易铺装路面(次高级)和未铺装路面里程分别占45.56%和10.03%;
四是路网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安保设施、防护设施和交通工程设施不完善,抗灾能力弱,路网安全性不高; 五是网络效率不高。公路网各层次之间、公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协调不够,影响综合运输网络效益和效率的发挥;
六是建设养护资金短缺。地方财政困难,随着普通公路融资平台的清理,建设资金筹措更加困难,长期养护资金不足,“以建代养”现象严重,制约着干线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要求。
当前,全省交通运输发展正处在大有可为机遇期、负重前行攻坚期和转型发展改革期的关键阶段。全省交通运输发展将加快建设“五个交通”(综合交通、品质交通、平安交通、智能交通、满意交通),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1.适应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随着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继续发展,以及“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深入实施,交通运输总量将保持快速增长,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省域公路网络,提高路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2.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公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便捷、门到门等自身优势,是当前我省客货运输的主力军。立足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完善交通物流网络,构建合作开放通道”的发展目标,优化完善公路交通网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和现代化建设,深入实施道路互联互通工程,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枢纽衔接,积极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打造立体化、开放式的交通走廊,有利于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和骨干性作用,促进综合运输体系的形成和交通物流网络的发展。
3.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指导下,未来甘肃将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构建以“六大片区”为主体的工业化战略格局、“一群两带多组团”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一带三区”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和“四屏五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加快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这必然要求进一步优化省域公路网布局与结构,扩大路网覆盖,加强通道建设,发挥省道上接国家公路、下连乡村公路的承上启下功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公路交通公共服务水平。
4.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的要求。保障国边防安全,提高军事交通机动性和运输保障能力,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要求在国家层面统筹考虑重要通道及其辅助路线、迂回路线布设的基础上,拓展省道覆盖范围,增设必要的联络线,提高通达深度,提升省域公路网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应急保障能力。
5.实现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发挥省域公路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效益,实现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要求明确公路网层次结构和各层次的功能定位,促进各层次间协调发展,统筹非收费公路和收费公路体系建设,并为科学编制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和加强建设、养护管理奠定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根据国家和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布局,从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出发,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引领下,按照“功能明确、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方针,统筹发展非收费公路和收费公路体系,优化省道布局、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提高网络效率,完善交通物流网络,构建合作开放通道,加快形成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省域干线公路网络,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全局。从全省发展总体战略出发,不仅要立足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而且要符合经济社会、综合运输、土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全局性的要求,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布局合理。以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需求为基础,与人口分布、城镇化格局、城镇体系布局、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相适应,统筹考虑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资源富集地区发展需要,注重公平、效率,促进国土均衡开发。
3.衔接顺畅。既注重省域公路网自身结构与布局的调整和完善,又突出与国家公路网、乡村公路网以及周边省区路网的协调衔接。同时,注重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强与城市交通的衔接,进一步发挥综合运输效率。
4.继承发展。既注重规划新增路线,又注重对既有路线的优化和调整,结合地形、重要节点分布情况,统筹考虑路网的网络形态及编号体系的延续,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5.规模适度。依据各市州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及交通运输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对省道路线进行优化调整和补充,充分考虑环境、土地、资金等因素,合理确定省道网总体规模。
6.绿色发展。省道新增路线充分利用既有的县道、乡道和村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避绕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公路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促进公路建设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三)规划目标。
以国家公路网省内路线布局为基础和依托,以“县县通高速、乡镇连省道、与周边省区顺畅衔接”为总体目标,形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省域干线公路网。实现省会至东、中部市(州)和河西部分市(州)当日往返,至河西个别市(州)当日到达,市(州)至县(市、区)当日往返,路网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省级高速公路与国家高速公路形成提供高效服务的主骨架网络,具体目标如下:
1.有效对接周边省份,增加出省高速通道,实现省际出口畅通。
2.实现省会至所有市(州)、所有市(州)之间,以及所有县城通高速公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快捷的运输服务。
3.增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绕城环线,完善枢纽城市集疏运网络。
4.连接著名旅游景区、重要产业基地、国边防和军事要地。
普通省道与普通国道形成提供普遍服务的一般干线网络,具体目标如下:
1.连接所有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形成覆盖乡(镇)及以上行政区的一般干线公路网络,显著增强交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2.加强县际联系,实现全省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多路连通,为地区间客流、物流提供便捷的运输通道。
3.连接A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覆盖重要的产业基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促进旅游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
4.连接周边相邻省份县级及以上城镇节点,实现与周边省份干线公路的有效衔接,为区域合作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5.连接铁路枢纽、机场和重要港口等交通枢纽,加强与铁路、民航、水运、城市道路等运输网络以及其他层次路网的衔接与协调,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6.覆盖重要的军事设施及边境城镇,增强国边防安全保障能力。
三、省道网布局方案
甘肃省省道网规划总规模约为20620公里,由省级高速公路网和普通省道网两个层次构成。
(一)省级高速公路网布局。
省级高速公路网由“6环6纵2横18联”32条路线组成,即6条绕城环线、6条北南纵线、2条东西横线、18条联络线,总规模约3365公里。省级高速公路布局调整以新调整的国家高速公路甘肃省境内路线布局为依托,对《甘肃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9年调整)》中升级为国家高速公路的省级高速公路,调入国家高速公路系统,剩余的省级高速公路,直接纳入省道网规划,不再做较大调整,只进行局部优化。同时,增加重要的综合运输枢纽城市绕城高速环线。
1.绕城环线(6条347公里)。S01兰州市外环绕城高速、S02平凉市绕城高速、S03天水市绕城高速、S04武威市绕城高速、S05张掖市绕城高速、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
2.北南纵线(6条1573公里)。S15吴起(陕西)—平凉、S25静宁—天水、S35景泰—礼县、S45碌曲—久治(青海)、S55阿拉善左旗(内蒙)—武威市—西宁(青海)、S65航天城—酒泉。
3.东西横线(2条602公里)。S10凤县(陕西)—合作、S20两河口—郎木寺。
4.联络线(18条843公里)。S11泾源(宁夏)—华亭、S12肃北—阿克塞、S13中川机场联络线、S14陇西—渭源、S16麦积—天水、S17阿拉善右旗(内蒙)—永昌、S18张掖—肃南、S19临夏—东乡、S22白银—兰州新区、S24兰州—永靖、S26正宁—榆林子、S28灵台—华亭、S32临夏—积石山、S34临夏—循化(青海)、S36临洮—广河、S38夏河—王格尔塘、S42漳县—殪虎桥、S44康县—望关。
甘肃境内国家公路布局规划方案见附表1。
甘肃省省级高速公路布局规划方案见附表2。
(二)普通省道网布局。
普通省道网由“6射40纵32横96联”174条路线组成,即6条放射线、40条北南纵线、32条东西横线、96条联络线,总规模约17255公里。在保留原省道剩余路线(含原国道降级路线)的基础上,按照“连通所有乡镇、对接省际出口、扩大覆盖范围、完善网络衔接”的思路补充新增路线,完善普通省道网布局。
1.放射线(6条724公里)。S101兰州—景泰、S102兰州—永登、S103兰州—黄河石林、S104兰州(沈家坡)—东岗、S105兰州—积石山、S106兰州—临夏。
2.北南纵线(40条7776公里)。S201延安(陕西)—新堡、S202环县—泾川、S203马峪口—千阳(陕西)、S204碌曲—采日玛、S205江洛—黄坪、S206大岸庙—姚渡、S207定西—天水、S208马营—马街、S209共和—九寨沟(四川)、S210巴仁口—代古寺、S211盐池(宁夏)—洪德、S212雅布赖(蒙甘养管界)—下四分、S213同心(宁夏)—桐川、S214额济纳旗(内蒙)—酒泉、S215黑鹰山(内蒙)—二指哈拉(甘青界)、S216彭阳(宁夏)—上关(甘陕界)、S217景泰—定西、S218隆德(宁夏)—两当、S219麻沿河—略阳(陕西)、S220泾源(宁夏)—秦安、S221泾源(宁夏)—石槽沟(甘陕界)、S222西吉(宁夏)—燕子砭(甘陕界)、S223西和—武都、S224双铺—青江驿、S225三营(宁夏)—锁龙、S226宕昌—文县、S227头寨子—渭源、S228景家店—三岔、S229榆中—陇西、S230红古—岷县、S231迭部—若尔盖(四川)、S232达板—合作、S233武胜驿—海石湾(甘青界)、S234炭山岭—七山、S235民勤—红崾岘(甘青界)、S236东乐—马蹄寺、S237平山湖(蒙甘界)—祁连(青海)、S238玉门—昌马、S239双塔水库—石包城、S240哈密(新疆)—肃北。
3.东西横线(32条6210公里)。S301九条岭—瓜州、S302玉门东—肃北、S303盐池湾—雅丹、S304安口—甘谷、S305清水—嘉峪关、S306阳关—多坝沟、S307阿拉善左旗(内蒙)—红沙岗、S308杜寨柯—永昌、S309甘草店—积石山、S310民勤—金昌、S311定西—和政、S312王格尔塘—达久滩(甘青界)、S313张掖—肃南、S314瓜州—拉配泉(甘新界)、S315景泰—山丹、S316大靖—丰乐、S317太白(陕甘界)—华池、S318黄陵(陕西)—郿岘、S319正宁—平泉、S320彬县(陕西)—华亭、S321雷大—什川、S322草滩—临夏县、S323陇县(陕西)—榜罗、S324冶力关—扎油、S325张家—甘谷、S326武山—碌曲、S327江洛—江口、S328略阳(陕西)—苏园、S329略阳(陕西)—宕昌、S330唐克(四川)—欧拉秀玛、S331宁强(陕西)—琵琶、S332阳坝—琵琶。
4.联络线(96条2545公里)。S501五顷塬—三嘉、S502山庄—紫坊畔、S503合水—固城、S504宁县—湘乐、S505庆城—南庄、S506孙家湾—白马、S507白马铺—铁李川、S508肖金—显胜、S509木钵—八珠、S510代家岔—樊家川、S511新庄湾—天池、S512孟坝—新集、S513洪德—南湫、S514三岔—殷家城、S515张庄—武沟、S516渗水坡—蒲窝、S517泾川—白水、S518郿岘—香莲、S519西阳—麻武、S520韩店—良邑、S521南坪—盘安、S522阳川—大庄、S523峡口—司桥、S524雷大—双岘、S525三合—四河、S526邢家岔—沙家湾、S527张家川—平安、S528诸葛垒塬—陇东、S529清水—社棠、S530腊家—连五、S531天水—中梁、S532寺嘴—魏店、S533娘娘坝—秦岭、S534东三十铺—古坡、S535西三十里铺—武家河、S536礼辛—谢家湾、S537洛门—嘴头、S538显龙—泰山、S539东王坪—宋坪、S540镡河—迷坝、S541王磨—二郎、S542豆坝—底娅、S543周家坝—豆坪、S544页水河—六巷、S545石峡—西高山、S546赵家庄—固城、S547大桥—太石河、S548铺底下—鱼龙、S549三河—郭河、S550麻崖子—三仓、S551月照—五库、S552罗坝—湫山、S553瑶峪—上坪、S554魏磨—三峪、S555曹家坝—磨坝、S556立亭—舍书、S557寨子—梨坪、S558河口—口头坝、S559赵家坝—天池、S560鸽衣坝—铁楼、S561草滩—土高山、S562韩家集—石碑岘、S563大芦—若笠、S564三岔口—新庄、S565襄南—李家店、S566葛家岔—新集、S567马头川—宏伟、S568红岘—德兴、S569西二十里铺—五竹、S570虎龙口—北顺、S571韩家湾—新寨、S572岷县—秦许、S573河桥—东坪、S574齐家—水泉、S575马家咀—庄禾集、S576坪定—化马、S577果耶—八棱、S578立节—大峪、S579羊沙—临潭、S580新城—西寨、S581木耳—大峪沟、S582博拉—阿拉、S583沙木多—木西合、S584西渠—收成、S585干城—西沟、S586哈溪—毛藏、S587南营水库—旦马、S588高坝—祁连、S589王信堡—红山窑、S590山丹—马场二场、S591民乐—民联、S592高台—火车站、S593元山子—明花、S594酒泉—黄泥堡、S595嘉峪关—新城、S596科克巴斯陶—阿勒腾。
甘肃省普通省道布局规划方案见附表3。
四、规划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
1.规划技术标准。
省级高速公路:原则上以四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部分特殊路段可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普通省道:原则上以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重要经济干线和出口通道按二级或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具体建设技术标准在项目前期工作中予以确定。
2.建设需求。
省级高速公路:截止2012年底,规划的3365公里省级高速公路中已建成或在建约231公里,待建约3134公里。
普通省道:截止2012年底,规划的17255公里普通省道中已建成或在建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约7471公里,待建约9784公里(改建8890公里,新建894公里)。
3.实施安排。
以县(市、区)通高速、乡(镇)通普通国省道为重点,大力实施省道网等级提升工程,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省道网建设。
(1)近期实施方案。
省级高速公路:加快推进符合区域战略规划,对加强省际、区域和城际联系具有重要意义的省级高速公路建设。到2015年,力争通车里程达到220公里。
普通省道:“十二五”期间,加大普通省道改造力度,以提高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为重点,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省道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岷县漳县灾后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加快建设普通省道中的断头路、出口路、重要城市之间的连接路、重要城市的过境路,提升普通省道技术等级、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15年,三级及以上公路里程力争达到8000公里。
(2)中期建设重点。
“十三五”期(2016年—2020年),加快推进县(市、区)通高速公路建设,省级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00公里以上,省域内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000公里以上;以点带面,深入实施省道网等级提升工程,普通省道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三级及以上公路里程力争达到1万公里以上。
(3)远期设想。
2021年—2030年,全面优化和完善省域公路网络,基本建成省级高速公路网和普通省道网。
4.资金需求。
按静态投资匡算,未来省道网建设资金需求总量约为5000亿元,其中,省级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需求量约为3700亿元;普通省道建设资金需求量约为1300亿元。
(二)效果评价。
1.路网通达深度增加,覆盖范围扩大。普通省道规模由6085公里调增至17255公里,里程增加11170公里,连通乡(镇)由330个增至877个,新增547个,与普通国道共同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调整后省道网通达深度和覆盖范围明显提高。
调整后省道网与国道网组成省域干线公路网,实现“2331连通”和“五个全覆盖”,即:与周边6个省区省会城市以国家高速和普通国道双通;省内14个市(州)以高速、普通国道、普通省道3通;86个县(市、区)基本以高速、普通国道、普通省道3通;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以普通国省道连通;普通国省道市(州)、县(市、区)、乡(镇)、A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经济区全覆盖。
2.路网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
调整后将形成“东部加密、中部成环、西部联网”的省道网布局,与甘肃人口、城镇体系和产业等布局基本一致。
东部加密,围绕国家级装备制造业基地、能源开发基地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加密网格状路网,支撑陕甘宁革命老区、陕甘宁蒙“能源金三角”经济区、关天经济区和我省陇东陇南城市带及关天、平庆等都市圈发展。
中部成环,围绕打造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强化我省连接亚欧大陆桥的战略通道和沟通西南、西北的战略枢纽地位,形成以兰白和兰州新区为中心、“圈层结构 放射线”构成的“轮辐状”路网,支撑兰白经济区和中部城市群、兰白都市圈、兰州新区发展,为推进全省“一群两带多组团”新型城镇建设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提供重要的交通网络支撑。
西部联网,适应西部城市群新材料、新能源利用及循环经济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需要,连线成网,路网由原来的鱼骨状、简单树枝状向简单网格状发展,支撑酒嘉经济区、张掖经济区、金武经济区和河西城市带及酒嘉、张掖、金武等都市圈发展。省域干线公路网将形成既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般干线公路网,又提供高效服务的高速公路网,为协调发展非收费公路和收费公路两大公路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3.路网服务能力与水平大幅提升。根据预测,到2030年全省汽车保有量将持续增长,全省公路客货运量将达到2012年的5.1倍和4.7倍,主要公路通道交通量将以8%—15%的速度增长,原路网无法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调整后的干线公路网(含国、省高速和普通国、省道)总规模增加了1.67万公里,密度由2012年的4.11公里/百平方公里增加到2030年的7.79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了约1.9倍,路网平均技术等级由2012年的2.09提高到2030年的约1.8,即由低于二级路提高到高于二级路的水平。路网规模的显著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明显提高,路网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为满足未来公路交通需求,提供可靠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
4.有效支撑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交通运输先导性、基础性、支撑性和服务性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发挥,有效支撑未来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一是有效支撑扶贫攻坚行动。省道网通乡连镇与乡村公路网紧密衔接,干线路网的辐射功能得以进一步拓展,省道集散功能得以进一步发挥,为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加快革命老区公路建设、带动农村地区发展、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二是有效支撑旅游文化业发展。省道网连通了红色旅游基地和全省20个旅游大景区,支撑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促进旅游业发展,助力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三是有效支撑城镇化建设。省道网布局强化了“一群两带多组团”的城市群内外交通联系,加强了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促进了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改善了中小城市的对外交通条件,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更好发挥交通网络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四是有效支撑经济发展。省道网布局加强了省际、市际、县际间联系,增加了出行的便捷化和多元化选择,有助于降低运输成本,为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基本公路运输服务。五是有效支撑生态屏障建设。省道网规划和建设始终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使公众出行更加便捷畅通,运输发展更加经济高效,为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路交通是综合交通体系中最基础、最普遍、最便捷的运输方式,省道网上接国家公路网,下连乡村公路网,处在公路网中间层次,兼具干线和集疏网络功能。规划调整不仅完善了省道自身布局与结构,实现与国道、乡村公路的紧密衔接,全面优化完善了全省公路网布局,强化了对铁路枢纽、机场和重要港口的连接,有助于形成便捷的集疏运网络,为建设内通外畅、运能充分、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奠定了基础,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促进道路互联互通创造了条件。
6.加强国边防建设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国省道布局中,均把边防口岸、边境城镇、军事要地作为重要节点,增加了河西地区迂回路线及沿大江、大河路线,随着路网规模的增加、通达深度的拓展,路网的机动性、迂回性显著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将明显增强,为更好的发挥我省“坐中联六”的区位优势,维护国边防安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提供交通运输支撑。
7.促进公路交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普通省道布局方案利用原省道路线近3000公里,新增路线基本以既有公路改造为主,可减少土地占用。路网布局的优化、技术等级的提高,将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规划实施中将采取各种措施把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公路交通体系,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指导,实现有序发展。
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依据规划目标、布局方案和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科学有序地推进省道网建设与发展。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增强项目储备,按照全省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建立省级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依托两年项目滚动申报和管理系统对建设项目计划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对规划的动态跟踪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和完善规划,不断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适应性。
(二)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模式。
立足转变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能,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公路管理体制,明确事权、分级负责、分工协作,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建设,市(州)政府负责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建设,县(市、区)政府负责乡村公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政府参与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建设。进一步创新公路建设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公路建设项目可实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建设模式,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PPP)模式。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改革,建立政府财政保障与鼓励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收费公路发展模式。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及地方受益情况,对新开工项目实行“省市联建”模式,由省、市(州)两级政府共同投资,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书,作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提供资金保障。
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新型交通投融资体制,扩大建设资金总量。一是争取国家提高项目资本金补助比例,为项目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二是争取省级财政资金通过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加大对重点项目资本金补助;三是积极推进高速公路、二级以上收费公路按照“发债修路、收费还债”方式建设;四是发挥政府交通融资平台作用,保障公益性较强的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五是发挥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市场融资作用,保障全省重点公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六是支持市州政府加快推进地方公路交通融资实体建设,保障地方公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七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
(四)落实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农牧、林业等部门的衔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在公路设计、建设中落实绿色、环保理念,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山体开挖,降低公路建设对草原、河流等的污染和破坏,加强新建公路道路绿化建设,项目开工前制定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最大限度保护生态资源。按照“东南部保护、中部恢复、西部治理”的思路,推行交通建设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尽可能利用既有设施扩能改造,必须新建的尽可能利用既有交通走廊,多方案比选、合理布线,严格按照公路建设项目标准,少占耕地;尽可能避免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系统的分割,从严控制穿越禁止开发区域和城市建成区,路线尽可能避绕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文物敏感区,减少对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促进公路交通的集约节约发展、绿色发展。
(五)倡导科技创新,强化技术支撑。
积极推进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与铁路、航空、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中转和衔接能力,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联程联运,逐步实现交通运输一体化,提高运输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根据我省的地形、地质特征和交通需求特点,以部颁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基础,研究制定符合我省交通建设实际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公路发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强化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六)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规定,加强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交(竣)工验收工作。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全覆盖。全面推行现代化工程管理,建立标准化设计施工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省道网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七)注重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
统筹国家公路、省级公路和乡村公路等各层次公路网协调发展,完善路网结构,提升路网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并重,增强公路建设品质、养护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省内不同片区和城乡发展差异,区别对待,制定差异化发展目标和扶持政策,加大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老、少、边、贫地区倾斜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和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