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列养的农村公路及市管高等级公路桥梁可能发生的桥梁损毁中断交通、大桥及特大桥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车辆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发生水毁等大的自然灾害,公路桥梁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桥梁重大安全隐患处理指挥系统
成立华宁县公路桥梁重大安全隐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工程师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股、法规安全管理股、县路政大队以及各乡镇交通管理所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应急组织工作。设办公室在地方公路管理段,办公室主任由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兼任。
三、桥梁重大安全隐患处理组织机构
在华宁县公路桥梁重大安全隐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急小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地方公路段段长、各乡镇交通管理所所长),下设技术状况评定组(组长:工程师办公室主任)、现场抢修组(组长:县地方公路段段长)、安全及交通秩序指挥组(组长:法规安全管理股股长、县路政大队大队长)、后勤保障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2100433B
为积极应对我县辖区内农村公路及市管高等级公路桥梁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对事故进行抢修、抢险及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华宁县公路桥梁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这个用语言描述较为繁琐,还是图表更清晰直观。下图是现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6.0.2的规定:下图是现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G 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
这个用语言描述较为繁琐,还是图表更清晰直观。下图是现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6.0.2的规定:下图是现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G 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
公路桥梁反恐保通应急预案
农村公路管理所公路、桥梁反恐 防范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公路桥梁、涵洞反恐防范保通应急机制,提 高农村公路应对公路桥梁、反恐等的能力,迅速、有效处置 公路桥梁、涵洞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
公路桥梁专项应急预案
东康快速路改扩建工程 2 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增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促进本项目部加强对突发事故应急 处理的管理,增强安全管理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生
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 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有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时,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扑火物资增援。
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四川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全省各级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和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家组成员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订、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 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直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首先依靠以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和武警内卫部队、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相结合的扑救力量。
当我省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紧急处置的特殊情形时,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为准确判断、及时消除既有房屋建筑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既有建筑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判断工作指南(试行)》,各地、各部门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可参照该指南判断既有建筑是否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
指南提出,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是指既有建筑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结构安全事故隐患。对既有建筑进行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时,应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场地安全隐患、结构体系及构件安全隐患、房屋改造情况及用途改变情况等。
对场地安全隐患排查时,以下情形应判断为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或地段的房屋;自然边坡、人工支护边坡顶面已经出现明显裂缝(裂缝宽度大于10毫米)或变形,或深基坑支护结构已出现过大变形时,位于坡顶的房屋,等等。
对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时,以下情形应判断为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地基出现不稳定现象,如产生明显滑移,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或有继续滑动迹象;地基基础产生严重不均匀沉降,导致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墙体出现单条宽度大于10毫米以上沉降裂缝,或产生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毫米的多条平行沉降裂缝;承重墙体产生肉眼可见明显倾斜;混凝土梁柱多处出现2毫米以上宽度裂缝;房屋的开裂损坏趋势仍在发展,等等。
上部结构体系方面,以下情形应判断为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存在上部墙体不落地、悬挑式转换梁、砌体与轻钢结构混搭、120毫米厚砖墙承重等结构体系混乱、结构传力路线不明确情形的自改自建房屋;排架结构或门式刚架结构等工业与民用建筑,存在支撑系统缺失、不完整或不规范,导致主体结构产生明显倾斜,等等。
在改造情况及用途改变情况排查时,以下情形应判断为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擅自拆改主体承重结构,如在多道承重墙上或单道底框结构抗震墙上增设较大洞口;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或在原楼面、屋面上擅自增设大量隔墙、堆载,或其他原因导致楼面、屋面梁板出现明显开裂、弯曲变形,等等。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经判断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其产权人(使用人)或主管部门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