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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鹤山市西江大堤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建成通车。该工程总投资6.12亿元,守护总人口21.2万人,保护范围涉及工农业总产值326亿元。
就是与环境治理有关的基础建设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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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拥有更加美丽的城市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事关民生和发展的一件大事。作为省会城市,成都,必须做好表率,以更高的标准、更...
鹤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鹤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事件分级 ······················································3 1.4 适用范围 ······················································5 1.5 工作原则 ···············································
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方案
大足北山石刻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大足北山石刻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 ,占地面积约 240 亩,全长约 1.5KM.总造价约 1350 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步道、绿 化、灯饰、景观平台、公厕、池塘及配套设施等。 1.1、工程名称: 大足北山石刻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2、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 1社 1.3、有关单位:建设单位: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工程工期: 150日历天。 1.5、工程特点: (1)战线长、工期紧、工程凌乱。 (2)该工程位大足北山石刻景区内,为保证景区内环境不受损害, 必须在区域内设围墙。并保证边施工边保障景区内环境不受损 害。 (3)本工程地处大足县北山石刻景区内,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要求高。 (4)由于施工现场为松软泥土造成施工道路不能贯通,
巨大堤道
即,巨人之路(爱尔兰)。这处巨大堤道是由大约4万个联锁式玄武岩柱构成,它是由远古火山喷发形成的。该地区位于北爱尔兰的东北海岸,多数的玄武岩柱呈六角形状,也有一些呈四角、五角、七角或六角形。其中最高的玄岩柱有12米高,最厚的玄岩柱有28米。据2005年英国一次民意统计调查,爱尔兰巨大堤道被评为英国第四大自然景观。
《江汉平原原用于装过量洪水的“水袋子”云梦泽也因人工围垦而不再。今堤内江汉500多万人口,全仰仗于荆江大堤的保护。1998年夏季,中国最为惊心动魄的防洪现场也就在荆江大堤。
有数据表明,“1998年荆江的最高洪水位超过海拔45米,而江汉平原的一般地面高程是海拔30米,最低处只有海拔20米”。即使在枯水冬季,如2005年11月20日,在荆江大堤北岸熊河镇过祥村(音),就发现堤外江水水位明显高于堤内的田地、房屋。现居住在德国的水利专家王家洛称:“如果在洪水过程中,荆江南大堤有一处崩岸溃堤,则南岸洞庭湖平原不保;如果北大堤有一处崩岸溃堤,则江汉平原不保。”
一、机构名称:
鹤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联系方式
地 址: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86号
三、鹤山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本市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