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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湿陷性评价(evaluation of loess collapsibility)是指系统地确定黄土的湿陷性,划分黄土自重湿陷性和非自重湿陷性的类别,对湿陷性黄土的湿陷程度进行分级以及判定黄土湿陷性的起始压力等工作。
此外黄土的湿陷性评价还包括确定湿陷性黄土的分布范围、深度界限与厚度大小,区分湿陷性强烈程度及其在地层中的规律性等。 2100433B
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区合理桩长初探
按三类土0.33
可以考虑用碎石石粉黄土(6:3:1)垫层,150砂石垫层有点薄了。
山西太兴铁路黄土湿陷性评价
太兴铁路为山西西北部重要能源交通线,沿线黄土分布,其湿陷性对工程设计施工有着重要影响。以线路DK103+900~DK122+800段为研究对象,在黄土梁、黄土沟不同地貌处共挖得探井38个,探井内每米取2个Ⅰ级样,湿陷性试验采用双线压缩法。对照黄土常规物理力学试验,湿陷性黄土表现出大孔隙率、高压缩性。湿陷性计算表明,黄土梁部位湿陷性为Ⅱ级自重湿陷,黄土沟处黄土受流水改造大,湿陷程度低。工程挖填方引起路基上覆荷载变化,其湿陷程度也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见,结合试验和工程特点对其进行湿陷性评价,可为设计提供合理依据,有效减少工程投资,并且为以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黄土湿陷性(collapsibility of loess)是黄土的一种特殊的工程地质性质。黄土具有在自重或外部荷重下,受水浸湿后结构迅速破坏发生突然下沉的性质。引起湿陷的原因是因为黄土以粉粒和亲水弱的矿物为主,具有大孔结构,天然含水量小,具有粘粒的强结合水连结和盐分的胶结连结,在干燥时可以承担一定荷重而变形不大,但浸湿后,土粒连结显著减弱,引起土结构破坏产生湿陷变形。2100433B
湿陷性黄土是指在上覆土层自重应力作用下,或者在自重应力和附加应力共同作用下,因浸水后土的结构破坏而发生显著附加变形的土,属于特殊土。有些杂填土也具有湿陷性。
广泛分布于我国东北、西北、华中和华东部分地区的黄土多具湿陷性。
这里所说的黄土泛指黄土和黄土状土。湿陷性黄土又分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也有的老黄土不具湿陷性。
《湿陷性黄土地基》共分5章,包括:黄土的成因、土层和分布;黄土的基本性质;黄土的湿陷性及其评价;黄土的动力特征及黄土的震害;湿陷性黄土地基及黄土工程等。《湿陷性黄土地基》按照国家现行规范,遵循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科研与实践最新发展的思路编写。叙述力求由浅入深、突出重点。
《湿陷性黄土地基》可作为普通高等院校土木工程专业师生的教学用书,亦可供土木工程技术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