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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
负责单位党政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承办文秘和公文管理、保密、档案、安保、信访等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技术职称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及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监管等事务性工作;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对内部业务科室进行稽核;承担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县住房公积金网站维护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维护等有关电子信息技术工作;负责上网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备份;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收集、编发相关政务信息,负责做好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归集科
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协调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审核承办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等业务工作;负责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业务咨询和受委托银行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
(三)信贷科
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受理、调查和发放工作;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操作规范;负责对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监督及管理工作;负责贷款本息的清收及逾期贷款的处置;编报全县贷款计划和业务报表;承办贷款文书和贷款档案管理工作。
(四)计财科
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办县中心住房公积金的会计业务;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编报财务报表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报表;负责全县公积金资金的调度、平衡和保值增值;监督检查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结息和对账工作;会同归集科办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封存等工作;会同信贷科承办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审查、贷款拨付和本息回收工作。
(五)管理部
具体承办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负责贷款业务的前期考察等工作;负责管理部的人员岗位调配、培训、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和办公环境维护;负责管理部工作秩序和投诉处理;负责管理部各项业务汇总和分析;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三)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以及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回收工作。
(四)承办全县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按规定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经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五)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使用等情况;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承办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河东大道1068 电话:0731-58577200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经潭...
河南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安阳市滑县红旗路135附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在职职工, 按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 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省中心) 负责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根据省中心委托负责省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 积金缴存账户的设立和住房公积金的专储。 第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
滑县项目是河南名流置业的第一个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以及深度的市场调研分析,决定以进军滑县房地产市场为我公司的第一仗;项目位于滑县主干道--道城路与华丰路交界处,地属老城区,并且辐射新城区,项目东临本地目前最大的生活购物中心--光洋百货,为滑县生活购物主要场所,西邻滨河花园,对面为万家福百货,人民路各类餐饮场所为生活更是提供了便利。项目总建筑面积13 余万平方米,是集高端住宅、大型购物中心、酒店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房产业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县房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全县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房改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房改资金的监督使用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房屋权属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办理商品房预、销售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测绘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房产产籍档案。
(五)规范并管理全县房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买卖、交换、抵押、赠与、继承、划拨、分割、合并、裁决、拍卖、典当等交易及转让行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负责全县房屋租赁管理及土地收益金的征收工作;指导全县房地产评估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对房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经纪人的资质认证工作。
(七)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危险房屋的检查、鉴定;审批危险房屋加固方案;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房产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查处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全县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审批、业务指导和年检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建立、归集、管理及使用审批。
(十)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申报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编制直管公房修缮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城镇个人建房和单位住宅建设的审批管理及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00433B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凌文东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银前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