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1、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3年,12个县市区向市本级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1618条,其中耒阳市5622条、蒸湘区4935条、衡阳县4754条、衡东县4197条、珠晖区4012条、雁峰区3518条、常宁市3393条、南岳区2885条、石鼓区2425条、衡山县2053条、祁东县1968条、衡南县1856条。市直部门向市本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668条,其中市住建局565条、国税局404条、人社局209条、物价局173条、水利局172条、药监局170条、交警支队169条、工商局164条、人防办160条、教育局159条、计生委158条、城乡规划局158条、地税局154条,等等。
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通过“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主动公开信息61836条,其中衡阳县7627条,衡东县6734条,蒸湘区5945条,耒阳市5762条,石鼓区5325条,珠晖区4234条,南岳区5072条,雁峰区4842条,常宁市4529条,衡山县3781条,祁东县3538条,衡南县3438条。
2、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3年7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市监察局和市电子政务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衡监发〔2013〕4号),10月,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法制办、市外侨办等15个单位公开了2013年预算经费说明和“三公”经费公开,还公开了2012年的农林水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教育、社保等专项资金。同时,在12个县市区的衡南县和衡阳县进行“三公”经费试点,衡阳县有发改局、农业局、科技局、文广新局、统计局、农开办等单位公开了2013年预算公开报表和编报说明。
3、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3年3-4月,12个县市区向市本级平台主动公开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市直部门有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煤炭局、司法局、林业局、盐务局、档案局、文化局、电子政务办、白沙工业园等52个单位主动公开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2个县市区的大部分部办委局向县市区本级平台主动公开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了加快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一是研发新媒体,即依托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平台,开设了政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并在衡阳党政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手机微博窗口。二是互联网即衡阳党政门户网及县市区党政门户网首页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根据《2013年湖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9-11月,我市在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精减并调整,并将2013年1-11月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凡发现时效性、标题不全面、内容有错误或主不对题的信息进行整改或取消发布等,保证了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三是公共查阅点即在市本级及县市区图书馆、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配备计算机进行查阅;四是政府公报即通过衡阳政报、衡阳通讯对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大事记等进行公开,共公开衡阳政报1-12期、衡阳通讯1-6期;五是其它渠道即市直部门或县市区直部门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对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为了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市电子政务办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健全保障机制。9月,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县市区及市直部门重新上报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逐个对新的信息公开联络员及少数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简单的信息主动公开培训;二是坚持每月底电话通知主动公开信息较少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求这些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按时主动公开信息;三是开展信息公开督查。10月,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电子政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参与,联合开展了对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的行政效能、政务公开等工作的督查。四是分别向市县区及市直部门下发1-4月、1-8月政府信息公开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公开的内容有领导之窗、政府机构、计划总结、执法监督、法律法规、新闻发布、衡阳政报、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政府公开、行政权力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
2013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530条。其中,概况信息7112条,占6.2%,与2012年相比,增长4.7%;政务动态信息64234条,占56.1%,与2012年相比,增长2%;计划总结信息4993条,占4.4%,与2012年相比,增长3%;法律法规信息7611条,占6.6%,与2012年相比,增长3.7%;统计数据信息9033条,占7.9%,与2012年相比,增长2.6%;人事信息5307条,占4.6%;财政信息7413条,占7.2%,与2012年相比,增长10%;政府事项信息5036条,占4.4%;其它信息2829条,占2.5%。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2.公共查阅点。
3.政府公报。
4.其它渠道(探索并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3件,其中书面申请7件,网上申请36件,按时回复43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国土、房产、规划、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信息。县市区本级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126件,按时答复126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含县市区)共有32645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比2012年增加了65399人次,增长27.4%,其中现场咨询24301人次,占8.2%,与2012年相比,增长8.6%;电话咨询123653人次,占43.7%,与2012年相比,增长28.3%;网上咨询156375人次,占49.1%,与2012年相比,增长20.1%。
在市直机关中,接受咨询量列前几位的是:市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人社局、房产局、交通局、物价局、卫生局、药监局、环保局等,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最低工资标准、交通管理、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食品安全、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职业与成人教育、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等方面信息。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衡阳天戈律师事务所三律师向市中级法院起诉衡阳27家“僵尸”政府网站。实际起诉的单位只有4家,23家(含3个区)单位通过沟通解释全部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领导重视不够。2013年,衡阳出现三律师向市中级法院起诉衡阳27家“僵尸”政府网站,诉讼内容主要是有的政府网站(含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没有信息公开栏目,有的信息公开栏目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更新一条信息,有的信息(或信息中的图片)是死链接,等等。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少数县市区或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加上信息公开联络员经常更换,没有及时递补,致使信息公开工作脱接,尤其是部分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信息报送很少。少数县市区和部门对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到位,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强,观望和等靠思想严重,存在“推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的现象。
二是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从公开信息的内容看,县市区或国省市属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及工作动态等栏目内,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及政府事项信息等公开得非常少甚至没有公开。许多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有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少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只有标题,没有内容;即使有内容,但内容不详,形同虚设。有的信息标题不完整,如“我县(区、市)……”;有的信息失去了时效性,是好几个月(或一年前)的信息也拿来发布;有的县市区或市直部门为了凑数量,天南海北,全国各地的信息都拿来发布,出现一个栏目全国各地的信息都有。等等。
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从2008年起,我市陆续出台了《衡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和《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格式的通知》等制度,但这些制度不是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的,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还有《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布机制》、《法规文件解读机制》、《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及《舆情监测回应机制》等制度没有出台。2014年,各级各部门要出台《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布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将建立健全以上机制纳入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服务高效、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人事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三是加强相关制度完善。2014年,主要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发布、舆情处置联动和沟通协调机制等,并根据国省有关文件精神出台《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四是加强督查指导。监察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扩大系统功能。一是简化发布程序。将直报系统原来发布信息的四步(增加并送初审、初审通过、复审通过、审核并发布)简化为两步(增加并初审、审核并发布)。二是规范并细化目录。根据国省相关文件,根据我市实际,依照不同部门,组织梳理职能事项,调整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县市区及市直部门网站同步更新到位,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信息共享和协同发布。三是规范子站栏目。从2014年起,对国省属及市直部门的子站要求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对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与市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做到全市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四是实现“傻瓜”操作功能。即在市党政门户网站中实现自助建站、栏目复制、增加删除、一键多发等功能。
3、深化公开范围。要求各级各部门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转移支付资金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等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情况。全面推动全市政府组成部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的“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的公开。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6年的文件,估计官网都不好找了吧。除非是当地资深的老造价员可能有保存的。
官方没组好价呢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3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354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16833条;各级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8213条,通过政府公报刊发公文292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6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6件,受理6件,答复6件。市县(区)两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6次,各级各部门组织业务培训班15期,培训人员数量1400余人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2013年,我市调整充实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对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股室职能进行调整,成立了政务公开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钦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钦州市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工作制度》、《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均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更新
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各级各部门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13年3月31日前,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政府公报公布了《钦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2013年,全市共投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经费56.3万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的建设,不断规范各级各部门在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2013年3月,我市举办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培训班暨工作会议,近300人参加培训,并对统一平台部署应用以来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提高平台管理员和录入员的技术能力,确保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各级各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各级各部门共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推送信息16833条。同时,还增设了企事业办事公开栏目,将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17个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统一平台公开范围,各县区也增加了39个企事业单位的链接,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覆盖面。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规范“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配备电脑查阅设备,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提供查阅服务。三是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为整体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走向基层。2013年5月-7月,各县区开展统一平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技能操作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目前,各镇已应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分别达到100%和80%,取得预期效果。
二、围绕自治区和市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印发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牵头部门和任务分解。各县区、牵头单位积极落实自治区和市的部署,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如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级财政专网上公布了2012年部门决算和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进一步公开税费改革、非税改革和其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统一平台和部门网站公开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整治、行政许可公告、食品安全检查通告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等方面信息。市卫生局通过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和钦州卫生网及时公布卫生动态,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网站等其它多媒体方式,全方位向公众公开医疗卫生信息。市环保局在统一平台积极推进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等数据公开,在钦州环保网上设立“公示栏”,公布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建设项目验收公示、排污证许可公告、排污收费公告、夜间施工噪声控制公告、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等。市物价局依托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收费标准调整后20天内,及时公布调整原因、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市教育局通过统一平台和钦州教育信息网,公开教育收费、学校建设、教育教学、入学报考和招生、教育督导、教育监察、教育救助与资助、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扶困助学、教育惠民等信息。医院、学校、供电、供水、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服务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办理纪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承诺、工作开展进程等内容,通过上网上墙、新闻发布、价格听证、服务热线、电子查询、短信告知等方式进行公开。服务行业相关收费项目调整、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信息均及时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3年全市均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政务公开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政府公报。市政府办公室每月编辑出版一期《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共12期,刊发公文292件。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
2.政府网站。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8213条,约有近100万人次通过各级政府网站浏览各类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16833条。
4.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全年共召开16次新闻发布会,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纪检监察、食品安全、公共服务、选拔干部等方面信息。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部分单位网站还通过开设热线、信箱、微博等,建立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5.政务公开日活动。2013年,我市举办了首届政府信息公开日活动,以开设政策咨询点和服务咨询点的形式,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共150个部门和30多家企事业单位,8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日活动,各单位共印刷各种宣传材料1万余份,现场发放61822份,制作各种宣传板158块,接待现场咨询群众近20000人次,受理解答咨询5026件。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及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分送到本级的“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市民查阅。2013年,市、县(区)两级“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更新政府信息11759条,接待电话和现场咨询约1100人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各级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监督投诉等信息。2013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504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和不予公开备案
2013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6件,受理6件,答复6件。答复的6件中,同意公开答复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件。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
市、县(区)两级均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接待场所统一挂牌,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资料夹等办公设备和方便公民查阅政府信息的相关设备。接待场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填写表格、资料审核等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2013年,全市未向群众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突出、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不够丰富等。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转变观念,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认真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投资贸易、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作用。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公开渠道的优势特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积极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传播范围。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程序,推进办事公开进农村、进社区。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54691 |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
件 |
292 |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次 |
54383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件 |
16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6 |
(一)依申请方式 |
∕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0 |
其中: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6 |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0 |
6.其他原因 |
件 |
0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三)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三)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五、举报数量 |
件 |
0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1904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
0 |
(一)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76 |
其中:1.经编制部门同意设立的常设机构数 |
个 |
6 |
2.其他临时机构数 |
个 |
70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
人 |
380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21 |
2.兼职人员 |
人 |
359 |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其中: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16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15 |
3.培训人员数量 |
人次 |
140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56.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引导两区七镇乡镇、各县直属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安全。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省的有关要求,依托中国·东山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采购招标、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认识信息、统计信息等专栏,并引导财政局、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局等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依托其部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推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气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通过“中国·东山”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公共事业、住房、资质认定、就业、企业开办设立、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婚育收养、经营纳税等行业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优化改版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审批服务、场景式服务、办件查询等栏目,丰富网上办事内容,并加强全县两区七镇、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下属4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步完善其网页专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大大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县49个单位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487份,依申请公开29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7条。其中县镇两级政府567条,县直部门19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2条,占14.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6条,占 12.3%;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5.6%;行政许可类信息149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2条,占8.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9条,占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4条,占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77条,占19.2%,其他类别信息141条,占5.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428条,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92条,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监督。结合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