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3年,12个县市区向市本级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1618条,其中耒阳市5622条、蒸湘区4935条、衡阳县4754条、衡东县4197条、珠晖区4012条、雁峰区3518条、常宁市3393条、南岳区2885条、石鼓区2425条、衡山县2053条、祁东县1968条、衡南县1856条。市直部门向市本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668条,其中市住建局565条、国税局404条、人社局209条、物价局173条、水利局172条、药监局170条、交警支队169条、工商局164条、人防办160条、教育局159条、计生委158条、城乡规划局158条、地税局154条,等等。
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通过“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主动公开信息61836条,其中衡阳县7627条,衡东县6734条,蒸湘区5945条,耒阳市5762条,石鼓区5325条,珠晖区4234条,南岳区5072条,雁峰区4842条,常宁市4529条,衡山县3781条,祁东县3538条,衡南县3438条。
2、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3年7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市监察局和市电子政务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衡监发〔2013〕4号),10月,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法制办、市外侨办等15个单位公开了2013年预算经费说明和“三公”经费公开,还公开了2012年的农林水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教育、社保等专项资金。同时,在12个县市区的衡南县和衡阳县进行“三公”经费试点,衡阳县有发改局、农业局、科技局、文广新局、统计局、农开办等单位公开了2013年预算公开报表和编报说明。
3、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3年3-4月,12个县市区向市本级平台主动公开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市直部门有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煤炭局、司法局、林业局、盐务局、档案局、文化局、电子政务办、白沙工业园等52个单位主动公开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2个县市区的大部分部办委局向县市区本级平台主动公开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了加快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一是研发新媒体,即依托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平台,开设了政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并在衡阳党政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手机微博窗口。二是互联网即衡阳党政门户网及县市区党政门户网首页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根据《2013年湖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9-11月,我市在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精减并调整,并将2013年1-11月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凡发现时效性、标题不全面、内容有错误或主不对题的信息进行整改或取消发布等,保证了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三是公共查阅点即在市本级及县市区图书馆、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配备计算机进行查阅;四是政府公报即通过衡阳政报、衡阳通讯对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大事记等进行公开,共公开衡阳政报1-12期、衡阳通讯1-6期;五是其它渠道即市直部门或县市区直部门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对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为了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市电子政务办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健全保障机制。9月,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县市区及市直部门重新上报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逐个对新的信息公开联络员及少数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简单的信息主动公开培训;二是坚持每月底电话通知主动公开信息较少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求这些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按时主动公开信息;三是开展信息公开督查。10月,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电子政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参与,联合开展了对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的行政效能、政务公开等工作的督查。四是分别向市县区及市直部门下发1-4月、1-8月政府信息公开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公开的内容有领导之窗、政府机构、计划总结、执法监督、法律法规、新闻发布、衡阳政报、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政府公开、行政权力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
2013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530条。其中,概况信息7112条,占6.2%,与2012年相比,增长4.7%;政务动态信息64234条,占56.1%,与2012年相比,增长2%;计划总结信息4993条,占4.4%,与2012年相比,增长3%;法律法规信息7611条,占6.6%,与2012年相比,增长3.7%;统计数据信息9033条,占7.9%,与2012年相比,增长2.6%;人事信息5307条,占4.6%;财政信息7413条,占7.2%,与2012年相比,增长10%;政府事项信息5036条,占4.4%;其它信息2829条,占2.5%。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2.公共查阅点。
3.政府公报。
4.其它渠道(探索并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3件,其中书面申请7件,网上申请36件,按时回复43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国土、房产、规划、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信息。县市区本级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126件,按时答复126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含县市区)共有32645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比2012年增加了65399人次,增长27.4%,其中现场咨询24301人次,占8.2%,与2012年相比,增长8.6%;电话咨询123653人次,占43.7%,与2012年相比,增长28.3%;网上咨询156375人次,占49.1%,与2012年相比,增长20.1%。
在市直机关中,接受咨询量列前几位的是:市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人社局、房产局、交通局、物价局、卫生局、药监局、环保局等,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最低工资标准、交通管理、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食品安全、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职业与成人教育、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等方面信息。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衡阳天戈律师事务所三律师向市中级法院起诉衡阳27家“僵尸”政府网站。实际起诉的单位只有4家,23家(含3个区)单位通过沟通解释全部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领导重视不够。2013年,衡阳出现三律师向市中级法院起诉衡阳27家“僵尸”政府网站,诉讼内容主要是有的政府网站(含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没有信息公开栏目,有的信息公开栏目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更新一条信息,有的信息(或信息中的图片)是死链接,等等。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少数县市区或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加上信息公开联络员经常更换,没有及时递补,致使信息公开工作脱接,尤其是部分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信息报送很少。少数县市区和部门对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到位,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强,观望和等靠思想严重,存在“推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的现象。
二是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从公开信息的内容看,县市区或国省市属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及工作动态等栏目内,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及政府事项信息等公开得非常少甚至没有公开。许多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有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少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只有标题,没有内容;即使有内容,但内容不详,形同虚设。有的信息标题不完整,如“我县(区、市)……”;有的信息失去了时效性,是好几个月(或一年前)的信息也拿来发布;有的县市区或市直部门为了凑数量,天南海北,全国各地的信息都拿来发布,出现一个栏目全国各地的信息都有。等等。
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从2008年起,我市陆续出台了《衡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和《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格式的通知》等制度,但这些制度不是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的,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还有《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布机制》、《法规文件解读机制》、《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及《舆情监测回应机制》等制度没有出台。2014年,各级各部门要出台《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布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将建立健全以上机制纳入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服务高效、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人事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三是加强相关制度完善。2014年,主要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发布、舆情处置联动和沟通协调机制等,并根据国省有关文件精神出台《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四是加强督查指导。监察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扩大系统功能。一是简化发布程序。将直报系统原来发布信息的四步(增加并送初审、初审通过、复审通过、审核并发布)简化为两步(增加并初审、审核并发布)。二是规范并细化目录。根据国省相关文件,根据我市实际,依照不同部门,组织梳理职能事项,调整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县市区及市直部门网站同步更新到位,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信息共享和协同发布。三是规范子站栏目。从2014年起,对国省属及市直部门的子站要求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对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与市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做到全市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四是实现“傻瓜”操作功能。即在市党政门户网站中实现自助建站、栏目复制、增加删除、一键多发等功能。
3、深化公开范围。要求各级各部门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转移支付资金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等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情况。全面推动全市政府组成部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的“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