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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逐一明确管理、执法、监督等责任,建立污染源信息更新与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分类分级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下延,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全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并力争使大部分环境污染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网格建设模式及内容。
市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监察、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畜牧、林业、城管、卫生、工商、质监、安全监管、文化、海事、海关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部门的环境监管网格方案,并负责指导督促下级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网格建设内容包括: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强化责任关联,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并完善污染源的一企一档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库,并与上级平台联网,暂无能力建立数据库的镇级网格设立工作台账。
(二)网格建设责任。
全市建设市、县(区)两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率先建设三级网格。市、县(区)、乡镇(街道)结合辖区污染源分布、产业结构等特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采取差别化环境监管措施。
1.一级网格建设。
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建设环境监管一级网格,具体职责是:
(1)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责任人的履职。
(2)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3)利用现有的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和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等环境监测网络和现代化技术力量对全市范围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下级网格进行处理,下级网格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
(4)监督市环境保护局落实环境监管职责,承担县(区)环保监管工作稽查、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国控重点等全市工业污染源随机抽查和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任务,组织实施跨区域流域或重点行业企业联合和交叉执法。发现重大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直接查处,协调处理跨县(区)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信访举报、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并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等。
(5)监督依法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落实环境监管职责,承担企业事业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等。 2100433B
河源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依托我市现有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属地政府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你好,均价4688 元/平米 ,江景湾位于东源新城、新河大道,以居住建筑为主,兼容配套商业。 京九铁路、广梅汕铁路、105国道、...
你好,河源市在各区县有很多公积金管理分中心:A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长安街340号附近B河源市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河源市源城区C东源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仙塘大道D...
顺着大道走走
XX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资料
XX 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 办发〔2014〕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 〔2014〕 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X 政办发〔 2015〕19 号)、省环保厅《关于 XX 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 见》(X 环发〔 2015〕101号),严格落实我区行政区域环境保护 监管执法工作的责任, 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 推动环境监管执 法全覆盖,改善环境质量,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市 推进实施城乡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X 政办字 〔2015〕10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 学发展”为主线,整合环境保护管理资源,提升环境保护监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 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市 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X府办函〔 X〕224 号)、《X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 工作的通知》( X环委办〔 X〕18 号)和《 X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 室关于 X 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的函》( X环委办函〔 X〕 38 号)关于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权、事”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实施网格化执法模式和 精细化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环保执法联动机制, 逐步构建覆盖全县、 责任到人、管理规范的环境监管网络,切实提高我县环境监管水平, 为建设“大美 X生态强县、小康 X”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
各级网格环境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环境监管信息,明确网格边界、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本辖区确定的一名环保监管人员上报至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任务分工,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环境监管网格高效运转。
青川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环境监管责任,实现环境监管规范化、科学化和效能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发〔2015〕178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核心,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逐步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人、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解决环境监管工作缺位问题,实现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环境监管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