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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负责政务协调、督查和行业信息化建设及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筹备、会议决定事项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指导系统信访维稳、安全保密、扶贫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规划系统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年鉴、地方志编写和对外宣传工作。
人事科技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局系统党建工作,承办党组交办的日常事务;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理论学习,指导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负责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考核、劳动工资,承办局系统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审查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培训、人才建设、职称评审和申报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纪检监察,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负责对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参与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质量安全检查和招投标监管工作,抽查“一书三证”核发情况。
规划科
负责各类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评审、报批及成果归档;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核发选址意见书;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及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前期阶段,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初审工作。
技术审查科
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后期阶段,审查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审查建设工程开工放线各项手续,审签放线任务书;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公示、违章建设的认定及跟踪处理意见的落实;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建设项目各种审批资料的归档;负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及测绘市场。负责驻政务大厅窗口科室、单位的日常管理,负责对规划建设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建筑业咨询服务。
城市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规章、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区域内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并具体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专业规划编制和重大前期项目储备;负责城市中心区道路、桥梁、广场、绿化工程及供水、供热、燃气、电力、排水、通讯等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市政工程综合验收与移交;负责拟定城市中心区年度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推进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中心区市政道路代建管理工作。承办市城市防洪办公室(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指导各县区城建档案管理。
村镇建设管理科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县城、建制镇、村庄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开展县域一体化建设规划,以及县城、建制镇、村庄(社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新(修)编,并按照法律要求,组织市级技术审查和市级审批工作;协调和促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各县区城镇化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县城、建制镇、村庄(社区)建设,组织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指导各县区开展各类中省名城、名镇、名村等项目的筛选、申报和建设,协调落实项目资金;负责城市、村镇建设年报的统计、审定和申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定级申报和规划报批,协调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行业管理。
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全市行业发展规划,扶持行业发展;负责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批及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市属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造价的监管,并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建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与运用;负责全市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培训与再教育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承办市工程抗震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专项规划;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各项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重大技术问题论证研究。
市城市防洪办公室
(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担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任务;负责编制全市城市防洪工程和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全市城市防洪工程和城市重点建设项期工作;负责部分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市工程抗震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法规政策;负责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及抗震设计审查;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和抗震加固工作。
杨清辉
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全面工作。
主管党建、人事工作。
张汉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负责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王建森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和创建工作。分管规划科、技术审查科、市城乡规划市政工程设计院、市汉台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
陈 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监察室),协助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工作。
联系市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公室。
赵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建筑业管理和城建规划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分管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管理科,市工程抗震办公室、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市建筑业协会、市建筑学会。
宋 雄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作。分管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市城市防洪办公室(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市测绘院)。负责局系统包村扶贫工作。
张艳玲
副局长(兼)
协助张汉安同志工作。
王 阳
总工程师
负责名城保护、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各类规划编制和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论证与研究。分管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陆和平
副调研员
协助抓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作。
杨建平
副调研员
协助抓好建筑业管理工作。
一 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乡建设规划、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 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行业管理办法和政策,制定城乡发展的战略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 组织编制和管理市域城镇建设体系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开发区规划等;负责城乡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市域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审查各县县城总体规划,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四 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市政工程建设的前期规划、可行性研究和上报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五 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组织协调全市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六 负责对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建筑业企业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依法查处种类违法、违规建筑。
七 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建筑装饰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建设技术的地方性标准;管理建筑经济定额及工程造价;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建设监理工作;负责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及建筑节能、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收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建设规费。
八 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九 归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制品企业及其行业的企业单位资制管理工作。
十 负责归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及测绘市场,组织实施城市测量。
十一 管理和指导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种类建设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管理、建档和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
十二 负责制订建筑业科技进步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组织行业队伍培训。
十三 指导汉中建筑业协会、建筑学会等学术社团工作。
十四 负责本系统、下属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管理。
十五 负责管理城市规划、建筑行业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定。
十六 组织、协调城市规划区范围及风景名胜区的广告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一、二类广告管理。
十七 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台州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台州人和东路105号 312路; 312路区间; 397路
因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出来的是知识分子,是专业学历人员,国家教育部会发给毕业生学历证明,例如中专,大专等,都是证明学历的。而技工学校培养的是技工人员,通俗讲就是技术工人,蓝领。当然是劳动局管理的发的证是...
你好,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汉中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汉中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关于印发汉中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汉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我局制定了《汉中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 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汉中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 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 30号令)、《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 >办法
陕西汉中城乡建设规划局高度重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汉中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和谐节日氛围,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高度重视,迅速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市建规发[2011]106号),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王建森局长于近日带领局建筑业管理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人员,深入建筑施工现场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近日,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与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联合召开汉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2015年及“十二五”工作,并按照贯彻中、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各县区住建(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及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棚改办主要负责人和25个省、市级重点镇书记(或镇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克难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圆满收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名城保护工作进展顺利,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和农村建设均取得显著成效,建筑行业发展稳中有增,保障性住房建设超额完成,房产市场监管到位,棚户区改造开局良好,气化汉中覆盖全市,同时系统自身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全面加强。
会议要求,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住建系统要紧紧围绕城市建设重点年活动,加强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要创新理念和机制,做好城乡规划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要紧扣“完善功能、补齐短板”两大重点,全力推进城镇市政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要完善措施,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要抢抓机遇,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要把握重点,提升小城镇发展水平;要强化管理,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要消化库存,引领房产市场健康发展;要以开展“两学一做”、“三讲三当”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善做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住建队伍,推进汉中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同时,会议还印发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及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供大家学习交流。
汉中市留坝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2100433B
机构简介
汉中市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