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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管理系统须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起重机械监测系统、颗粒物监测系统、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考勤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
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规模以下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管理系统须包括但不局限于起重机械监测系统、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考勤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
市建设局和各区县建设局根据实际加快开发应用其他新建系统,逐步实现质量、安全、进度、扬尘、人员等管理覆盖和统计分析、政府监管、协同执法等功能。
第四条 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管理费用属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面有特殊需求的增加费用,应另列项目计取(具体费用根据测算另行发文规定)。
第五条 市建设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监站”)建立并完善市级监控指挥平台,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建设局建立并完善区县级监控指挥平台。区县监控指挥平台应接入市级监控指挥平台。
第六条 市建设局统筹全市监控指挥平台的监督管理。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工程项目接入工程所在地区县监控指挥平台,由工程所在地区县建设局进行日常监管。市中心区域、南太湖新区项目直接接入市级监控指挥平台,市中心区域项目由市质安监站进行日常监管,南太湖新区项目由南太湖新区建发局进行日常监管。
第二章 安装要求
第七条 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施工现场应按照固定场景和作业现场要求分别配置视频监控设备。固定场景视频监控应覆盖试块制作区、车辆出入口、人员出入口、民工生活区、车辆冲洗区;作业现场视频监控应覆盖工地全景,施工作业面、集中加工区(钢筋加工场等)、主要材料堆放区等区域,并根据工程类别和施工阶段进行动态调整。
(二)固定场景视频监控摄像头可采用球机或枪机。房屋建筑工程作业现场视频监控摄像头应采用球机,覆盖工地全景摄像头应安装在施工场地至高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作业现场视频监控摄像头可采用移动式球机。
(三)若存在同一地块不同施工单位共用视频监控摄像头的,应在“智慧工地”建设管理专篇予以明确。
(四)视频监控系统应独立供电,未经许可不得断电,停工期间应保障正常使用。每个摄像头显示的图像,应在图像的右下角标注项目名称和摄像头位置,并在左上角标注时间。
第八条 起重机械监测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均应设置起重机械监测系统。
(二)塔式起重机监测系统应包括风速传感器、吊重传感器、回转传感器、幅度传感器与吊钩盲区可视化模块。
吊钩盲区可视化模块应包含移动端(摄像机端)、主机端、高度监测器。移动端应安装在小车上,随小车运动垂直拍摄下方吊钩,实现吊装盲区可视化监控;移动端应通过无线设备与主机进行视频及控制命令的传输。
塔式起重机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检验、运行及维护应符合《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
(四)施工升降机监测系统应包括高度传感器、载重传感器。
(五)推行起重机械司机人脸识别或虹膜识别技术应用。
第九条 颗粒物监测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现场应安装不少于一套颗粒物监测设备。
(二)监测设备应包括风速传感器、风向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扬尘(PM2.5)传感器、扬尘(PM10)传感器、噪声传感器。
第十条 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应包括闸机设备、生物识别模块、信息录入模块。基本信息应包括作业人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工资月支付情况等。
(二)施工作业人员出入口均应安装实名制管理设备,对进入工地的全部作业人员采用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考勤和管理。
(三)系统应体现专用账户托管协议的签署、专用账户的设立情况,应与设立专用账户的银行有效对接,反映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与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情况,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情况。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考勤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人员考勤系统可结合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进行设置。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监理单位总监、专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考勤。
(三)管理人员考勤应采用人脸识别、虹膜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综合管理系统应将项目的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起重机械监测系统、颗粒物监测系统、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考勤系统数据和项目过程管理数据进行整合。
(二)项目过程管理应满足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月检、项目周检、班组日检)、危大工程方案及实施、设施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含涉及质量通病防治内容的举牌验收影像资料等)、样板验收、工序检验、材料检测验收、问题整改、交底教育等管理需要。
第十三条 数据传输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起重机械监测系统、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应实时传输;颗粒物监测系统数据每小时传输;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考勤系统数据应每天传输。
第三章 参建各方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管理工作负牵头责任,负责督促项目“智慧工地”建设和管理。
(一)足额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智慧工地”建设管理专篇,并按专篇内容落实。
(二)负责各系统与平台的对接工作,系统完成安装调试并接入平台后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三)负责各参建单位相关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和账号开通。
(四)加强各管理系统的日常运用,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人员考勤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是“智慧工地”建设具体实施、日常维护的责任单位。
(一)按本规定要求编制“智慧工地”建设管理专篇,经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建设实施。
(二)与设备设施供应商、网络提供商明确日常维护管理职责,配备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各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三)将管理系统作为质量管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进度管理、扬尘治理、农民工管理、民工工资管理等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管理工作负监理责任。
(一)将施工单位编制的“智慧工地”建设管理专篇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纳入开工条件审查内容。建设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整改,必要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二)监理人员要将管理系统作为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等日常监理的重要手段,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危大工程管理、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中要强化运用。
第十七条 设备设施供应商、网络提供商按合同约定对设备设施和系统运行承担相应的维保工作。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规模以上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安装调试完成在线视频监控系统首阶段(固定场景及至少一路全景摄像头)、颗粒物监测系统、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考勤系统,规模以下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安装调试完成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考勤系统。项目其他系统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建设实施。
第十九条 项目各管理系统须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后方可停止运行和拆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闲置、停止运行或拆除各管理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或数据不能传输的,应及时检修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在48小时内更换设施。
第二十条 创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在“三阶段”(房屋建筑工程为: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安装与装饰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有关行业标准)验收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其他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前由建设主管部门对“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第二十一条 市建设局和各区县建设局推行可视化安全帽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巡查等应用,并与平台数据有效衔接。市建设局和各区县建设局及时升级市级、区县级监控指挥平台,实现平台数据与大数据、环保、审批等平台的互联互通。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局和各区县建设局及时研究制定平台和各管理系统的应用管理办法,全面应用平台和配套APP开展日常监督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平台动态掌握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现场关键环节管理、监测预警、隐患整改等情况,提升监管效能。对发现问题证据确凿的,可直接通过平台的“截图”等功能直接作为行政处理和行政执法依据;对需进一步核实的,应根据核实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市建设局和各区县建设局应健全各级监控指挥平台管理制度,安排监督人员在平台进行值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现场各方,必要时交办项目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整改,并健全交办问题“闭环”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实施,对未严格实施的,市建设局和各区县建设局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停止施工、通报、记入不良信息、取消服务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智慧工地”建设硬件设备设施要求另行发文。《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湖建发〔2016〕205号)同时废止。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信息化水平,强化动态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我局研究制定了《湖州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9日
一、起草背景
一是平台升级有需要。我市两区三县智慧工地信息平台已建成,初步实现了项目与监控中心、区县与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但在推进过程中发现存在在线视频监控设备要求不高、覆盖面不广等问题,需要对已建平台进行升级。
二是上级工作有要求。部级层面,建设部、人社部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省级层面,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市完成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等接入工作,并于2022年底逐步实现智慧监管。
三是提升监管有需求。管理人员考勤管理方面,考勤管理停留在以项目为主、人工考勤的阶段,考勤信息“孤岛化”。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当前分账式管理协议签署、专户开立,工资性工程款专款专用管理还存在人工核实、检查的现象,亟待依托信息化强化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现阶段部门监管能力与现实在建工程规模不相匹配的矛盾突出,急需创新推进智慧化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二、主要内容
本规定在《湖州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共四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市区县建设部门职责、规模以上和以下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管理系统配备要求,其中相较于暂行规定,增加了颗粒物监测系统、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考勤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要求。
(二)第二章安装要求。明确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起重机械监测系统、颗粒物监测系统、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考勤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的具体安装要求,其中相较于暂行规定,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增加了摄像头的安装数量要求,并明确了监控系统显示图像要求,为试点推进“非接触式”执法提供了基础;起重机械监测系统增加了吊钩盲区可视化模块,实现吊装盲区可视化监控。
(三)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设施供应商、网络提供商的具体责任。
(四)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了“智慧工地”管理的安装、实施、拆除、验收的管理要求。 2100433B
小水智能为您解答: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信息化的发展,工程管理的复杂和施工现场的变动等因素都在要求建筑施工管理必须实现与互联网、智能软硬件的融合。曾经传统的管理手段无法使建筑企业或施工企业做到精细化管理,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小水智能为您解答: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信息化的发展,工程管理的复杂和施工现场的变动等因素都在要求建筑施工管理必须实现与互联网、智能软硬件的融合。曾经传统的管理手段无法使建筑企业或施工企业做到精细化管理,但...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加强湖州市建设工程人工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加强湖州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实施意见 2008-9-22 | 湖州工程造价 湖建发〔 2008〕255 号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加强湖州市 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 (区)建设局、开发区城建分局、太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建设工程材料及市场人工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波动,使工程造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些变化已超出发包人、承包人能 够正常预见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对工程建设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合理分担工程风险和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 据省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建发〔 2008〕16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建设 工程的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控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本意见施行之日起的拟建工程项目,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按本意见增加人
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标化工地建设管理规定
1 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建设 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工程管理,促进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及 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 管理规定》(浙交, 2008? 29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建设 实际,特制订《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建设管 理规定》。 一、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符合标化工地创建规模的项目,均应按本规 定创建标化工地;其中高速公路项目按《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浙交, 2008? 296号)执行。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 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推行项目精 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公路建设工地形象,促进安全管理、工程质量 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工程质量的目标, 实现一流的施工现场管理,一流的施工现场形象,一流的施
9月13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师宋啸,在建筑施工板块专题论坛上,作关于《基于云筑智联平台的智慧工地建设》的主题演讲。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师 宋啸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对信息化工作提出新要求。中国建筑业未来科技发展趋势,对勘察设计类、施工类、工程总承包类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作了具体部署,传统的建筑施工作业方式正逐渐被高新技术所颠覆。建筑施工行业也正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知识和管理密集型转变。
建筑施工行业转型升级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持与深度应用,智慧建造、智慧企业将是未来建筑施工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方向。现有工地现状中,在节能绿色施工,材料控制,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安全施工中都存在问题。
在这样的建设背景下,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师宋啸介绍了智慧工地平台及其平台构成,并详细介绍了主要系统——工地现场物联集成系统和云筑智联APP,数据中心,大屏监控系统等内容。
以深圳恒大中心项目为例:
工程项目特点一:基坑距地铁盾构边最近仅4.4米,施工对地铁扰动大,要求基坑变形控制在25px以内,施工操作不当将导致项目停工。
工程项目特点二:国内最深基坑(深度达42.35米),基坑设计有八道内支撑,施工工期长,施工难度大。
工程项目特点三:穿过最硬微风化花岗岩层,抗压强度达到125MPa,施工难度巨大。特点四:场地狭小,占地面积仅1.04万m²,基坑面积8633m²,基坑边线紧临用地红线,施工机械多,施工作业面狭窄。
劳务实名制:现场人员定位,准确掌握现场人员动态;实时了解各项目进度,掌握队伍工人配备、工作情况。全景监控:全方位布点,对建筑工地各出入口、办公生活区、围墙、通道等布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全景监控,通过移动端、PC端准确、实时了解各区域详细状况。
环境监测:通过传感器对工地现场的温湿度、PM2.5、噪音等环境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同步上传云平台;将环境监测仪与现场喷淋降尘系统互联,当扬尘超标时,会自动进行降尘作业。
物料管理:实时汇总和展现主要材料当月的收料情况和发料情况;大宗物资的进出场称重进行全方位的管控。
设备监控(深基坑监测和智能烟感):采用24小时全天候自动监测技术进行实时监测。将深基坑监控系统与平台互联,实时上传基坑周边变形数据,超过预警值自动推送给管理人员。现场设置智能烟感设备,出现火情时,及时进行声光报警,并将报警信息自动推送至管理人员APP,防止火情扩大。
进度管理:利用智慧工地平台完成项目进度计划的模拟和资源曲线的查看,方便项目进度计划和资源调配的优化;将日常施工任务与进度模型挂接,建立基于流水段的现场任务精细管理,并推送任务至相关人员的移动端进行任务指派。
质量管理:现场质量问题实时拍照同步上传,质量问题统计分析、后台质量数据汇总。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问题实时拍照同步上传、安全问题统计分析、后台安全数据汇总,并通过APP开展“安全随手拍”活动。
工程资料:管理平台完整地保存了各类工程资料,支持多种常见文件格式在线预览,无需安装任何专业软件,随时随地查看,提升效率。
智慧党建:建立智慧党建平台,更有效地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群众服务水平;通过手机APP或电脑进行党支部党员管理、党费缴纳提醒、党员学习情况跟踪。
近日,永康市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杆工地暨智慧工地建设现场观摩会在永康市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部召开。
会议介绍了质量安全管理、智慧工地建设先进经验及BIM技术应用情况,通报了市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进行了强调。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升永康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强化“互联网+”在房屋建筑工地管理中的运用,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一是严格标准,加强监管,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要强化建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与监管,全面落实施工图网上联合审查制度,狠抓工程勘察、设计等薄弱环节,严肃查处勘察、设计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施工监理过程中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巡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加强重点工程、住宅工程、民生工程的监管力度;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是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施工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扬尘治理活动、安全教育生产培训等方面工作。
三是顺应需要,科技为先,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加快实名制考勤管理、现场实时视频监控、塔吊检测、环境检测等智慧工地建设。
四是全面落实责任,严格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管理。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分两个阶段对各项目部项目现场进行考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员、监理项目部相关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外地在永企业工作人员都要根据要求到岗履职。(有修改)
封面
湖州市城乡建设志
版权页
《湖州市城乡建设志》编纂委员会成员
图片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原建设部副部长)毛如柏题词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省建设厅厅长)李志雄题词
湖州市副市长谈月明题词
湖州市行政区划图
湖州市城区图
湖州市市区图
湖州府城全图
湖州府郡城图
附图
领导视察
1997年4月30日建设部副部长毛如柏(右一)视察华丰住宅小区
1997年4月18日建设郜副部长李振东(中)为东白鱼潭住宅小区工程奠基
1997年5月6日省委书记李泽民(左三)视察飞英公园
1996年12月26日省长柴松岳(中)视察马军巷住宅小区
城市规划
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鉴定会
1997年1月2日市委书记俞国行(左二)参观东白鱼潭住宅小区模型
湖州市河、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会
马军巷小区详细规划模型
城市新姿
市中心夜景
骆驼桥广场
东白鱼潭小区白漾港畔
新市河--务前河畔
“江南桥园”夜景
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城镇 织里镇
南浔“江南水乡一条街”
安吉递铺广场
长兴金陵路
德清武康镇
市政建设
新旧南街
新旧东街
骆驼桥
改造前后的务前河
龙溪大桥
湖州经济开发区
环城西路高杆灯
公用事业
城西水厂一角
公共厕所
南门液化石油气储灌场
城市小公交车
城市洒水车
风景 园林 古迹
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莫干山(左、右)
唐·道场山万寿寺
道场山景区
莲花庄公园
全国百家名园之一 飞英公园
安吉天赋度假村
太湖山庄
唐·韵海楼
宋·铁佛寺内的铸铁观音佛像
善琏蒙公祠
五代·湖州城隍庙(俗称湖州府庙)
宋·德清云岫寺
安吉吴昌硕纪念馆
长兴顾渚山忘归亭
南浔小莲庄
湖州河滨公共绿带
元·明·清·双林三桥
明·湖州潮音桥
明·湖州潘公桥
清·重建的南浔广惠桥
五代·安吉灵芝塔
唐·飞英塔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长兴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
安吉竹种园
宋·长兴大成殿
湖州革命烈士陵园纪念碑
南浔嘉业藏书楼
辛亥革命烈士陈英士陵园(右)和牌楼(左)
住宅建设
50~60年代建造的民房
1.幸福二弄
2.大线场
3.狮子巷
80年代建造的新村
4.吉山小区
5.红丰小区
6.市陌小区
90年代新建的住宅小区
1.塔下街小区
2.华丰小区
国家城市住宅试点小区
3.凤凰小区
4.马军巷小区
旧马军巷民宅
国家城市住宅试点小区
1.碧浪湖住宅小区开工典礼
2.东白鱼潭小区
农民新村
3.埭溪镇农民新村
4.织里镇农民新村
5.八里店镇湖东村农民新宅
公共建筑
湖州大厦
湖州观凤大厦
湖州浙北大厦
湖州府庙商城
湖州市第一医院病房楼
长兴体育馆
湖州图书馆
获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的湖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
湖州“二轻”大厦
湖州丝绸大厦
湖州国际贸易大厦
湖州集贸大厦
奖杯 奖状
“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奖
“全国城市规划先进单位”奖
“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奖
马军巷小区获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
凤凰小区、马军巷小区获国家综合银奖、金奖
综合
湖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楼
《湖州市城乡建设志》审稿会议
编纂人员合影
勘误表
序一
序二
序三
凡例
概述
目录
第一编 城乡规划
第一章市境沿革
第一节 市域
第二节 市治
第三节人口
第二章城市规划
第一节 历次规划
第二节 1983年版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节规划选例
第四节城市测绘
第五节规划管理
第三章县城规划
第一节德清县城关镇
第二节德清县武康镇
第三节长兴县雉城镇
第四节 安吉县递铺镇
第四章村镇规划
第一节规划起步
第二节规划调整
第二编 市政设施
第一章城区市政建设
第一节道路
第二节桥梁
第三节市河
第四节城市防洪
第五节管理
第二章湖州经济开发区
第一节道路
第二节排水
第三节桥梁
第四节公用设施
第三章环境保护
第一节环境污染
第二节环境监测
第三节 环境管理与污染治理
第四章城市建设管理
第一节 市容管理
第二节城建治安管理
第三节城建档案管理
第三编 公用事业
第一章环境卫生
第一节道路保洁
第二节公共厕所
第三节住宅区环境卫生
第四节垃圾清运与处理
第五节粪便清运与处理
第六节环卫设施
第七节管理
第二章城市供水
第一节水源
第二节水厂建设
第三节管网及加压泵站
第四节经营服务
第五节管理
第三章公共交通
第一节营运
第二节场站建设与车辆维修
第三节管理
第四章城市供气
第一节场站建设
第二节供气
第三节管理
第四编 园林绿化 风景名胜
第一章城市绿化
第一节古代园林
第二节公园
第三节绿化
第四节古树名木
第五节城市雕塑
第六节管理
第二章名胜古迹
第一节名胜
第二节古塔
第三节古桥
第四节寺观
第五节楼亭
第六节烈士墓陵园革命旧址
第七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五编 房地产业
第一章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房屋管理
第二节土地管理
第三节白蚁防治
第四节机构
第五节住房制度改革
第二章旧城改造
第一节街景改造
第二节住宅区改造
第三节 动迁安置
第三章新村建设
第一节潮音红丰住宅区
第二节吉山住宅区
第三节市陌住宅区
第四节凤凰住宅区
第四章开发企业
第一节中房集团湖州房地产开发公司
第二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第三节建设开发公司
第四节建筑房屋开发公司
第五节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
第六编 村镇建设
第一章城镇演变
第一节市镇
第二节湖州镇
第二章市区建制镇
第一节南浔镇
第二节菱湖镇
第三节双林镇
第四节练市镇
第五节埭溪镇
第六节善琏镇
第七节织里镇
第八节和孚镇
第三章德清县建制镇
第一节城关镇
第二节武康镇
第三节新市镇
第四节钟管镇
第五节上柏镇
第六节士林镇
第四章长兴县建制镇
第一节雉城镇
第二节李家巷镇
第三节泗安镇
第四节和平镇
第五节煤山镇
第五章安吉县建制镇
第一节递铺镇
第二节孝丰镇
第三节梅溪镇
第四节晓墅镇
第六章乡村建设
第一节农村建房
第二节乡村道路、桥梁
第三节农村“改水”
第七编 建筑业
第一章勘测设计
第一节测绘与勘察
第二节建筑设计
第三节优秀设计勘察项目评选
第二章勘察设计单位
第一节 湖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第二节 湖州市工业建筑设计院
第三节德清县建筑勘察设计处
第四节 长兴县建筑勘察设计室
第五节安吉县建筑勘察设计室
第三章建筑施工
第一节 建筑行业
第二节施工技术
第三节施工设备
第四节建材生产
第四章市区施工企业
第一节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第二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
第三节升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第五节菱湖建筑工程公司
第六节南浔建筑工程公司
第七节双林建筑工程公司
第八节环渚建筑工程公司
第九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第十节戴山建筑工程公司
第五章德清县施工企业
第一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第二节康达营造有限公司
第三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第六章长兴县施工企业
第一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第二节县建筑工程公司
第七章安吉县施工企业
第一节县建筑工程公司
第二节 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第八章建筑业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建筑市场管理
第三节质量管理
第四节安全管理
第五节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管理
第六节技术培训
第九章建筑选例
第一节古代建筑
第二节近代建筑
第三节现代建筑
第八编 机构 队伍
第一章市(地)建设机构
第一节建设机构沿革
第二节中国共产党组织
第三节科室直属处
第二章县区建设机构
第一节郊区(吴兴县)建设机构沿革
第二节原湖州市建设机构沿革
第三节德清县建设机构沿革
第四节长兴县建设机构沿革
第五节安吉县建设机构沿革
第三章群众团体
第一节工会
第二节团委
第三节建筑学会协会
第四章建设队伍
第一节技术队伍
第二节职工队伍
第三节 先进模范人物
大 事 记
附 录
历代文献选
历代诗词选
历史文件选
古城垣
湖州市区
德清县
长兴县
安吉县
城乡建设之最
主要参考书目
《湖州市城乡建设志》编纂委员会及撰稿人员
后记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