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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建筑设备。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第三章 建筑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第三节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第四节 辅助部分;第四章 建筑设备:第一节 给水排水,第二节 采暖、空调和通风,第三节 电气。附录一 名词解释;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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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和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将(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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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64-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饮 食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北 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饮 食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主编单位 中 国 建 筑 东 北 设 计 院 辽宁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中 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试行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的通知 建标字第 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商业部 卫生部 城科字 第 号文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 辽宁省食品卫生监 督检验所负责编制的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经审查 现批准为行 业标准 编号 自一九九 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施 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 请函告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
JGJ48-8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中货冬垦节flQ建 ix赘标准 甲华 人 氏共 利 M-同X艺 -pl) 商 店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JGJ (试 48一88 行) 」一编单位 批准部门 实行日期 中 南 建 筑 设 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1 9 8 9年 9月 1日 2一 2夕一 1 关于发布专业标准 《商店建筑没计规范》的通知 (88)建标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和原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商业部 (83)城设字第189号文的要 求,由中南建梢;设计院负责编制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经 字第223号 审查。现批准为专业标准,编号JGJ48-88,自1989年4月 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南建筑 设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晚设部 中华人民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和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篇)调整为<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的函》(建标标函[2007-]39号)的要求编制的。
本规范是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的全文强制标准,条款以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为主线,统筹考虑了卫生、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规范并未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本规范共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运营、车辆、限界、土建工程和机电设备。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铁与轻轨研究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饮食建筑应贯彻执行《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的规定。施工图审查时,应重点核查总平面布置、卫生设施标准和厨房的合理布置。
1、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2、总平面布置时,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3、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就餐者专用厕所应采取水冲式。
4、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料送入细加工间避免反流。遗留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2)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入口处应设洗手设施的前室。
3)冷荤制作间的入口处应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4)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对厨房操作间通风作了明确规定:(1)计算排风量的65%通过排气罩排至室外,而由房间的全面换气排出35%;(2)排气罩口吸气速度一般不应小于0.5m/s,排风管内速度不应小于10m/s;(3)热加工间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左右,房间负压值不应大于5Pa。然而,有的工程的厨房未设排气罩,仅在外墙上设几台排气扇;有的虽然设置了排气罩,但罩口吸气速度远小于0.5m/s,选配的排风机风量不足。大多工程未设置全面换气装置,亦未考虑补风装置,难以保证室内卫生环境要求及负压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