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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由19个实例构成。这19个实例是从全国进口旧机电检验监管实践过程中实际已经发生的众多案例中精心挑选出来的。该书内容基本上涉及了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中的备案管理、装运前预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的四大环节,并且各有侧重;范围上覆盖了工程机械、印刷设备、化工设备、电子设备、机加工生产线、纺织产品生产线、汽车组装生产线等当前我国具有典型意义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仅提供了大量的实际工作素材,还对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进行了说明、分析、解释。书中还对每个实例进行了简短扼要的概括和评价,便于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人员进一步理解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章并运用于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
本书既可作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人员业务培训教材,也可作为指导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人员实际操作的参考书籍。
作 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实例技术分析》编写委员会 编著
版 次:1页 数:534
印刷时间:2006-12-1开 本:纸 张:胶版纸
印 次:I S B N:9787506642842包 装:精装
第2版前言第1版前言第1章 土方工程1.1 土的分类与工程性质1.2 场地平整、土方量计算与土方调配1.3 基坑土方开挖准备与降排水1.4 基坑边坡与坑壁支护1.5 土方工程的机械化施工复习思考题第2...
前言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互换性概述第二节 加工误差和公差第三节 极限与配合标准第四节 技术测量概念第五节 本课程的性质、任务与基本要求思考题与习题第二章 光滑孔、轴尺寸的公差与配合第一节 公差与配合的...
第一篇 个人礼仪1 讲究礼貌 语言文明2 规范姿势 举止优雅3 服饰得体 注重形象第二篇 家庭礼仪1 家庭和睦 尊重长辈2 情同手足 有爱同辈第三篇 校园礼仪1 尊重师长 虚心学习2 团结同学 共同进...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2014年版)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2014年版)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
附 件 货物种类 海关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及备注 单位 8419401000 提净塔 台 8419402000 精馏塔 台 8419409010 氢—低温蒸馏塔 (温度≤ -238℃,压力为 0.5-5兆帕 ,内径≥ 1米等条件 ) 台 8419409090 其他蒸馏或精馏设备 台 8419609010 液化器(将来自级联的 UF6气体压缩并冷凝成液态 UF6) 台 8419899010 带加热装置的发酵罐(不发散气溶胶,且容积 >20升) 台 8454100000 金属冶炼及铸造用转炉 台 8454209000 其他金属冶炼及铸造用锭模及浇包 台 8454309000 其他金属冶炼及铸造用铸造机 台 8425319000 其他电动卷扬机及绞盘 台 8426193001 龙门式起重机 台 8426194100 门式装卸桥 台 8426194200 集装箱装卸桥 台 8426200000 塔式
为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2002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37号令)。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为保证有关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推迟至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合同或者协议生效之日起,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90日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申请人应当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格式可从国家质检总局网页上下载),说明备案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产地、制造日期、用途等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
(三)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五)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包括: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价格、用途)
(六)其他有关资料。
三、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检验检疫局在受理备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对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四、进口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申请实施装运前预检验:(三种情况,共26类)
(一)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大型二手设备。1、食品加工机械设备;
2、石油化工设备;
3、纺织设备;
4、能源、核设备;
5、电子、仪器及其加工设备;
6、建筑施工设备;
7、冶金、矿山设备;
8、农用、印刷机械设备;
9、金属及非金属加工设备;
10、林业、纸浆造纸设备;
11、发电机组,包括柴油机、汽油机、发电机及其附件等;
12、其他机械设备。
(二)经国家贸易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特殊需要的进口旧机电产品。
1、汽车和摩托车(包括发动机)、自行车、特种交通运输车辆及其散件、零配件;
2、工程施工机械及其散件;
3、医疗器械、器具及其散件、备品备件;
4、电焊机,如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电阻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等;
5、电动工具,包括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等;
6、燃气灶具、工业或实验室用电炉及电烘箱、消防安全防范用具等;
7、彩扩冲印设备及备件、附件;
8、电子游戏机、游乐设备及备件、附件和散件等;
9、健身器材及用具等;
10、个人电信终端产品,如无绳电话、移动电话、寻呼机及零配件等;
11、办公设备,如打字机、文字处理器、电子计算器、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包括打印机)、其它办公室用机器、传真机、电传打字机、幻灯机、缩微阅读机、正射投影仪、其他影像投影仪、复印设备、绘图仪、扫描仪、收款机以及以上货物的零配件、附件和散件等;
12、个人计算机及其零部件、散件、附件(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及其显示器、PC机、服务器等)、电源(含机内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UPS)等相关产品;
13、家用电器,如冰箱及冰箱压缩机、洗衣机和干衣机、家用电动机-压缩机、电风扇、空气调节器、真空吸尘器、电热水器、电烤箱、电饭锅、微波炉、食品电加工机、液体电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熨斗、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视机及显像管、组合音响、有源音箱、收录机、录放像机、摄像机、投像机、CD、VCD、DVD机以及以上货物的零配件、附件和散件等。
14、其他民用旧机电产品。
(三)8年以前(含8年)制造的机电产品。
进口属于上述情况之外的旧机电产品免于装运前预检验。
五、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申请人应持《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及备案产品清单及时向装运前预检验机构申请装运前预检验。
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指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1号)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质检总局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本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符合以上定义的机电产品都是旧机电产品,旧机电产品进口的程序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是指拟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企业在进口旧机电产品前要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旧机电备案;备案需先在网上填写备案资料,然后去广州递交书面材料,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检验检疫局出具官方证书-《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检疫证书》或《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检疫证》。
备案所需提交资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3、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收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外贸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红色公章;必要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旧机电产品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彩色照片)
2、涉及印刷的还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等
3、实行3c管理,用于租赁、销售的还要ccc认证等证明文件
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Certification & Inspection(Group)Co.,Ltd.,英文缩写CCIC)是在原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基础上改制重组、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跨国检验认证机构。 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有北美、荷兰、德国、法国、英国、新西兰、菲律宾、日本、中国香港等;进口旧机电产品需在境外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口。
办理装运前检验时需要提供:
1、《装运前检验检疫备案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海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进口旧设备通过装运前检验后可通知发货人安排发货,同时收货人或代理人也可以进行进口报检,报关 手续。
1. 提前备案,所需时间省办15天商务办25天。
2. 安排中检,3天。
3. 中检通过后办理O证(省办7天,商务办15天)
4. 驳船,2—3个天。
5. 申报,在单证和审价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约3天。
6. 上海清关后内陆陆运或驳配送至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