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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建设法规概述1
1.1 法律基础知识1
1.1.1法的概念和作用1
1.1.2法律体系2
1.1.3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3
1.2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6
1.2.1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概念6
1.2.2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6
1.2.3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8
1.3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9
1.3.1建设工程行政法律责任9
1.3.2建设工程民事法律责任10
1.3.3建设工程刑事法律责任11
复习思考题13
第2章城市及乡镇规划法规16
2.1 城乡规划法概述16
2.1.1城乡和城乡规划的概念16
2.1.2《城乡规划法》的立法概况及适用范围16
2.2 城乡规划的制定17
2.2.1城乡规划的制定原则17
2.2.2城乡规划的分类18
2.2.3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批20
2.3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21
2.3.1城市新区开发21
2.3.2城市旧区改建22
2.4 城乡规划的实施和修改22
2.4.1城乡规划公布制度22
2.4.2城乡规划实施制度23
2.4.3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制度26
2.4.4规划设计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许可制度27
2.4.5城乡规划修改制度29
2.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30
2.5.1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条件31
2.5.2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和措施31
2.6 法律责任32
2.6.1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32
2.6.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33
2.6.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法律责任33
复习思考题35
第3章建设工程用地法规37
3.1 土地管理法概述37
3.1.1土地管理的立法概况37
3.1.2《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37
3.2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39
3.2.1土地所有权39
3.2.2土地使用权41
3.3 建设用地法律制度43
3.3.1建设用地的概念43
3.3.2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44
3.3.3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制度44
3.3.4乡(镇)村建设用地的使用制度46
3.3.5工程建设用地的具体管理47
3.4 法律责任48
复习思考题49
第4章建设工程许可法规51
4.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律制度51
4.1.1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与范围51
4.1.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与程序53
4.1.3施工许可证的管理53
4.2 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资格许可法律制度54
4.2.1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条件55
4.2.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56
4.2.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61
4.2.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61
4.2.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制度61
4.3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法律制度62
4.3.1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62
4.3.2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65
4.3.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66
4.3.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管理制度70
4.3.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管理制度71
4.3.6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72
4.3.7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74
4.4 法律责任77
4.4.1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77
4.4.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企业和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许可中的法律责任78
4.4.3注册建造师等注册人员的法律责任78
复习思考题80
第5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82
5.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概述82
5.1.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82
5.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从业资质管理83
5.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84
5.1.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制度84
5.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85
5.2.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和依据85
5.2.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85
5.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87
5.3.1勘察工作的质量管理87
5.3.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87
5.4 法律责任89
5.4.1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89
5.4.2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89
5.4.3勘察设计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90
5.4.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90
复习思考题91
第6章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92
6.1 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制度92
6.1.1建设工程发包的方式92
6.1.2建设工程发包的行为规范93
6.2 建设工程承包管理制度94
6.2.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94
6.2.2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95
6.2.3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管理制度97
6.2.4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制度98
6.3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100
6.3.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100
6.3.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101
6.3.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01
6.3.4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102
6.4 法律责任103
6.4.1发包单位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03
6.4.2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03
6.4.3索贿、受贿、行贿的法律责任104
复习思考题104
第7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107
7.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107
7.1.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立法概况107
7.1.2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08
7.1.3强制招标制度108
7.2 招标109
7.2.1招标人109
7.2.2招标方式110
7.2.3自行招标和代理招标111
7.2.4招标程序112
7.2.5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方式及内容112
7.2.6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113
7.2.7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售114
7.3 投标118
7.3.1投标人118
7.3.2投标文件的编制119
7.3.3共同投标119
7.3.4投标文件的送达和拒收120
7.3.5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禁止性规定120
7.4 开标、评标和中标121
7.4.1开标122
7.4.2评标委员会122
7.4.3评审指标和评标标准124
7.4.4投标评审124
7.4.5中标125
7.4.6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126
7.4.7招标投标备案制度127
7.4.8招标投标的投诉与处理127
7.5 法律责任128
7.5.1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28
7.5.2中标无效的情况及其法律后果133
复习思考题134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法规138
8.1 合同法原理138
8.1.1合同的特征与分类138
8.1.2合同法139
8.1.3合同的订立140
8.1.4合同的效力143
8.1.5合同的履行145
8.1.6合同的担保147
8.1.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149
8.1.8违约责任151
8.2 建设工程合同153
8.2.1建设工程合同概述153
8.2.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55
8.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7
8.2.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58
8.3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159
8.3.1FIDIC合同条件的发展过程及特点160
8.3.2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内容简介161
8.3.3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具体应用162
复习思考题163
第9章建设工程监理法规166
9.1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166
9.1.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类别166
9.1.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等级167
9.1.3工程监理各资质企业的业务范围168
9.1.4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许可制度168
9.2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169
9.2.1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和范围169
9.2.2建设工程监理的内容和权限170
9.2.3建设工程监理的原则和程序172
9.3 法律责任173
复习思考题173
第10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176
10.1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76
1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级和分类176
10.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178
10.2 建设行为主体质量责任制度181
10.2.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181
10.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183
10.2.3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184
10.2.4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186
10.2.5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187
10.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88
10.3.1竣工验收的条件和类型188
10.3.2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190
10.3.3竣工验收的程序190
10.3.4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制度191
10.3.5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法律制度193
10.3.6竣工验收备案制度195
10.4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96
10.4.1建筑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196
10.4.2建设工程保修的经济责任197
10.4.3建设工程保修的程序197
10.4.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198
10.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管理制度198
10.5.1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一般规定199
10.5.2室内环境质量控制制度199
10.5.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制度200
10.6 法律责任200
10.6.1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200
10.6.2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202
10.6.3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202
10.6.4工程质量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202
10.6.5其他情况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203
复习思考题204
第11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208
11.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209
11.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认证制度209
11.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11
11.1.3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212
11.1.4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213
11.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险制度213
11.1.6建设工程安全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14
11.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14
11.2.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14
11.2.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216
11.2.3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217
11.2.4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等单位的安全责任222
11.2.5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223
11.3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225
11.3.1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225
11.3.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27
11.3.3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228
11.3.4房屋拆除的安全管理制度230
11.4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231
11.4.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231
11.4.2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232
11.4.3安全事故调查235
11.4.4安全事故处理236
11.5 法律责任237
11.5.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律责任237
11.5.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240
11.5.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244
11.5.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245
复习思考题246
第12章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法规250
12.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和法律解决途径250
12.1.1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250
12.1.2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51
12.2 和解与调解251
12.2.1和解251
12.2.2调解252
12.3 仲裁255
12.3.1仲裁的概念、范围、特点和制度255
12.3.2仲裁协议257
12.3.3仲裁受理258
12.3.4仲裁审理程序259
12.3.5仲裁裁决的执行260
12.3.6仲裁时效261
12.4 民事诉讼261
12.4.1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261
12.4.2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62
12.4.3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及诉讼回避制度265
12.4.4民事诉讼时效266
12.4.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267
12.4.6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271
12.5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72
12.5.1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法定程序272
12.5.2行政复议275
12.5.3行政诉讼277
12.5.4行政侵权的赔偿责任279
12.6 证据的保全和应用280
12.6.1证据的种类280
12.6.2证据的保全282
12.6.3证据的应用282
1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285
12.7.1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问题285
12.7.2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承担问题286
12.7.3对竣工日期的争议问题288
12.7.4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争议问题288
12.7.5对工程量的争议问题290
12.7.6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290
复习思考题291
第13章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法规知识295
13.1 环境保护法规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295
13.1.1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295
13.1.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296
13.1.3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298
13.1.4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299
13.1.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制度300
13.1.6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01
13.2 节约能源法规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301
13.2.1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制度302
13.2.2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规定302
13.2.3节能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03
13.3 劳动法规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306
13.3.1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类型307
13.3.2劳动合同的订立308
13.3.3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309
13.3.4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经济补偿310
13.3.5关于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313
13.3.6劳动保护法律制度315
13.3.7劳动争议的解决319
13.3.8劳动合同及劳动保护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21
13.4 文物保护法规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323
13.4.1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建设活动的规定323
13.4.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324
13.4.3施工中发现文物进行报告和予以保护的规定324
13.4.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25
复习思考题327
参考文献3302100433B
本书以市场经济法规为基础,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内现行的法律法规,从建设工程法规体系和法律责任,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用地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建设工程从业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招标与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纠纷处理,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消防、节能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劳动保护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本书按照*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编写,内容与时俱进,新颖精炼;语言通俗易懂,便于自学。同时本书提供了章后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与解析、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可扫描书中二维码查看。
本书可作为本科学校土木建筑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建设法规课程的教材,也可作为建设系统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学习了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参考用书。
建设工程法规: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
建设工程现行最主要的两部法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条例》。主要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其他工程建没参与方,主体行为和责任的,相关知识都在其中。
看书—做题—再看书—再做题,只要把书给看透了,基本上没啥问题,不过自己学习可能不知道重难点,跟培训班的学习进程走比较好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材建设研究
在工程法规不断健全、工程建设却乱象频发的现实背景下,《建设工程法规》通识课程在各高校土建类专业人才培养中受到重视,相关教材大量涌现.本文通过对已经出版的《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材进行调研与分析,总结该类教材现状,提出主要问题,为教材建设的进一步研究提供资料.
《建设工程法规》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
文章探讨了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建设工程法规》教材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土建类专业应该以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出发点,并在进行课程改革基础上,探索《建设工程法规》教材改革与创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调整人类在各项工程建设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工程法规概论》根据最新“高等学校土木工程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的要求,除了建筑工程所涉法规外,充分吸收了道路桥梁、岩土工程、港口工程、水利工程等领域的相关法规,使其更能适应土木工程专业教学的需要。除导论外,分别介绍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城乡规划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法规、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工程争议处理机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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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有什么特点?物联网与大数据是怎样的关系?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百人计划”研究员陈曙东。
陈曙东,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百人计划”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大数据与云计算领域的国家级专家,曾多次获得国际奖项。目前作为首席科学家,带领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团队开展大数据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车联网等领域的社会发展民生工程建设。
“物联网是大数据的来源之一,也是大数据服务的对象,大数据给万物互联产生的创新应用提供服务。同时,物联网技术推动着大数据相关技术发展。”
☞ 物联网与大数据互相促进
Q1:物联网有什么特点,和互联网相比优势在哪里?
陈曙东:物联网描述的是在物体上加装传感器,再通过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和数据分析等来实现万物的广泛互联。物联网的特点就是使得所有的物品都可以成为产生数据和获取数据的载体,从而带来了数据量的剧增;在实现万物互联之后创新模式发生了变化,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在数据驱动下产生。
和互联网相比,不能说物联网更具优势,因为任何技术发展都有一定的背景和特征,哪个更好,不好界定。第二次信息化浪潮是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出现,使得信息的传输方式不再是单机内的传输,在物联网时代,信息的互联互通使得联系变得更加广泛、更加普遍,数据实现剧增,并引发了质变,我们迎来了DT时代。
Q2:DT时代,物联网与大数据是怎样的关系?
陈曙东:从信息流来看,物联网覆盖了数据的获取、传输、存储、处理和应用等阶段,涵盖了数据的整个生命周期。
两者的关系是:物联网是大数据的来源之一,也是大数据服务的对象,大数据给万物互联产生的各种创新应用提供服务。与此同时,物联网技术推动着大数据相关技术的发展。
Q3:国内的物联网发展进程是怎样的?
陈曙东:从数据生命周期角度来看,在数据获取阶段,物联网的传感器需要具备一定的感知能力、传输能力、信息存储和处理能力等,而且要求是低功耗和低成本,目前,对于这种新型的传感器国内的技术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数据存储阶段,物联网数据具有时空性、碎片化、非结构化等特征,这就需要新型数据的存储和处理技术,目前国内的云存储和云计算领域已经有很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在数据处理和分析阶段,智慧城市是物联网最大的一个应用领域,未来将在智慧交通、物流、医疗、教育等方面有更多智能化、规模化的应用,但是由于支撑这些应用的大数据技术才起步,所以目前还处于应用示范阶段。
☞ 物联网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
Q4:在“互联网+”时代,IT业与制造业的结合将越来越紧密,工业4.0呼之欲出。在您看来,工业4.0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陈曙东:工业4.0的概念由德国提出,在美国叫工业互联网,在中国叫智能制造2025,各自的侧重点和发展路线不尽相同,他们的共通点是:都是大数据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的统一,通过CPS来实现人、机(物)和系统的广泛互联,大数据是系统的核心,通过深挖数据的价值,探索工业发展的新模式和业态,让现有的工业从封闭走向开放、走向互联。
此外,还有一个特征是,都提到要建造智慧工厂,这样的工厂可以实现人机的有效交互,靠的就是物联网和大数据提供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支撑,从而对产品生产、质量监控实现智能化的管理。
Q5:工业4.0发展方面,目前国外的发展程度如何?
陈曙东:欧洲以德国为代表,由于德国的精密制造一直在全球领先,提出工业4.0其实是巩固其竞争地位。美国提出工业互联网,更注重“软”的方面,也就是通过软件、IT技术重塑制造业,通过大数据打破技术壁垒,实现制造业的创新,使生产方式从封闭走向开放和互联。
☞ 大数据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Q6:随着数据的不断采集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进步,未来大数据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陈曙东:其实大数据已经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了,未来大数据将影响政治、经济以及我们的食住行游购娱等。例如,在医疗方面,用可穿戴设备可以采集个人健康数据,结合医院信息系统里个人就诊数据和体检中心的体检数据,再与市民的医保信息互联,对这样一个多维度的医疗大数据,用专业的算法进行分析,可以解决慢病监控、健康养老等问题。在智能交通方面,综合车辆信息、路网状况等可以掌握交通的实时变化,优化市民出行,同时对城市规划和交通布局也能提供决策依据。
Q7:在数据不断开放的今天,很多人担心数据的安全,您怎么看?
陈曙东:目前的确存在数据滥用、隐私泄露等问题,但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是必由之路。数据开放一定要有法可依,关键要定义好数据开放涉及到的各方的责任和权力。同时在数据安全技术领域,建议使用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提供安全可控的产品和服务